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昌吉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3/2021-000028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19年昌吉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印发 2019 昌吉市 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安办字〔2019〕24号 | 发布日期 | 2019-06-03 11:10:26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市煤矿、住建行业、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2019年自治州“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昌州安办字〔2019〕29号)要求,昌吉市安委会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9年昌吉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昌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2019年昌吉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素质,根据《2019年自治州“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昌州安办字〔2019〕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9年昌吉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市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进一步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昌吉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要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在全市开展主题大宣讲活动。一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干部职工教育,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把党的威信牢固树立起来,把安全发展理念深深扎根到群众之中。二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化工园区负责人亲自主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三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自治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四是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安全生产优秀宣讲员”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
(二)参加自治区“城市安全发展”座谈会。自治区拟于6月下旬举办自治区“城市安全发展”座谈会,探讨公共安全、城市安全的有关监管思路与举措,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届时按要求积极参加。
(三)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在6月16日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当天,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一是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安全场馆体验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开展咨询服务,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制作1块安全生产宣传版面(1.2m*2.4m,带支架)和必要的宣传资料在6月16日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当天,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咨询日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在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检验多部门、多单位协调配合能力,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将优秀科普作品通过官方网站和其他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把科普作品推广普及与日常科普活动开展有机结合起来,营造氛围,形成声势,有效推动应急科普宣传工作。
(六)开展“局长谈安全”活动。各乡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坐客本地电视台、广播电台直播间,或撰写文章在本地报纸刊登,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谈应急管理认识、谈安全发展思路、谈预防事故举措,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七)组织开展主题演讲比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开展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并于6月10日前选送一名优秀选手,刻录光盘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由市安委会办公室评比选出优秀选手参加自治区“安全生产天山行”巡回演讲活动。
(八)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积极参加自治区举办“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网上答题活动。二是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竞赛、“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基层群众和一线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三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结合“访惠聚”驻村工作和“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活动,开展家庭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活动,开展“安全在我身边”演讲活动,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手册活动,全面提高群众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技能。四是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通过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警示教育展,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九)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企业,针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能力的提高,积极防范事故发生。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区、州、市党委、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分管领导要至少参加1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企业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平台作用,在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频次和密度,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受众面和影响面,全力实现“安全生产月零事故”。注重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典型,持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以月促年,推动各项工作质量提升。
(四)及时总结通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区、州、市要求,逐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将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于6月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三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信息可随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3日和7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