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补贴申请指南及监督渠道公示】昌吉市2025年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补贴申请指南及监督渠道公示
| 索 引 号 | CJS009/2025-000116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20 18:37:36 |
| 名 称 | 【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补贴申请指南及监督渠道公示】昌吉市2025年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补贴申请指南及监督渠道公示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经营 主体 监督 渠道 昌吉市 2025 农民 合作社 家庭 农场 | |
| 来 源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 ||
| 内容概述 |
为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改善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条件、规范财务核算管理、提升内部管理和联农带农服务能力。昌吉市2025年合作社、家庭农场扶持项目补贴申请指南及监督渠道如下: 一、政策依据 按照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工作。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 纳入自治区监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库及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家庭农场。原则上全部承担粮食作物单产提升任务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2、补贴范围 (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2)2家家庭农场。 3、补贴标准 扶持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单个合作社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扶持2家家庭农场,单个家庭农场项目补助资金5万元。合计项目补助资金20万元。 三、申请受理 1、申请程序 按照乡镇摸底、主体自愿上报,昌吉市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实地核实、会议讨论研究等程序进行。 2、申请材料 昌吉市2025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摸底表及实施主体实施方案、简介等材料。 3、咨询受理 咨询电话:0994-2289635 受理单位:昌吉市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四、监督渠道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在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相关工作中存在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的,请及时向昌吉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投诉举报。 (二)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一是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二是投诉举报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 (三)监督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监督,我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同时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检举控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举报电话:0994-2596771(座机) 举报来信:昌吉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畜牧兽医局)党政办公室 接报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69号昌吉市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2楼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畜牧兽医局)2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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