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昌吉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3/2020-00002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20年昌吉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2020 昌吉市 市道 道路交通事故 预防 工作方案 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安办字〔2020〕7号 | 发布日期 | 2020-05-13 11:00:47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市道路交通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昌吉路政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和工信局、教育局、各乡(镇)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根据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安办字〔2020〕17号)精神,昌吉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2020年昌吉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昌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2020年昌吉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
根据昌吉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安办发电[2020]17号)和《关于印发<昌吉市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昌市安生字[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减量控大"总基调,根据2020年5月9日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即时展开“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持续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力争我市交通事故死亡总量较2019年下降6%左右,较大事故稳中有降,重特大事故零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工程
1.深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进一步提高“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努力实现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带病上路”问题明显减少。[责任单位:州运管局运政执法支队,市公安局、交通局]
2.严格机动车和驾驶人准入管理。加强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一致性的监督管理。开展机动车登记查验集中检查整治。严格驾驶人准入制度,组织开展考场和系统集中大检查。严格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回收企业实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强驾驶培训机构监管,提高驾驶培训质量,对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参与考试舞弊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州运管局运政执法支队,市公安局、交通局]
3.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风险研判、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公路事故多发点段、突出安全隐患点段、团雾多发路段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整改问题隐患。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动增设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过多问题,开展支路接入主路路口“坡改平”治理。升级“千灯万带”示范工程,结合我市实际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爆闪灯、减速带建设,推动交叉路口安装照明灯、修剪绿化带,减少因路口视距不良、视线遮挡导致事故的风险隐患。排查“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隐患,推动清理整治。[责任单位:昌吉路政管理局,市交通局、住建局、公安局、昌吉公路管理局昌吉分局、昌吉公路管理局硫磺沟分局]
(二)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提升工程
4.完善城市交通顶层设计。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健全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共商、社会共建的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综合协调、考核评价机制,支持促进绿色发展,智慧引导出行停放,重构路权分配体系,优先保障行人、非机动车和公交通行权益,推动形成合理的城市交通出行结构。合理布局和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完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打通“断头路”,改造“瓶颈路”,畅通"微循环”,提升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5.提升城市行人出行安全水平。提升公共交通分担率,优化公共交通线网布局,推进便捷换乘。加强慢行系统规划建设管理,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慢行交通的“连续成网”。排查行人、非机动车事故多发点段,完善行人过街设施、机非隔离设施和机动车让行提示设施。持续深化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工作。规范行人交通行为,加大闯红灯等违法查处力度,提升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
6.提升城市非机动车出行安全水平。完善非机动车道建设,科学设置路内停车泊位,治理违法占道停车,保障非机动车通行空间的连续性、安全性。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严查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等违法行为。加强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建局]
7.提升城市机动车出行安全水平。加强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和堵点乱点治理,加大酒驾醉驾、假牌套牌、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查处力度。严管重型货车、渣土车,严查超限超载、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查处无证驾驶、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能力。[责任单位:州运管局运政执法支队,市公安局、交通局]
(三)公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8.强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优化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立布控查控配套工作制度,推广车辆查控分级分类标准,推进车辆布控联网联控,强化重点道路重点点位交通监控设备联网联控,推进集成指挥平台APP实战应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9.深化农牧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辖区负责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各乡(镇)政府主责主抓。在每个乡镇设置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管理员,在车辆、人员密集的乡村道路交汇路口和辖区重要、危险路段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和协管员,并保障“两站两员”运行经费和装备。深化警保合作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健全完善劝导站运行和长期经费保障机制,制定考评标准,强化技能培训,拓展服务内容,完善宣传阵地,确保2020年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加快推广“路长制”,与“两站两员”管理有机结合、相互补充。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APP应用。持续开展“亮尾工程”,及时为辖区非机动车安装,更换反光标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各乡(镇)政府]
10.加强专用公路管理。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要求,督促专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将准许向社会开放的专用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范畴,加强管理监督。对符合条件的专用公路,提请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批准同意,改划为省道、县道、乡道进行管理。[责任单位:昌吉公路管理局昌吉分局、昌吉公路管理局硫磺沟分局]
11.持续开展交通违法整治。优化违法查处结构,深入分析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借鉴区域联合整治、周末夜查经验做法,加大集中整治力度,保持严查严管态势。[责任单位:、州运管局运政执法支队,市公安局、交通局]
(四)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提升工程
12.集中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治理。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宣传发动和执法劝导,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3.切实加强基层群众宣传教育。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入生产生活场景,加强农村地区“一老一小”和进城农民工宣传。完善面向中小学生、“两个教育”等基层群众的课程教育,全面推广应用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
14.精心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组织好“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深化“七进”宣传,依托“报、网、端、微、屏”,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深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落实重要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推进应用“交管12123”APP精准推送提示,积极发展互动式、服务式、体验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州运管局运政执法支队、各乡(镇)政府]
(五)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效率提升工程
15.健全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健全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及保险企业共同参与的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道路交通应急管理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培训演练,提升协作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州运管局运政执法支队,市公安局、交通局、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委]
16.建立医警合作长效机制。推动合理布建交通事故救援点,综合确定专业救治医院,特别是颅脑、心肺、肝脾损伤救治医院,建立重伤救治医疗专家库,实施快速精准有效救治,避免延误救治时间,提高重伤员救治成功率。加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切实保障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等车辆优先通行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卫健委]
17.完善交通事故救助机制。严格落实国家部委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扩大救助范围,延长救助时限,简化救助程序,保障费用及时到位,确保持续有效救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卫健委]
(六)部门协同联动整治攻坚提升工程
18.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督促运输、旅游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无证经营、非法营运、只挂不管等问题查处力度。建立旅游客运等“两客一危”车辆信息通报核查机制。严查严管旅游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州运管局运政执法支队,市公安局、交通局、文旅局]
19.加大源头治超力度。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区公路治超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管好“货”和“装”的源头,定期更新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录,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以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为重点,采取派驻、巡查、红黑榜等方式加强对货运装载行为的监管,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上路行驶。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机制,对路面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深入开展“百吨王”整治。[责任单位:昌吉路政管理局、州运管局运政执法支队,市公安局]
20.推动开展重点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货车“大吨小标”、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企业,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货车出厂上路。推动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等)综合治理,完善生产、销售、使用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减少超标车、非标车生产、销售和违法上道路行驶。推动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及卧铺客车。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落实《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回头看”,持续推动将接送学生营运车辆纳入校车管理机制进行监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运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和工信局、教育局]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州、市安委会办公室文件精神,坚持把减少事故、保护生命放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加强工作谋划和组织推进,确保监管、措施、落实“三个到位”,全力化解风险、消除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自5月起,请各部门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0日前,工作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