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补贴申请指南】昌吉市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申请指南
| 索 引 号 | CJS009/2024-000124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06 13:24:29 |
| 名 称 | 【涉农补贴申请指南】昌吉市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申请指南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2024 草原 原生态 生态保护 奖励 资金 | |
| 来 源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 ||
| 内容概述 |
为扎实推进昌吉市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工作,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将昌吉市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申请指南如下: 一、政策依据 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等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和牧民增收,按照昌吉州《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昌州财农(2021)50号)实施。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范围 禁牧补助的对象是禁牧区域内承包草原并实施禁牧的牧民;草畜平衡奖励的对象是草畜平衡区域内承包草原并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 2、补贴标准 (1)水源涵养区禁牧补助。对水源涵养具有重要保护作用的山地草甸类草原,以及山地类自然保护区的草原实行禁牧,对在禁牧区域内承包草原并实施禁牧的牧民每年每亩补助50元。 (2)一般性禁牧补助。对退化严重的温性荒漠、高寒荒漠和高寒草原实行禁牧封育,对在禁牧区域内承包草原并实施禁牧的牧民每年每亩补助6元。 (3)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对在草畜平衡区域内承包草原并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每年每亩奖励2.5元。 3、咨询受理 咨询电话:0994-2528506 0994-2596577 受理单位:榆树沟镇人民政府、大西渠镇人民政府、 阿什里乡人民政府、庙尔沟乡人民政府、 硫磺沟镇人民政府 4、监督渠道 (1)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主要领导:丁世亮 联系电话:0994-2596796 经 办 人:谷瑞娟 联系电话:0994-2596577 (2)昌古市财政局 主要领导:苏怀儒 联系电话:0994-2528366 分管领导:全 东 联系电话:0994-2528208 经 办 人:王多强 联系电话:0994-2528506 (3)昌吉市农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蒋 佳 联系电话:0994-2237354 经 办 人:高煦君 联系电话:0994-2237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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