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注意啦!劳务派遣工、聘用人员,也要依法为其缴纳社保费~
| 索 引 号 | CJS013/2025-00003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03 17:23:51 |
| 名 称 | 参保单位注意啦!劳务派遣工、聘用人员,也要依法为其缴纳社保费~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参保 保单 注意 劳务派遣 也要 依法 为其 社保费 | |
| 来 源 | 昌吉社保 | ||
| 内容概述 | 社保劳务派遣工不享受社保? ... | ||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社保费自己承担?

参保单位注意啦!
劳务派遣人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应按企业职工身份为其缴纳社保费
参保单位应在员工入职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

企业职工社保费缴纳基数
及缴费比例如何规定?
看这里
↓↓↓
当年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新入职的员工为起薪当月工资。
低于下限(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的,以下限为基数缴纳,高于上限(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00%)的,以上限为基数缴纳。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提醒:入职新单位,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记得提醒单位为您缴纳社保费。社保关乎切身利益,涵盖多险种,各有保障作用,若单位未依规缴纳,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