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市征预告〔2025〕18号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82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10-14 13:14:39 |
| 名 称 | 昌市征预告〔2025〕18号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2025 18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昌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青...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昌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青格达-创新220千伏线路工程征收集体土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青格达-创新220千伏线路工程,该工程属于能源基础设施类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具备法定征收事由,可依法实施集体土地征收。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昌吉市宁边路街道办事处牧业村行政辖区内,具体为该区域内4个220KV电力塔基用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0775公顷(合1.16亩)。拟征收土地的准确位置以《青格达-创新220千伏线路工程拟征收宁边路街道办事处牧业村土地影像范围图》为准;实际征收土地的四至界限、面积及地类,最终以批准机关的批复文件及图件核定内容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公示期限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2日。在公告期限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昌吉市自然资源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四、工作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昌吉市人民政府将委托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依次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1)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定于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18日对拟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签字确认。(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于2025年10月19日至10月22日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将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宁边路街道办事处牧业村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被征地村民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全面分析征收工作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形成《青格达-创新220千伏线路工程征收集体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五、其他事项
(一)自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二)本预公告发布后,昌吉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征收工作。后续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将依法按程序另行公告并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宁边路街道办事处牧业村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被征地村民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
(三)本预公告由昌吉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联系人:昌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农用地中心主任 杨 博 电话:0994-2265511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工作人员 殷俊鹏 电话:0994-2515079
特此公告。
附:《青格达-创新220千伏线路工程拟征收宁边路街道办事处牧业村土地影像范围图》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