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市2018-2020年产业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46/2019-00004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扶贫办 | 发文日期 | 2019-02-21 12:51:55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市2018-2020年产业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扶领办〔2018〕66号 | 主 题 词 | 印发 昌吉市 2018-2020 年产 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的通知 |
| 来 源 | 昌吉市扶贫办 | ||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昌吉市2018-2020年产业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
昌吉市2018-2020年产业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我市农村低收人口同全市各族人民一道进入小康社会,根据《关于调整自治州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8〕80号)、《自治州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昌州党办发〔2018〕42号)、《关于调整充实自治州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昌州党委字〔2018〕40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州2018-2020年产业扶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昌州扶贫领办〔2018〕6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昌吉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总要求和陈全国书记对昌吉州“1+2”三件大事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州脱贫攻坚具体安排,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产业发展,努力拓宽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增收渠道,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为昌吉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立足全市6个(阿什里乡阿什里村、金涝坝村、二道水村;庙尔沟乡阿克旗村、硫磺沟镇楼庄子村、佃坝镇佃坝村)农村低收入人口相对集中、基础建设相对滞后的定点帮扶村和其它农村低收入人口实际,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林则林、宜商则商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原则,积极发展养殖业、种植业、林果业、乡村旅游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和农村现代服务业,不断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增收能力。到2020年,全市农村低收入人口通过产业发展实现稳定增收,6个定点帮扶村至少有1项稳定增收的产业。6个定点帮扶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过10万元,农村低收入人口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产业先行。立足定点帮扶村实际,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制到底,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根据规划优先安排产业扶贫项目,以项目支撑规划任务落实,推动规划有效实施。
2.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坚持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林则林、宜商则商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带动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增收致富产业,稳步扩大产业规模,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3.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瞄准定点帮扶村实际,制定差别化扶贫政策,集中各类资金、资源向农村低收入人口地区产业发展集中,向农村低收入人口地区倾斜,解决好制约农村低收入人口地区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致富的能力。
4.政府引导,农村低收入人口为主。发挥政府投入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农村低收入人口在产业发展中主体地位,引导农村低收入人口根据积极参与产业发展,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发展规模养殖业。严格按照昌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大力支持定点帮扶村畜牧产业发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特色养殖业、改善饲养圈舍,提供养殖技术,增加收入。通过项目带动、争取资金、积极为农村低收入人口购买种公羊时优先考虑补贴项目名额。鼓励低收养殖户入社集中托养,让剩余劳动力以转移再就业的方式增加收入,积极向有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免费提供优质种畜冻精,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牛羊良种率。加强定点帮扶村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改善水电路、粪污处理、防疫等基础设施条件。
牵头单位:市畜牧兽医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业。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突出特色化、差异化特点,鼓励支持定点帮扶村充分挖掘民俗风情、自然风光、乡村民宿等旅游产品,大力推进乡村旅游业发展。积极引导有实力的旅游企业采取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在定点帮扶村创办农家乐、牧家乐、美丽牧场、美丽田园等休闲农业,让更多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享受乡村旅游发展成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定点帮扶村开展休闲观光农业旅游示范点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从事特色旅游商品、民族特色服饰、手工艺品、旅游纪念品等旅游产品经营销售,引导带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从事乡村旅游业,拓宽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致富渠道。自治州乡村旅游项目要优先在有条件的定点帮扶村实施。加强乡村旅游扶贫人才培养,加大乡村旅游经营户、带头人、能工巧匠传承人、乡村旅游导游和乡土文化讲解员等各类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提高定点帮扶村旅游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积极发展高效种植业。鼓励支持定点帮扶村立足资源优势和生产实际,积极推动规模化种植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中草药、食用菌、甜叶菊、青贮、苜蓿等适销对路高效特色种植业。加大定点帮扶村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推广应用力度,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采取土地托管、入股经营等流转形式,实现土地中长期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种植效益。鼓励支持定点帮扶村依托乡村旅游业带动,积极发展认种、采摘等特色种植、彩色农业等农业新业态。支持定点帮扶村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原料基地,吸纳低收人口就地就近参与基地建设和管理,增加农村低收入人口收入。持续改善定点帮扶村农田基础设施,增强定点帮扶村农田旱涝保收能力。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果业。鼓励支持定点帮扶村根据当地实际,积极发展葡萄、桃、西瓜等适宜本地生长的特色优良林果品种,推广整形修剪、节水灌溉等综合管理技术,促进早挂果早见效,提高亩均产量,改善口感品质,逐步扩大种植面积,带动定点帮扶村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经济收入。鼓励引导有实力的林果企业或旅游公司在低收地区培育建立一批特色林果种植示范基地或旅游观光基地,吸纳农村低收人口参与示范基地建设和管理,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加强林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应用,集成推广果品采后预冷、贮藏保鲜、防腐运输等关键技术,延长林果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确保林果产品“产的出、卖的掉、效益好”。加强对林果生产经营者技术培训和指导,加快在当地培养一批林果种植土专家和技术能手。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及特色手工业。鼓励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昌吉市“五大产业联盟”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村低收入人口”模式,在农村低收入人口地区建立优质农畜产品原料基地,发展订单农业,带动低收地区经济发展,促进农村低收入人口持续稳定增收。通过免费建设厂房、提供建设用地等优惠政策,积极吸引肉制品、奶制品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特色手工业、小微企业等在定点帮扶村落地,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农、林、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应用,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鼓励支持定点帮扶村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发展农、林、畜产品烘干、储藏、包装、加工等农产品初加工产业。鼓励支持肉制品、奶制品、渔具、布鞋、肥皂、编织袋等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或卫星工厂在定点帮扶村落地,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昌吉市农业产业化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定点帮扶村倾斜,优先向带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明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倾斜。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六)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地区、农村低收入人口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推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地区特色农产品、奶制品、民俗产品和旅游产品销售。引导鼓励市内外电商平台为有条件的定点帮扶村开设特色农、林、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拓宽农村低收入人口地区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培育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村电商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企业和示范合作社。加快电商扶贫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定点帮扶村电商服务网点建设。支持各类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网点吸收有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鼓励支持农资、农机生产、流通企业及农民合作社在定点帮扶村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为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鼓励支持各类主体建设涉农电商平台,扩大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应用,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
牵头单位:经信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
(七)大力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定点帮扶村农民合作社培育,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村能人、种养大户、返乡创业大学生在定点帮扶村创办农民合作社,重点发展土地联营、草畜联营合作社,提高定点帮扶村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鼓励支持定点帮扶村农民合作社争创昌吉市、自治州、自治区、国家级农民合作示范社。鼓励支持定点帮扶村养殖大户联合建立牛、羊、马、骆驼等集中养殖合作社,鼓励引导农村低收入人口将牲畜、草场和耕地经营权向合作社集中流转、托管、代养或以股份形式加入合作社,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养殖收益和土地、草场入股分红收益。昌吉市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优先向定点帮扶村倾斜,农民合作社发展补助资金优先支持定点帮扶村农民合作社。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八)加大农村低收入人口地区项目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围绕6个定点帮扶村种植、养殖、旅游、特色手工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发展,结合行业特点和部门实际,加大产业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向定点帮扶村倾斜力度,优先在有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实施,发挥政府投入对脱贫攻坚的主体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好福建援疆项目资金,加大产业扶贫投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形成产业扶贫攻坚合力。有关产业项目要把农村低收入人口精准受益作为支持安排的重要条件,不断完善带动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造血”功能。加强定点帮扶村项目组织申报和实施的指导服务。定点帮扶村要根据当地生产实际和产业发展规划,积极谋划打造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和实施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援疆办)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经信委、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旅游局、供销社、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调度,统筹协调产业扶贫各项工作,研究解决产业扶贫重大问题,确保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产业扶贫资金、产业扶贫项目监督管理、跟踪落实、工作督导,加强产业扶贫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产业扶贫项目、资金落实到定点帮扶村、落实到农村低收入人口,确保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严格考核管理。昌吉市已将产业扶贫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大了产业扶贫绩效考核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产业扶贫工作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产业扶贫各项工作,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四)加强统筹联动。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横向协作工作机制,按照每季一部署、每月一调度的要求,定期召开有相关部门产业扶贫推进会,及时研究产业扶贫有关重大问题,确保产业扶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昌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