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市贯彻落实州党委常委(扩大)会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3/2020-000065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市贯彻落实州党委常委(扩大)会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印发 昌吉市 贯彻落实 扩大 安全生产委员会 分解 重点工作 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 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安生字〔2020〕6号 | 发布日期 | 2020-12-16 16:32:14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0年11月5日,州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全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将会议安排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市安委会制定了《昌吉市贯彻落实州党委常委(扩大)会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经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与统筹谋划近期和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抓好工作落实。要坚持边落实边总结,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昌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2月16日
昌吉市贯彻落实州党委常委(扩大)会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分解重点工作
任务实施方案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一)正确认识并统筹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保持忧患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贯彻落实总目标的重要举措,始终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坚决把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和防范措施落实落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昌吉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正确认识并统筹处理好安全生产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必须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安排各项业务工作中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因素(要素)纳入其中,尤其是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招商引资等方面统筹谋划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严的措施、实的作风推动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齐抓共进。(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正确认识并统筹处理好安全生产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科学把握好安全生产与便民利民的关系,统筹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精准施策,寓管理于服务,将优化营商环境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紧密结合,在对企业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的同时,进一步转变思维理念和工作方式方法,树立服务意识,在坚持安全生产“红线”不动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指导帮助企业查找隐患、解决问题、提升水平、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让安全成为最优质的营商环境,助力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各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坚持科学管理、精准施策,加强科技支撑,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坚持科学管理,加强风险隐患排查。
1.要清醒地认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安全生产风险源头,强化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大重点风险源研判管控,要定期对辖区重大安全风险进行评测、排查治理隐患、防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及各专业委会成员单位)
2.要主动分析研究本辖区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短板和弱项,研究可行有效的改进措施,加快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强化规划设计安全评估,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从体系和源头上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各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3.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能耗高、环保不达标、质量不过关、职业危害严重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交通局等部门)
(五)精准施策,强化风险管控。
1.树立风险预防、超前防范的意识,按行业领域分类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类、评估、定级,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从严从实治理企业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责任单位:市各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2.持续推进“中介服务、企业改进、政府监管”的定期会商帮扶机制的落实,邀请高水平中介服务机构对存在安全管理“瓶颈”的重点企业,从体系上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第三方外部审核,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帮助企业查找自身短板、督促整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弥补安全监管能力不足的短板,通过指导服务,避免安全监管“一刀切”,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单位:市各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3.强化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尤其要针对大型罐区、重点区域、城市大型综合体等,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健全企业专职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加强民兵等政府兼职救援力量建设,强化区域安全生产应急协调联动,提高部门之间指挥协调、联合作战、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授保障能力,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够第一时间迅速稳妥处置。(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发改委、交通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各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4.坚持领导管理、专家参与、制度约束三者有机结合,建立完善专家容询评估参与管理制度,聘请专业团队科学测评,企业法人、高管要深入班组、深入一线,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发现问题,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一套科学务实管用的管理办法,切实推动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各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5.加强基层职工教育管理和专业培训,提升基层安全自我管理能力。聘请第三方机构和安全生产领域权威专家办班培训,授课讲解,剖析企业经营生产中的安全生产问题,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基层安全自我管理能力。持续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建设活动,夯实企业基层基础工作,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强化“反三违”,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奖惩长效机制,加大安全生产绩效在企业员工薪酬中的比重;设立奖励基金,对举报“三违”人员进行奖励。同时,推广相关企业“反三违接力棒”、反违章积分管理等经验做法,营造“反三违”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各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六)加大科技投入,高效执法服务。
1.坚持以科技为支撑,下决心加大安全生产科学化管理投入力度,加快推进5G技术全面商业化运用,整合分散的应用系统,推动平台化和一站式服务,促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促进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推进大数据建设工作,推动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切实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进一步助推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数字昌吉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政办(电子政务办)、科技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各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2.将行政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把行政执法的落脚点放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上,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体系,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政策措施制定方面都要依法依规办事,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的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改进执法方式,牢牢聚焦事故多发行业、领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常态化开展督查指导,主动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等各项措施要求,深挖彻查企业经营生产中的安全生产问题,采取“说理式”“开门式”“清单式”执法,坚决杜绝检查过多过滥,防止“随意关停、一关了之、一停了之”等现象发生。要热情服务,主动俯下身子、转变角色,经常性深入一线服务企业,帮企业排忧解难,督促企业提升自身安全管理能力,科学监管,精准服务,精准执法,尽可能减少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下集中精力抓好发展。(责任单位:市各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认真贯彻落实《昌吉市安全生产整治提升方案(2019- 2022年)》要求,持续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
(七)交通运输领域。紧紧围绕人、车、路、企业四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和企业通勤车、拉运民工、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强化车辆动态跟踪管理,探索运用北斗卫星定位、无人机动态巡航等,在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常态化巡逻监控,实时监测车辆运行。(责任单位: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及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八)煤矿领域。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全面排查矿井下瓦斯、顶板及各系统事故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瓦斯防治综合措施;要持续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活动,聘请专家团队进行现场研判,把脉开方,提高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及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九)危险化学品领域。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检查,严格特殊作业审核,特别要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等事故。(责任单位: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及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十)消防领域。加强火灾高风险场所和旧房危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对大型商超、高层建筑、宾馆饭店、医疗机构、老旧小区、破旧房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检查,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场所,坚决关停,限期整改。针对年久失修建筑、管理不善小区、老化线路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十一)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及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加大对燃气设备管理,认真做好昌吉市全域内各类天然气、液化气储存、运输设备和输送管道设施等安全评估,及时排除风险、堵塞漏洞。有关部门要督促燃气企业加强管理服务,发动各社区(村)干部协助企业定期上门服务指导,特别是加强对年老体弱群体教育指导服务,及时做好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市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及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城管局、交通局、发改委等部门)
(十二)旅游领域。加强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酒店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大型游乐设施设备、景区缆车索道等设施设备安全检修、定期维护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加强对旅游包车的监管,严禁无资质旅游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员从事旅游营运工作,严把线路和行程安全关。(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十三)其他行业领域。根据行业特点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工贸企业、特种设备、供电供热取暖等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极端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和应急值守。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住建局,市各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四、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落细
(十四)压紧压实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营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把责任压实到基层、传导到末端,真正做到职责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加强研究谋划、责任落实,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领域、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班组、每一个环节。班子成员要联动抓,全面抓好分管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措施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地方标准制定和执法治理,全面抓好日常监管、问题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监管,抓检查、除隐患、控事故,做到标准高、管理严、措施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研究科学管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抓点带面、点面结合、以点促面,全面提升管理效率。(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五)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安全监管(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新技术装备的推广和运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各岗位操作流程及机制进行梳理、强化和提升。督促企业严把从业人员准入门槛,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督促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化安全机构帮助指导服务。对责任落实不自觉、不彻底、打折扣、反复出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生产能力的企业要给予扶持奖励,激发企业争创先进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各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
(十六)驰而不息转变作风。各成员单位要树牢抓实抓细抓具体的工作导向,坚决克服安全生产“上热下冷”“冷眼旁观”以及压力传导不到底等问题,摒弃抓安全生产只注重“开会、签状”,以罚代管、一关了之等浮在面上的错误做法,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联领导和部门监管人员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和扶持帮助力度,定期赴重点企业做好服务指导、听取意见建议、协助解决困难,切实消除企业的思想顾虑,引导企业树牢安全生产意识,共同促进安全生产有序运行。要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责任追查,依法依规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和严格执法,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坚决整治和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顶格处理一起,形成强烈震慑。组织部门要强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领导班子和成员,努力打造一支责任心强、勇于担当、素质过硬的监管队伍。(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十七)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营造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引导发动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安全生产意识、监督举报意识,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和措施,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工作局面。(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