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昌吉市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CJS023/2020-000074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13 17:36:11 |
| 名 称 | 2020年昌吉市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2020 昌吉市 财政 公开 抽查 工作实施方案 | |
| 来 源 | 昌吉市财政局 | ||
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根据昌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昌市政办发〔2016〕71号)文件精神,现将《昌吉市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昌吉市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昌吉市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转变财政职能,创新财政管理方式,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昌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昌市政办发〔2016〕71号)及《昌吉市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昌市财发〔2017〕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认真履行财政监管职能,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按“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行分工落实到相关科室。
(二)综合科负责统筹协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指导对口业务检查工作,并具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综合科依据市司法局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建立本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外公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人员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三)每年年初,相关业务科室应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包括被抽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和执法扰民。
(四)执法科室按照检查要求,实施“双随机”抽查前,业务科室要组织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流程,确保“双随机”抽查取得实际效果。
(五)开展执法检查时,执法检查人员要出示执法证件,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抽查对象签字、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执法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见证。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六)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在对单位检查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抽查对象的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七)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报告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被抽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反馈检查结果,可以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被抽查对象在收到书面反馈的检查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市财政局或“双随机”抽查工作科室反馈对检查部门及执法检查人员的意见建议。
(八)执法检查人员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被抽查对
象,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各执法单位在随机抽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自行将随机抽查结果报送至单位门户网站或单位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九)执法检查人员不依照本实施细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十)各执法科室应当每年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检查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检查方式方法,提高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
二、工作任务及时限
(一) 动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确定的职权范围和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权责清单有变化的要及时进行变更,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每次检查不少于2人。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依法进行回避。
(三) 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财政系统监管力量、监管对象、监管工作量、监管风险等进行调研和摸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随机抽查制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四) 建立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按照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原则,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建立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落实抽查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探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中介机构等开展第三方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惩处,增强守法自觉性。抽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 此项工作各相关科室及二级单位要按业务开展情况自定时间,当年12月底前必须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双随机、一公开”能够顺利推广运用。
(二) 严格落实责任。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在监管工作中要做到监管轨迹清晰,监管记录完整,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 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一公开”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监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务求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
昌吉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