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风天、清明节及复工复产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3/2020-000009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做好大风天、清明节及复工复产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关于做好 清明节 期间 火灾 防控工作 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安办字〔2020〕1号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17:08:46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市煤矿、住建行业、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我市气温逐步回升,企业、工地陆续复产开工,加之大风天、清明节等敏感节点到来,群众焚纸祭祀、农业烧荒等活动增多,火灾风险明显增大。为切实做好春季大风天、清明节及复工复产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判形势、把握重点,认清大风天火灾防控工作重要性
春季大风天气历来是我市火灾事故的高发时期,也是火灾预防工作的重点时期,各项工农业活动恢复生产,施工工地陆续开工,交叉作业频繁,加之清明节临近,群众焚纸祭祀等室外用火明显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烧连营的大风天火灾事故。当前,部分企业将陆续复工复产,封闭或半封闭式管理、超负荷生产、弹性工作制等必然会引发新的消防安全风险。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严格按照自治区“1+3+3+改革开放”总体工作部署,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部门面临的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自治区《大风天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新政办发〔2017〕5 号),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跟踪问效,针对大风天及清明节火灾规律和特点,研究制定适应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的火灾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大风季节火灾和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统筹安排、源头把控,确保复工复产企业安全运行
区、州、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消防安全工作,先后就近期复产复工消防安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当前全市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有的企业为扩大产能,抢工期、赶进度,带险运营,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结合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统筹部署火灾防范工作,依托防疫指挥部和维稳指挥部两个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消防、卫生健康、工信、住建、公安、市场监管、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的信息通报、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准确掌握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时间、规模、数量等情况,深入分析复工复产面临的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有力有序有效支持服务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竭力为保障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精准防控、全面覆盖,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好大风天火灾防控工作。一是从严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新政办发〔2018〕43 号),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制定针对性的大风天气火灾防范措施,督促各单位和基层组织抓好落实。对大风天气频发、高发地区、重点乡镇、村要重点监管;对本辖区区域性、普遍性的火灾隐虑问题,要紧盯不放、综合治理。大风天气来临之前,要提前发布大风天气“禁火令”,明确禁火范围、禁火期限和禁火措施,督促引导各单位、农村社区和社会公众落实生产、生活中的火源、电源管控措施。二是加强行业部门系统管理。气象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大风天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提前做好大风和沙尘来临前的气象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大风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消防救援机构要在做好大风天气火灾高风险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的同时,认真做好车辆器材维护保养,扎实开展重点单位“六熟悉”和实装、实地、实战演练,全力做好在大风天气下、长时间灭火救援的准备。公安部门要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进一步加强对小场所、沿街门面店的监督检査,督促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并协助做好扑救初起火灾等工作。pan>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温室大棚等设施以及农业基地的安全检查,确保禁火限电措施落实到位,严禁焚烧秸秆、春季烧荒现象出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有效落实停工、禁火等防范措施。</span>工信部门要加强对供电设施、线路的安全检査和维护,扎实推动老旧线路升级改造,提升本质安全;同时,要根据“禁火令”确定的区城和时间,适时对有关输配电线路停止供电或采取限电措施。市委宣传部及文旅部门要加强大风天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发布大风天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应急管理、发改等部门an>要加强大风天气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和应急物资保障,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三是加强基层组织群防群治。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村)警务室、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组织要对辖区耐火等级低且人员密集的住宅区、城乡结合部、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和温室大棚基地开展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巡查和督导检查。对重点场所和区域实施现场值守、严管严控,确保安全,坚决社绝“火烧连营”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深入指导,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时期,消防宣传要做到有所侧重、形式多样。一是普通群众要常提醒。要充分发挥综治视联网平合、“村村通”广播的作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颁布禁火令。同时,要依托电视、微视频、网络直播等媒介,广泛播放大风天消防提示音视频短片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持续加大农村防火及家庭“三查三清”等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普及力度。二是工作人员要常培训。要充分发挥“新疆消防知识培训课堂”网络培训平合作用,督促街道乡镇、农村社区安全干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控制室值班人员严格落实“每日一学、每周一测、每月一考”制度。三是基层群众要常演练。要组织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警务站民警等基层力量,深入重点村镇社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适时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广大群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昌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