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代理记账机构调研检查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23/2021-00013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5-12 18:10:54 |
| 名 称 | 关于开展代理记账机构调研检查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开展 机构 调研 检查工作 的通知 | |
| 来 源 | 昌吉市财政局 | ||
市直代理记账机构:
为加强昌吉市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工作,促进代理记账机构健康、规范发展,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调研检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经批准依法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具体如下:1、新疆金管家财务代理有限公司。2、昌吉市正邦财务咨询有限公司。3、新疆海慧信息工程有限公司。4、新疆甲乙丙丁财税咨询有限公司。5、昌吉市管家婆财务咨询有限公司。6、昌吉市锦汇财务代理有限公司。7、昌吉市鸿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新疆宏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9、昌吉市博慧工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昌吉州慧联财务咨询有限公司。11、昌吉市金一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新疆北金财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13、昌吉市景润数据分析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4、新疆隽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15、昌吉信华财税咨询有限公司。16、新疆昌升财税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7、乌鲁木齐账房姑娘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
有无固定的办公场所,是否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岗位制度,内控制度等。会计档案、资料、核算流程是否规范。
(二)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会计管理人员是否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专职从业人员是否达到3人及3人以上。
(三)代理记账机构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主要包括机构保持设立条件、业务开展、小企业会计准则落实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工作建议等)。
三、检查时间
2021年5月17日—21日。
(四)要求所有代理记账机构积极配合本次实地调研检查工作。
四、组织保障
成立代理记账机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财政局局长高群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乡财局局长龚占忠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财局局长龚占忠兼任,工作人员:王恋春、杨小弘、靳小荣。
办公室职责:负责办理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年度备案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强化对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责任,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检查力度,切实维护代理记账服务市场秩序。
(二)开展备案宣传。利用官网等平台做好代理记账机构相关政策宣传,让代理记账机构及时了解政策动态,按时做好年度备案和内部规范等工作。
(三)进行实地调研检查。对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实地调研检查,强化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责任。建立代理记账机构的信用档案,记录其从业状况,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四)代理记账机构工作情况汇报。要求代理记账机构就近几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书面报告。
六、工作联系
联系人:王恋春、杨小弘
联系电话:0994-2527332
昌吉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