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示
索 引 号 | CJS003/2023-00002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31 17:43:12 |
名 称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示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应急管理 行政执法 主体资格 | |
来 源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昌吉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昌市政办发[2019]18号)要求,按照区、州、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市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昌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执法主体名称: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二、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三、法定代表人:翟羽
四、执法区域:昌吉市辖区
五、执法类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六、办公地址:昌吉市石河子西路104号新区综合办公楼
七、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法规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5.《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三)规章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7.《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8.《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9.《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0.《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11.《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1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1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5.《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16.《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