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昌吉市博艺音乐培训中心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批复
| 索 引 号 | CJS024/2021-000089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同意昌吉市博艺音乐培训中心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批复 | ||
| 主 题 词 | 同意 昌吉市 培训中心 企业单位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7-04-03 17:36:37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昌市民字〔2017〕24号
关于同意昌吉市博艺音乐培训中心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批复
昌吉市博艺音乐培训中心:
你们报来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相关材料已收悉。经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查看和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培训中心依法登记为文体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财务规章制度,并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三、严格按照章程和经营范围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四、凡登记事项需要变更时,必须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变更事项指:变更住所、变更业务范围、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注册资金、变更名称等;
五、积极参加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培训学习和各种公益活动,按时参加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审检,做好自律与诚信活动的创建工作,为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昌吉市民政局
2017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