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昌吉市委员会办公室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2018年脱贫攻坚战 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46/2019-00000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扶贫办 | 发文日期 | 2018-05-18 15:13:29 |
| 名 称 | 中共昌吉市委员会办公室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2018年脱贫攻坚战 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党办〔2018〕25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委员会 办公室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2018 脱贫 攻坚 实施方案 的通知 |
| 来 源 | 昌吉市扶贫办 | ||
昌吉国家高新区党工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直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昌吉市2018年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昌吉市委员会办公室
昌 吉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昌吉市2018年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打好脱贫攻坚战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结合昌吉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州市党委关于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重要精神,特别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1+3+3+1”工作部署和“六个精准”“七个一批”的要求,以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以提高脱贫攻坚实效为导向,以产业带动就业为支撑,以完善社会保障为依托,以提高劳动技能为切入点,以实现持续增收为目的,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市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接近、四个好”,扎实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全面巩固提升2016年和2017年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成果,开展“回头看”,确保“不返贫”。
——对2018年新识别人均纯收入低于4000元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帮扶,实现稳定增收。
——完成昌吉市“十二项脱贫攻坚专项行动”2018年度工作任务,实现稳定增收。
——完成依托产业扶贫实现增收600人,实现劳动技能和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450人、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劳动力转移300人。
三、重点工作
(一)紧扣“两不愁、三保障、一接近、四个好”,即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力争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扎实推进十二项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实施转移就业脱贫专项行动。开展致富带头人培训,鼓励致富带头人带动农村低收入人口积极参与创业项目,实现培训一人、带动一批。将有劳动能力和培训需求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部免费纳入到职业技能培训范围,通过培训促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对初、高中未升学的“两后生”,妇女和有意愿从事小本经营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免费提供专项技能培训,引导农村低收入人口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居家生产等形式实现就业。通过转移就业脱贫一批,完成劳动技能和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达到450人,实现劳动力转移300人。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昌吉国家高新区,市委组织部 、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教育局、妇联、援疆办,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15日
——实施产业带动脱贫专项行动。力争每个村打造一项以上带动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增收的产业,1个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优势产业基地,每个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有1人直接参与的增收产业或持续增收的项目。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确保600名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经信委、发改委、林业局、旅游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供销社,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15日
——实施企业帮扶脱贫专项行动。阿什里乡、庙尔沟乡依托牧家乐、合作社、旅游等产业各解决25人就业;佃坝镇、滨湖镇、六工镇各培育一个以上三产服务型产业,并依托本镇实际解决10人就业;三工镇、大西渠镇、二六工镇、榆树沟镇依托园区分别解决不少于20名农村低收入人口就近就业;硫磺沟镇结合实际解决不少于3名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人社局
责任单位:昌吉国家高新区,市发改委、旅游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工商联、供销社、园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援疆办,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9月1日
——实施生态保护脱贫专项行动。全市安排200名农村低收入人口进入护林员(30名)、生态管护工(20名)、环卫(60名)和园林绿化(60名)等队伍,增加自身收入。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组织30名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生态保护扶贫,实现生态环境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双受益”。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实施教育扶持脱贫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从学前至研究生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农村农村低收入人口子女学前三年免费教育政策,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学龄子女“零辍学”。坚持扶智与扶志相结合,充分发挥农村低收入人口主体作用,励志自拔“穷根”,以智自摘“穷帽”。发挥好“泉昌情”圆梦助学基金和工会金秋助学帮扶资金的作用,着力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不起学的问题,实现发展教育脱贫一批。
牵头单位: 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总工会、妇联、团委、援疆办,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20日
——实施社会保障脱贫专项行动。按照“兜底线、可持续”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行应保尽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坚持农村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机制,全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280元以上。有意愿的“五保”老人实现集中供养、孤儿实现集中收养。提高救助比例,实现社会保障脱贫一批。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总工会、残联、团委、妇联,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15日
——实施健康扶持脱贫专项行动。
1.围绕“教育医疗卫生惠民工程”,将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三个一批”医疗救助范围;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分类分批救治;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实行“两提高、两降低”倾斜政策,即:门诊报销比例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40%,确保农村农村低收入人口政策内住院医疗费或合规费用自付比例低于10%。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卫计委、残联,各乡镇、涉农街道
2.市财政在承担所有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按照每人每年90元标准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日
——实施保障财政投入脱贫专项行动。落实乡镇、涉农街道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好州、市财政专项资金撬动作用,确保帮扶资金足额到位,援疆资金80%用于民生建设。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审计局、扶贫办、援疆办,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20日
——实施基层基础脱贫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乡镇、涉农街道脱贫攻坚主体责任,配优配强乡镇、村第一书记,强化基层“两支队伍”,抓好村级阵地建设,提升村级组织管理服务能力,倡导文明乡风。充实脱贫攻坚力量,市扶贫办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各乡镇扶贫干事不少于2人,各责任部门确定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和干事各1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文广局、团委、妇联、文明办,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实施基础建设脱贫专项行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美丽乡村”为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乡村供排水、环卫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美丽乡村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涉农街道及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20日
——实施社会帮扶脱贫专项行动。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疆扶贫”为支撑,建立全市区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和驻市部队“一对一”包干帮扶机制,结合节日、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扎实开展入户走访帮扶活动,并及时宣传各类扶贫政策,引导农村低收入人口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观念。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昌吉国家高新区,各部门单位、企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20日
——实施社会综合治理扶贫专项行动。推进乡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建设,实现社会面防控无缝隙、无盲区、无空白。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确保宗教领域和睦和谐。
牵头单位:市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群众工作部、公安局、司法局、民宗局,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20日
(二)认真开展“回头看”,做到扶贫对象精准。组织开展2016、2017农村低收入人口实地查验,全面掌握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村的产业发展短板、基本情况,建立帮扶台账、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台账和脱贫户防止返贫工作台账,因户因人制定帮扶措施,精准施策,坚决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不返贫。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访惠聚”办,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6月5日
(三)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做到资金使用精准。市扶贫办、民宗局等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加强本部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同时也要配合市财政局、审计局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开展联合督查检查,确保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同步推进。严格扶贫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执行扶贫项目招投标制和政府采购制,确保扶贫项目程序规范,执行各类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开展扶贫领域全过程资金审计,确保专款专用、运行安全,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的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发改委、审计局、民政局、民宗局、扶贫办,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四)加大扶贫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区、州、市有关扶贫开发各项决策部署,扶贫开发政策。扎实开展“全国扶贫日”活动,广泛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扶贫帮困活动。全年在自治区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扶贫开发工作稿件不少于8篇,在自治州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稿件不少于12篇,在市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稿件不少于20篇。乡镇及其他成员单位每月向市扶贫办报送扶贫信息不少于2篇,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州扶贫办报送扶贫信息每月不少于4篇。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网信办、扶贫办,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20日
推进对口帮扶工作
1.坚决落实自治区疆内扶贫协作部署,按照“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以产业合作为抓手,以促进转移就业为纽带,以加强人才培养交流为支撑,以结对帮扶为平台”的对口帮扶思路,促进昌吉市与阿图什市两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扎实推进两地间结对共建,重点围绕“三个一批、三个较多”工程,推动两地对口合作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0日
2.完成对木垒县大石头乡、博斯坦乡帮扶任务。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20日
(六)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对触碰纪律红线的严肃查处,不断推动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工作向纵深发展。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20日
(七)加强督查考核,确保脱贫成效精准。
1.充分发挥“三大攻坚战”专项督查组作用,全年督查各乡镇、涉农街道扶贫工作不少于4次,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将扶贫开发日常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内容。
牵头单位:市督查室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把脱贫攻坚考核结果与乡镇、部门评先选优、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干部工作实绩、“访惠聚”活动考核相挂钩,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20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总部署、总安排和总协调,乡镇、涉农街道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市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签责任状,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坚持“市一季度一推进”“乡一月一分析”“村一周一研判”工作机制,一月一通报工作进度情况,加强上下之间的沟通衔接,使脱贫攻坚协同配套、整体推进,推动农村低收入人口政策落实,加快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步伐。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乡镇要将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纳入重点发展规划中,制定符合本区域范围内的各类扶贫措施和惠民政策并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承担全市的脱贫攻坚行动的具体任务,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帮扶政策,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全市结亲干部要积极投身于扶贫帮困活动中,对所帮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要了解透彻,力所能及的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解决生活、生产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帮扶单位、“访惠聚”工作队派出单位、帮扶企业要制定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具体措施和计划,切实担当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各村、“访惠聚”工作队根据村集体经济状况,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精准扶贫惠民政策和补贴,尽全力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脱贫。
(三)加强人才支撑。统筹整合各类人才力量,促使人才回乡、企业回迁、价值回归,引导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回乡领办企业,发展产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积极引导各类专业人才带着专业、技术、信息和服务进村入户,解决农村精准扶贫人才不够、层次不高、智力短缺的难题,形成各类人才齐力推动精准扶贫的工作合力,为精准扶贫的顺利实施提供人才保障。充分发挥帮扶企业在人才、技术、市场、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委派专业人员到帮扶村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实用技术、生产技能、经营管理等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市场经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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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政协办,市纪委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存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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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昌吉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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