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申请指南及监督渠道公示】昌吉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申请指南及监督渠道公示
| 索 引 号 | CJS009/2025-000155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5-10-20 15:47:25 |
| 名 称 |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申请指南及监督渠道公示】昌吉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申请指南及监督渠道公示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农业 社会化 监督 渠道 昌吉市 2025 | |
| 来 源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畜牧兽医局) | ||
| 内容概述 |
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昌吉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申请指南及监督渠道如下: 一、政策依据 按照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 自种小麦、玉米、棉花三种农作物的农户。项目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补贴给农户,小农户的比例(230亩及以下)达到60%以上。 2、补贴范围 试点镇佃坝镇各村、榆树沟镇勇进村等农户自种小麦、玉米、棉花的农户。 3、补贴标准 根据农业生产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不同对象和市场发育成熟度,科学确定补助环节和财政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00元。可参照不同服务环节折算补助面积研究确定补助比例,对全程托管服务,即耕种防收环节全部交由服务组织统一提供服务的按1亩计算;对部分环节托管服务,则耕、种、防、收各环节分别按35%、26%、13%、26%权重折算补助面积,防止简单机械的按照补助上限确定补助比例。小农户按户均承包地面积的10倍做为界定标准(根据昌吉市土地确权耕地面积433207.03亩,农户数量18685户,户均面积23亩,小农户界定面积为230亩)。 服务小农户和规模经营户的补助标准分别确定,服务农户的生产托管补贴标准:小麦、玉米种植小农户为服务价格的30%,规模经营户为服务价格的25%;棉花种植户为服务价格的15%。 项目服务对象要突出小农户,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总项目资金或服务面积的60%以上,按照“防止政策垒大户”的要求,单个规模经营主体根据申报数量确定补助面积,原则上单个规模经营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三、申请受理 1、申请程序 按照公开遴选、乡镇推荐上报,昌吉市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实地核实、中心支部会议讨论、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确定等程序进行。 2、申请材料 农业社会化服务遴选公告及服务组织实施方案、营业执照等材料。 3、咨询受理 咨询电话:0994-2289635 受理单位:昌吉市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四、监督渠道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在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相关工作中存在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的,请及时向昌吉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投诉举报。 (二)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一是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二是投诉举报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 (三)监督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监督,我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同时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检举控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举报电话:0994-2596771(座机) 举报来信:昌吉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党政办公室 接报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69号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楼2楼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2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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