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3/2020-000051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关于做好 2020 秋季 森林草原 防火工作 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安办字〔2020〕13号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16:37:45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各森林草原防灭火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天东局乌南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省凉山州经久乡马鞍村森林火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以及9月18日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秋季高火险期及节假日旅游高峰期实际,全力做好我市2020年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责任
秋季空气干燥,林下可燃物载量大,火灾隐患增大,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措施,认真排查隐患,狠抓火灾防范,建全工作机制,坚决防范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维护我市森林草原生态安全。
二、抓好风险防控,落实森林草原防火措施
各责任单位要抓好以下森林草原防火风险点的防控工作。一是因森林草原防控措施落实不扎实引发火灾风险;二是林下、草场可燃物递增的风险;三是干旱引发火灾的风险;四是生产生活用电用火引发火灾的风险;五是极端天气引发的火灾风险;六是林木枯死引发火灾的风险;七是农田防护林干旱引发火灾的风险;八是输配电线路打火引发火灾的风险。各责任单位要分析研判防火形势,提出应对措施,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分析排查治理工作,并上报风险隐患治理情况。
三、做好宣传教育,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通过张贴倡议书,发宣传单,墙体刷制永久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林区、景区要张贴禁火令,管护人员要做好义务宣传员;结合“访惠聚”“民族团结一家亲”深入推进“七进”活动,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常识和紧急避险方法宣传,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调动社会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全民参与防火的深厚社会氛围,提升群众防火用火的法治观念。
四、严格火源管控,依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野外火源管理专项行动及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认真排查火灾隐患,查缺补漏,扎实做好源头治理,并督促整改,消除隐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和草原用火,严厉打击各种野外用火违法活动。公开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确保隐患治理无盲区、防火措施全覆盖。
五、强化预案演练,力争快速处置林草原火情
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专业及半专业化扑火队伍培训,开展扑火演练等工作,提高“安全用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的综合素质。专业消防队伍要加强战备值班,严阵以待,确保在火灾萌发阶段快速到位,实现森林草原防火“打早、打小、打了”工作目标。
六、加强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值班制度及领导带班制度,做到24小时值守,严格执行“有火必报”制度,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发现热点第一时间核查反馈,发生火情后第一时间报告扑救进展和最新情况,坚决杜绝迟报、瞒报、大火小报等现象。市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0994-2590082,市林业和草原局24小时值班电话:0994-2516119。
七、认真开展检查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联动领导小组确定检查指导小组对各乡镇、北部荒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重点实地查看隐患排查、可燃物清理、野外火源管控、防灭火宣传等工作开展情况。
昌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