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行政审批局会议管理制度
| 索 引 号 | CJS044/2021-000094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会议管理制度 |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市行 行政审批 会议管理 管理制度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18:30:44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会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精简会议,强化管理,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安排部署近期重要工作任务。
2.研究系统重大问题的决策、项目安排、财务管理、人事调动、大额资金的使用;讨论审定行政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行政审批活动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项目资金计划等;研究确定干部任免、职称晋升、绩效考评、评优评先以及对乡镇、街道、局属单位年度考核等。
3.会议涉及经费使用,按规定勤俭办会,节省开支,并严格按照财务预算标准及申请、审批手续执行。
二、会议组织
1.会议执行“小会服从大会、一般服从紧急、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合理安排会议的召开。
2.以局为单位参加的外部会议,均要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主要领导合理安排人员参加会议。
3.以局名义召开的会议,需提前制定会议预案,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审批同意后方可召开。
4.按照会议组织,综合性的重要会议由局办公室承办召开;各科室召集的会议,由各科室承办。
5.会议内容如有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特别是局党组会议,其中重要会议决议或内容未正式公布前,与会者不得提前透漏会议内容。
三、会议分类
1.局外部会议:凡是要求以局为单位参加的各类外部会议,由局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后统筹安排人员参会。参加会议的领导或工作人员回来后要及时将会议记录呈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阅批,否则造成工作未安排落实的,对本系统及本单位造成影响的,由参加会议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并按照相关绩效考评规定执行。
2.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开,局党组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党建干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办公室组织。
3.市民服务中心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根据职责分别召开。参会范围涉及大厅各科室、区正式或派驻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具体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全局性综合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其他各项工作的专题会议由承担工作的相关科室负责组织。
4.每周例会:由党组成员轮流主持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区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局办公室组织。
5.专题会议:由分管业务副局长召开,根据会议内容不定期召开并确定参会人员。会议由各科室根据会议内容组织。
四、会议筹备
1.各类会议所需材料,均有承办会议科室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落实布置会场、做好报到签到等工作。并在会议召开三天前将会议议程与时间、地点安排报局办公室备案。各类会议涉及到的相关科室要按照要求保证会议所需材料、设备、器材等及时安排到位。
2.已列入计划召开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日期、地点的,局办公室要提前告知各承办科室,未经局办公室同意,任何科室不得随意召开或变更会议计划。
3.凡需要局领导参加的会议,承办科室应提前请示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请示主要领导后按要求确定参会局领导。
4.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会议,由局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后有权合并召开。对于准备不充分,或有重复性会议,局办公室有权安排取消会议。
5.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并整理会议材料:局党组会议由局办公室负责记录并整理;每周例会由局办公室负责记录并整理会议材料;专题会议由相关承办科室负责人做好记录并整理相关材料。市民服务中心会议由政务中心负责记录并整理相关材料。专题会议由相关承办科室负责人负责记录并整理相关材料。
6.各类会议召开必须加强宣传,根据需要安排新闻媒体,做好摄影摄像工作,同时在会议当天做好信息宣传通稿准备。
7.各类会议材料(文件、会议记录、纪要、照片)需要存档的,在会议结束七日内或每年12月31日之前,由会议记录人员将会议材料交局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归档。
8.各类会议根据需要编制会议纪要,党组会议形成的决议或决定事项必须编制会议纪要并印发各科室。其他各类会根据需要编制纪要。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