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3/2021-000014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关于做好 森林草原 灭火 的通知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12:17:24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天东局乌南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
根据3月18日全国及区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4月11—12日区、州、市安全生产会议安排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扣紧责任链条,强化督导检查,狠抓举措落地,突出抓好源头管控,推进野外火源和违法用火专项治理。昌吉市要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关系安全与发展的大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抓实抓细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现就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如下:
一、责任落实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责任。召开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学习全国及区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责任,建立边界联防,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和应急扑火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格要求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
二、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
一是张贴昌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2021年《禁火令》。二是利用科技创新方式,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危害、扑火安全常识、林火避险自救知识。三是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和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四是进入林区道口布设防火警示牌、宣传牌及报警电话。通过有效宣传达到人人防火,火有人防。
三、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
一是加大可燃物清理,彻底清理林地及村庄周边的易燃物,形成防火隔离带。严厉查处在林带边缘烧田埂草、随意烧垃圾、野炊等行为,坚决做到“防住人、管住火、盯住点、护住林”。二是严格野外火源管控,重点林区设立检查站,严格检查入林车辆和人员,杜绝火种进入林区。加强林区巡查,违章火源能及时消除,违章用火能及时发现并报告,违法行为能及时查处。三是严查高压走廊树线隐患,及时协调解决。四是每月23日上报隐患排查台账(见后附表)。
四、认真组织火灾扑救
各乡镇、乌南分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按照预案的要求,始终坚持“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扑火原则,认真落实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要做好防大灾的思想准备。各单位要对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建设、装备以及培训落实到位,全面进入备战状态,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各项准备工作。在组织火灾扑救中,各级指挥长要靠前指挥、掌握情况、科学组织,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和较大森林草原火灾。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乡镇、乌南分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24小时森林草原防火值守制度。一是值班人员要做好调度、组织、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在森林草原高火险期(4级或4级风以上天气)、重大节假日以及敏感时期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二是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相关人员应立即到位,分工负责,快速处置。三是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逐级上报,不得越级上报,不得漏报、瞒报,及时准确核查反馈卫星热点监测信息,及时调度上报火灾信息。四是每月23日上报24小时带班值班表。
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各乡镇、乌南分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要与各村委会,村委会与林木经营单位或个人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地块。加大对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随意野外用火烧田埂、烧荒草等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严惩肇事者,切实起到教育和威慑作用。对每起森林草原火灾,都要进行倒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对瞒报、迟报森林火灾殆误扑火战机,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检查督导
为全面做好全市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保护好全市的森林草原资源,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开展检查督导,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时间:2021年4月12日—30日
(二)组织领导
组 长:王成恩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高 兵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李渊超 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陈晓玉 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刘志刚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赵文朝 市北部荒漠生态保护管理站站长
赵 刚 市草原监理所所长
裴丽强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执法大队大队长
工作人员由北部荒漠站、草原监理所、应急管理局火灾科组成。
(三)检查方式和检查内容
主要采取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将下发整改通知书,检查情况汇总后呈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阅。
昌吉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