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应急管理局服务承诺书
| 索 引 号 | CJS003/2020-000044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服务承诺书 |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应急管理 服务承诺 承诺书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16:45:19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1、始终坚持一切从大局出发,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各项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2、承诺首问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如个人作为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应热情接待,给予办事人明确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
3、承诺即时服务。办事人申办事项属本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当场给予受理。
4、承诺限时服务。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对各类经手审批事项自受理之日起,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通知办事人。
5、承诺规范服务。对办事人依法依规提供规范有序的服务。对属本单位审批的事项,及时提供或说明办事指南以利办事人使用。
6、承诺高效服务。随时为办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能办的事马上就办;不能即办的,按一次告知制度要求给办事人明确的答复;对重大的、紧急的事项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做到特事特办。
7、承诺文明服务。做到举止端庄,谈吐文明,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待人礼貌,服务周到。
8、承诺廉洁服务。做到依法依规办理,廉洁奉公,坚决杜绝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