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市2021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3/2021-000006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市2021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印发 昌吉市 2021 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工作 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安生字〔2021〕1号 | 发布日期 | 2021-02-20 16:05:57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2021年1月1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自治区安委会围绕自治区党委“三件大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调度推进会精神和1月16日市安全生产例会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昌吉市2021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
昌吉市2021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自治区安委会围绕自治区党委“三件大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调度推进会精神,切实抓紧、抓细、抓实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经济秩序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年终,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坚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疫情防控、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自治区党委做好“三件大事”的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全年。坚持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相结合,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各类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研判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抓好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我市营造祥和安定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检查范围为全市煤矿、道路交通、消防、各类建设项目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电力、涉氨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特种设备、燃气经营使用单位、各类景区、文化活动场所、学校幼儿园、涉疫场所等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延伸至每一处重点场所、每一个重点部位、每一项重点环节。
三、检查方式
(一)聘请专家查隐患。各检查组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聘请本行业领域专家参与到此次大检查当中,充分发挥专家在排查隐患和指导服务上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做到检查全面、深入,不走过程,指导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全面细致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门和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尤其要排查整治“三违”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开展全面检查。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结合实际,对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移交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四)全市各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检查。全市各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已明确的22个检查组,各牵头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市十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本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检查。
(五)开展检查情况指导。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指导组,对企业采取双随机、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指导检查,并对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四、检查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部门和企业是否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是否将学习内容纳入党政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是否有学习记录,成效如何。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部门和企业是否制定本部门或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措施,牵头单位是否有专人负责,并按时给市安委办上报总结和“一情况两清单”材料,工作措施是否按照方案稳步推进。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情况。部门是否及时向企业宣传和落实《昌吉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展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以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等情况。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煤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6、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加大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危险作业项目的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7、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异地执法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应急救援队伍在岗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五、组织领导
成立昌吉市2021年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 伟 州党委常委、市委书记
马红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马贵斌 昌吉国家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
会主任
庄国强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傅文星 市委副书记
周晓元 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杨树忠 市委常委
姚 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海峰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远志国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
王 英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阿达力市委常委
王江涛市委常委、副市长
马 楠 市委常委、副市长
韩 兵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艾合买提江·阿布力孜 副市长
海拉提 副市长
李 渤 副市长
徐 斌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1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指导监督全市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海拉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志江、高兵同志兼任。
六、大检查责任分工
昌吉市安全大检查工作成立22个领域检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杨树忠 市委常委
副 组 长:韩 兵 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检查范围:全市辖区国省干线、专用道、县乡道路;各类运输企业(包括客运企业、客运站场,城市公交、出租企业车辆,货运企业、货运站场,危险化学品、民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驾校及汽车修理行业等),“两客一危”企业和车辆(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水上交通安全。
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排查临水临崖路段连续下坡、急弯陡坡、路口等重点路段交通设施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安全防护设施到位;道路、建设工地安全管理到位;客运车辆驾驶员及行驶路线等符合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制定雷电、强降水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无证无牌、非法运输、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二)煤矿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姚 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海拉提 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井工矿(包括基建矿井、生产矿井、长期停产矿井)。
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瓦斯治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职工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核上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煤矿各项管理记录是否完善;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五假五超”行为等。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阿达力 市委常委
副 组 长:海拉提 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检查范围: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含烟花爆竹)、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
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理以及动火、动土、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检修环节未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加强对防雷避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专店专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防范措施;检查我市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防护情况。
(四)学校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王 英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李 渤 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各培训机构。
重点检查内容:公安交警部门重点对上学和放学期间对学校周边交通进行管制;城市管理部门要对学校周边摆摊设点进行监管,严厉打击学校周边商店售卖非法违法产品的行为,确保学生饮食和人身安全;教育部门和街道社区要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同时,要会同消防部门加强对学校内部及校外培训机构配电室、电器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配齐消防设施,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加强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督促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保障学生国庆放假期间在社会上的安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积极开展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止出现校园欺凌行为。
(五)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王 英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王江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配合部门: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文化体育广播场所(含电视台、影剧院、文博中心、体育馆场、图书馆、网吧等)、大型经营性文体活动;全市各类旅游景区、景点、星级酒店(含农家乐)、旅行社。
重点检查内容:强化旅行社、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的安全管理,强化大型游乐设施、旅游包车、高风险旅游项目等安全隐患排查,旅游景点、文体活动场所建立人流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风险预警提示。
(六)消防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阿达力 市委常委
副 组 长:海拉提 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大队
配合部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包括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
重点检查内容:重点开展“三合一”场所及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突出抓好特殊时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依法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对辖区内“三小”场所开展消防专项整治,全力遏制火灾多发或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七)建筑施工领域、市政公用行业、燃气、城市管网安全检查组
组 长:杨树忠 市委常委
副 组 长:马 楠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配合部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检查范围: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地(包括留守人员),市政公用行业(含公园、广场、游园、旅步道等)、城市管网(含燃气、供排水、供暖)、水厂、加气站、液化气经营单位等。
重点检查内容:以预防模板支架坍塌、建筑物倒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事故为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检查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检查地处山坡、临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农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的搭设安全状况等,严查群众自建房屋安全,严厉打击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和未批先建等非法违法行为。
(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安全检查组
组 长:姚 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和办公场所。
检查内容:检查全市政府机关值班值守情况;消防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办公场所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
(九)民爆物品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姚 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王江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公安局
配合部门:市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民爆物品及生产、加工、储存、使用单位。
(十)经营性社会福利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阿达力 市委常委
副 组 长:王江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检查范围:全市经营性社会福利机构。
(十一)工商贸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姚 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王江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加油站、各类专业市场、商超,全市各类工业企业等。
(十二)农业、农机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王海峰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 组 长:海拉提 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检查范围:全市农资、农药(包括使用、经营)、农村沼气、农业专业市场、农村道路。
(十三)电力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姚 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马 楠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配合部门:市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高压、低压线路、变电站、变压器、电力工程及设施、电网运行、各类发电企业。
(十四)食品药品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杨树忠 市委常委
副 组 长:马 楠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食品药品加工、经营、流通企业,餐饮企业等
(十五)医疗卫生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周晓元 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副 组 长:李 渤 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
检查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各医院场所。
(十六)宗教场所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王海峰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 组 长:艾合买提江·阿布力孜 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委统战部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宗教活动场所。
(十七)特种设备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杨树忠 市委常委
副 组 长:马 楠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检查范围:特种设备(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液化石油气等各类气体冲装单位。
(十八)非煤矿山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阿达力 市委常委
副 组 长:海拉提 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检查范围:全市非煤矿山(包括石灰石矿、砖厂、砂场等)及矿区。
(十九)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组
组 长:姚 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海拉提 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配合部门: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检查范围: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二十)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检查组
组 长:马贵斌 昌吉国家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
会主任
副 组 长:徐 斌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
委员、副主任
责任单位: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检查范围: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二十一)水利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王海峰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 组 长:海拉提 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水库、河道,各类水利工程及设施。
(二十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检查组
组 长:阿达力 市委常委
副 组 长:海拉提 副市长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检查范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立即行动,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生产一线,严查彻改事故隐患。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切实从隐患排查、预报预警、信息报送、应对处置等方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对发现的每一起非法违法行为、每一项事故隐患都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规范下达执法文书,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做到应查尽查、应罚尽罚。
(三)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各部门要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形成高压严管的态势。要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供火工品、吊销证照等执法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措施,坚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要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市委、市人民政府将按照《自治区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惩,对负有刑事责任的,严格按照“两高”司法解释,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进一步加强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于1月30日前完成本行业第一阶段安全检查工作,并将安全检查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以后分别在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报阶段性总结。
联系人:魏虹 联系电话:259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