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清明小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3/2021-000013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小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切实 做好 清明 长假 假期 期间 安全生产 的通知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12:07:18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清明节是群众集体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的时期,随着天气转暖,雨雪消融,疫情转好,大量企业复工复产,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显著提高,也是道路交通、旅游度假、山林火灾等事故多发的时期。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区州4月2日清明节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各项事故防范措施
各乡镇(街道)和各安全生产监管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传达落实好4月2日国家和区州关于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电视电话会议以及今年以来国家和区州召开的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层层部署,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生产安全。
二、切实强化清明事故高发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工作
(一)抓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加强道路交通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公路运输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农用车违规载客而引发安全事故,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劝导站的职能,村劝导站要全员上路,重点管控劝导客车超员,三轮摩托、农用车、轻型货车载客和面包车等小型客车非法运营载客,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以及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要采取日常检查、重点监控、巡护检查等有效措施,从源头上管住火源,尤其对上坟祭祀集中区做到严防死守。要进一步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狠抓林区火源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强化火源管理的办法,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人为火源得到有效控制。要组成森林防火督查组,发挥护林员的作用,深入林区,从火灾预防、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值班值守、人员调遣、扑火准备、安全措施、隐患整改、后勤保障、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最大限度地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抓好旅游度假安全防范工作。市文旅部门要加大对旅游行业的风险研判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要积极开展节前旅游安全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旅游景区、饭店、旅行社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源头管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及时整改;特别要加大对景区特种设备设备的检查,防止机械因时间过长腐蚀而引发事故的发生;要全面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根据紧急旅游突发事件的情况,做出应急反应,维护社会环境安全稳定。
(四)做好防洪度汛工作。立足于防大汛,防大洪的思想,做到防洪抢险并重。加强各辖区内的水库、山洪危险区、滑坡体等进行巡查监测,及时检查河岸变化情况,同时发挥村级安全员、水库管理员、地灾点巡查员的作用,做好查堤坝洞穴、裂缝、渗水、地灾点等隐患排查和处理,检查防汛物资、防汛器材配备,确保顺利度过汛期。
(五)其他危化、煤炭、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同样要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抓住当前安全生产特点,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风险,持续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稳定。
三、全面做好隐患整治和应急准备工作
(一)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监管促整改。各乡镇(街道)和各安全监管单位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针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停运的一律停运,该关闭取缔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
(二)认真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坚持值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各单位要加强道路、水库、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和值守工作,保持电话24小时通畅,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科学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信息。
昌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