【涉农补贴申请指南】昌吉市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 索 引 号 | CJS009/2023-000140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18 20:03:37 |
| 名 称 | 【涉农补贴申请指南】昌吉市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2023 耕地 保护 | |
| 来 源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 ||
| 内容概述 |
为扎实推进昌吉市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安全生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现将2023年昌吉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如下: 一、补贴对象。 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条件。 1.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青储饲料、苜蓿等特定作物。 2.补贴耕地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落实深松耕地等保护耕地地力,提升耕地质量等具体措施。 3.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以正播作物优先作为补贴对象予以补贴,复播玉米、苜蓿不得列入补贴对象。 4.补贴作物以种植冬小麦、春小麦、正播籽粒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和特色经济作物的先后顺序依次发放补贴。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列入昌吉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2.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3.已经纳入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 4.违法开垦且未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5.地块的保苗率达不到60%、不用于收获,对粮食安全没有贡献的不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对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20元;对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 四、咨询受理。 咨询电话:0994—2596794,0994-2528506。 受理单位:昌吉市农业农村局,昌吉市财政局。 办理期限:7天。 联系人:王春艳、沈长进 0994-2596794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