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昌吉市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 索 引 号 | CJS023/2020-00032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13 11:43:47 |
| 名 称 | 2020年昌吉市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2020 昌吉市 会计监督 监督检查 结果 | |
| 来 源 | 昌吉市财政局 | ||
根据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昌吉市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开展内控制度、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如下:
一、工作安排部署
根据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昌吉市财政局领导对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成立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组,目前监督检查工作已经结束。
二、监督检查内容和单位
会计监督检查是《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监督各单位会计工作的重要职责,也是贯彻实施《会计法》促进会计工作秩序继续好转的主要措施。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文件规定从5个方面开展:1.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2.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3.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的情况和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情况;5.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往来核算等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结合昌吉市实际,本次财政监督检查抽取昌吉市法院、昌吉市民政局两家单位列入会计监督重点检查的范围。抽调8人组成2个检查组,从5个方面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方式包括查阅账簿、凭证、原始票据、档案资料、询问等形式。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从整体情况来看,被检查的单位在2019年度从事的各项经济业务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要求,办理的各项经济业务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单位经济业务活动的情况,单位能够结合工作实际和单位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逐步规范,在加强财务管理、厉行勤俭节约、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等经费管理及使用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但同时,也发现被检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一是会计基础工作较薄弱,记账凭证打印不清晰,内容不完整,记账凭证没有按规范化要求装订;二是记账凭证附件审核不严,有些票据领导未审核签字。存在支票头经办人未签字,差旅费报销单均存在填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部分餐费、劳务费等发票未注明事由或用途。三是原始凭证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凭证中已发放表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
昌吉市财政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