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3/2021-000053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做好 危险化学品 非煤矿山 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的通知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17:36:33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各科室,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州党委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深刻汲取“4.10”事故教训,立即行动起来,扎实做好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部门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烟花爆竹企业,非煤矿山和局机关办公场所。
二、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方面:企业春节防火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消除火灾隐患情况,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五项活动”有关规定落实、特殊作业管控落实情况,严禁恶劣天气下的装卸作业、特殊作业、运输作业情况;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非煤矿山方面: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开展自查自改、自评验收情况;复工复产前各项准备情况。我局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和审批,坚决做到验收合格一个复工复产一个,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
机关办公场所方面:办公区域消防疏散通道、设施及用水、用电情况。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贯穿全年。
四、检查小组
(一)危化(烟花爆竹)组
组 长:杨志江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翟 羽 市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主任
成 员:吴 鑫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员
杨 铧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科员
(二)非煤矿山组
组 长:高兵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谭建梅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裴丽强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李志敏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科长
芦玲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科员
邓为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科员
(三)机关办公场所组
组长:谭建梅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曹 勇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许 军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科员
马金梅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科员
杨弘文市应急管理局火灾科科员
五、加强整改落实,确保各项风险隐患有效消除
(一)聘请专家查隐患。各检查组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聘请本行业领域专家参与到此次大检查当中,充分发挥专家在排查隐患和指导服务上的专业技术撑作用,做到检查全面、深入,不走过程,指导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全面细致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门和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尤其要排查整治“三违”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建立整改台账。各检查组要认真落实好市委办、市政办联合下发《关于昌吉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及《关于汲取呼图壁县“4.10”透水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严格按照责任、资金、措施、预案、时限“五落实”的要求,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坚决杜绝因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四)严格规范执法。坚持“零容忍”态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十项措施》要求,正确运用查封、扣押、停产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严抓严管,严厉打击各类造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
(五)积极开展安全器材进家庭活动,有效提升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水平。积极倡导安全器材进家庭活动,引导所有机关干部及企业职工家庭每户配备1具不少于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MFZ/ABC)或不小于2升的水基型灭火器,也可配备其他新型灭火器材,有效提升职工群众消防安全防护能力,最大限度防范职工家庭火灾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和主要节假日(节点)相结合,要深入自查隐患及时整改,并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本次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按时有效开展。
(二)检查组要及时发现和指出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同时认真总结各企业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有较大隐患或问题的,提请相关领导或党委会研判。
请各组于每天下午5时前将当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情况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汇总后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