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行政审批局“一证化”服务实施细则
| 索 引 号 | CJS044/2021-000083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一证化”服务实施细则 |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市行 行政审批 实施细则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0-01-04 12:31:32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根据昌吉市行政审批局“一证化”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细则意见。
一、本细则所称“一证化”是指: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同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民办教育许可证的申请事项,申请人可以在一个窗口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实现一单申请,一窗受理。
二、本细则适用于昌吉市行政审批局能够受理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的原则,有计划地确定“一证化”行业范围。
三、针对一个市场主体行业活动涉及多个事项许可的情况,申请人根据行政审批局制定的申请材料、表单文本等内容进行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对办理所需材料实施一次性综合告知。指导申请进行所有许可申请事项的办理。
四、针对申请人提交的综合许可申请,行政审批局实现一个窗口受理,对综合许可涉及的事项进行系统配置,建立流程关联,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受理,承诺统一的办理时限。
五、对综合许可中涉及现场核实环节的,行政审批局通过对现场勘查要点、流程、时限等要素加以规范整合,制定行业联合勘查标准化清单,合理设计勘查方案,协调部门联合勘查,做到多个事项一次勘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
六、对通过“一证化”途径办结的综合许可形成的所有档案资料,实行同一市场主体一套档案的归档管理。在实现档案材料内容覆盖相应所有许可的申请和审批信息的同时,还可为社会公众依法提供方便、快捷的档案查询利用服务。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