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补贴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昌吉市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9/2024-000127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12 18:47:18 |
| 名 称 | 【涉农补贴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昌吉市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农字〔2024〕74号 | 主 题 词 | 实施方案 印发 昌吉市 2024 耕地 项目实施 的通知 |
| 来 源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涉农街道: &ensp... | ||
各乡镇、涉农街道:
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已提前下达。为合理统筹细化安排落实资金,认真统筹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根据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等2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农函〔2024〕58号)文件,我局研究制定了《昌吉市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昌吉市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等2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农函〔2024〕58号)文件安排,为扎实推进昌吉市2024年度耕地轮作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昌吉市耕地轮作任务4.5万亩,属于2022年开始实施未到三年期的续建任务。
二、技术路径
重点推行其他作物与大豆、油菜、花生、红花、油葵等油料作物轮作,扩大油料种植面积。对2022年种植其它作物,2023年轮作种植大豆,2024年仍种植大豆的,纳入轮作补助范围。2022年开始实施未到三年期的轮作地块,按照原轮作方案继续实施。
三、补助管理
(一)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轮作为150元/亩,用于补贴农户原有作物种植收益和土地管护投入。针对不同轮作模式、不同轮作区域,也可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补助标准,允许适当降低亩均补助标准,扩大实施面积。坚决杜绝项目资金挪作他用,特别是不能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修建楼堂管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等支出。对虚报面积,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轮作补助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补助方式。统筹采取补钱、补物、补服务等方式,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植户参与积极性,确保任务有效落实。承担轮作任务的耕地属于土地流转的,补助资金要发给流转经营户,而非土地承包户。乡、村要与承担轮作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户签订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轮作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协议文本存档备查。
(三)补助程序。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概括为“农户申报、核实公示、乡镇复核、核实认定、二次公示、发放补助”。
1.农户申报。农户自愿申请,向村委会据实申报符合条件的轮作补助面积。
2.核实公示。村两委组织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轮作品种、轮作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复核。乡(镇)组织对村级上报的轮作补助面积开展实地复核,无误后,报市农业农村局核实认定。乡(镇)实地核实要覆盖所有村,核实比例不低于50%。
4.核实认定。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财政、自然资源、统计等部门,对乡镇复核后的轮作补助面积进行实地核实。市级实地核实要覆盖所有乡(镇),核实比例不低于10%。
5.二次公示。市级核定无误后,委托村级在村委会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轮作补助面积、轮作品种、补助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发放补助。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汇总轮作补助面积基础数据和补助发放清单,会同市财政局办理补贴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前,要按照分户清册向农民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告知补贴发放政策、标准、金额等内容,组织农户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开展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明确补助资金为“轮作资金”。
四、工作要求
承担任务的乡(镇)与承担任务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市、乡、农户各保留一份),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以及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市、镇两级农业技术人员分区域分作物,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主产区开展技术指导或培训,指导承担任务乡镇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掌握技术要领,搞好机具改装配套,满足生产实际需要。
联系人:王春艳、何 文 25967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