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延续注册申请指南
索 引 号 | CJS017/2021-000019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护士执业延续注册申请指南 | ||
主 题 词 | 护士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11:15:07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受理事项 |
权限内办理护士执业延续注册。 |
受理机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 |
负责人 |
姓名:陆 洁 联系电话:0991-3639160 |
承办人 |
姓名:潘 红联系电话:0991-3651098 |
办事依据 |
1.《护士条例》; 2.《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依据种类 |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
需提交的相关文书材料目录 |
一、通过国家线申请延续护士执业注册应提供下列资料:(提交资料均用A4纸打印) 1.承诺书1份(附件1); 2.《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个人端提交延续申请后由医疗机构端打印,一式2份)(空白表见附件2);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自治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1份(附表3);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6.委托代办时应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1份; 二、通过新疆线申请延续护士执业注册应提供下列资料:(提交资料均用A4纸打印) 1.承诺书1份(附件1); 2.《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附件2);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自治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1份(附表3); 5.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7.委托代办时应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1份; 8.未标明新疆线级别的证书必要时需提供成绩证明。 |
办事条件 |
在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内工作的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 |
办事程序 |
1.办理延续护士执业注册需在注册有效期满前30日向执业机构所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起申请; 2.申请延续护士执业注册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申领《办事指南》、《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等相关资料或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打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链接,下载相关资料; 3.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兵团卫生行政部门及各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本辖区内的护士延续执业注册手续; 4.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5.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经过初审资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通知;资料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书面通知;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不齐全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 6.已经受理的资料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进行审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出具审核意见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不予办理延续注册并书面告知不予办理延续注册的原因; 7.不予延续注册的情形包括: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8.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在本机构执业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延续注册。 |
办事时限 |
法定期限√30工作日。 自定期限□ |
办事时间 |
每周一、二、四办理业务(法定工作日) |
审核事项有无数量限制 |
无√ 有□ |
是否需要到其他机关办理相关许可事宜 |
否√ 是□ 相关机关的名称: |
收 费 |
行政许可不收取费用。其他费用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规定收取。 |
结果告知 |
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 |
办事纪律 |
1.明确科室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到办事程序公开,自觉接受企业和社会的监督。 2.严格按政策把关,热情接待管理相对人,耐心细致解释有关的问题,积极为管理相对人提供良好的服务。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首问负责制。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审批办理程序。 |
监督机制 |
内部监督:1.承办科室领导监督;2.中心领导监督;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监督。 外部监督:1.自治区人民政府监督;2.人民法院监督;3.社会监督;4.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驻委纪检组。 |
申诉方式 |
1.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复议;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监督电话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0991-856089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驻委纪检组:0991-8560286 |
申报示范文本及填写说明:
附件 1承诺书(涉及延续执业注册的人员均需填写此书)
附件2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填写此表一式两份,须按文本说明要求填写)
附件3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护士延续注册应按该表格式进行健康检查)。
附件1
承 诺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
我单位(个人)为申请(护士变更注册、护士执业延续注册,纠错、补办《护士执业证书》)所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个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承诺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护 士 延 续 注 册
申请审核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申请护士延续注册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项由申请人填写,第4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5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
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
主任护师、未评定。
9.使用的照片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1.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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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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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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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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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国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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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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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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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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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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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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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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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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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年 月 日 |
护士执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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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习经历 |
2.申请人工作单位及工作详情
工作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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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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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 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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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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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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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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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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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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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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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日 |
3.申请人签名
4.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由工作单位填写)
工作单位意见: 同意□不同意□ 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签字 |
单位盖章 |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5.注册机关意见(由注册机关填写)
准予延续注册□不准予延续注册□ |
不准予延续注册理由: |
注册机关盖章 |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3
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
指定体检医院名称: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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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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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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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照 体检单位骑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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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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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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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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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往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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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族 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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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 |
甲状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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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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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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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 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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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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肛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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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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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生殖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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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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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 |
血 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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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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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及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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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及呼吸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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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及血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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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器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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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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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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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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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部X线透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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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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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电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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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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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氨 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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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员签字: |
五 官 科 |
眼 |
视 力 |
右 |
色 觉 |
右 |
其 它 眼 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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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签字: |
左 |
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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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 |
听 力 |
右 |
耳 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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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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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及鼻窦 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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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 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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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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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检 结 果 |
(以下部分请在符合的项目上用“√”表示:) 结果: 1:健康或良好 2:一般或较弱 3:有慢性病 (如有慢性病请继续在下列符合的项目上用“√”表示:) 1.心血管病 6.结核病 2.脑血管病 7.糖尿病 3.慢性呼吸系统病 8.神经或精神病 4.慢性消化系统病 9.其它慢性病(具体):
主检医师签字: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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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册 机 关 意 见 |
注册机关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注: 1.表中内容请体检单位如实工整填写,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
2.体检后此表交注机关。
3.X线.心电图.肝功报告单请贴在背面。
4.体检有效期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