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措施
| 索 引 号 | CJS044/2021-000126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措施 |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市行 行政审批 2021 优化 环境 工作措施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18:53:19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昌吉市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措施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完善优化政务环境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营造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做好行政许可权力划转等工作,理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业务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进一步明确审批和监管部门的职能界定与划分,建立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向各类组织和自然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围绕项目建设和企业服务等环节,按照审管分离、有序衔接要求,优化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的职责和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服务效率,形成可享全疆复制推广的行政审批模式和经验。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持续实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机制,梳理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继续完善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持续改进窗口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做到网上全程可办。以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要素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积极与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等部门衔接,将通讯服务事项入驻大厅,进一步便利群众办事缴费。将邮政快递服务集中到二十四小时服务区,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逐步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的目标。
(三)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2020年昌吉州公布的“最多跑一次”100项高频事项清单落实的基础上,落实好2021年昌吉州公布的第二批“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目录清单,形成高频事项落实情况自查总结报告。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合运用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微信平台等载体,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进一步提升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率;落实好自治区发布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和移动应用程序(APP)建设相关工作;落实自治区推进信息无障碍实施办法,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有效结合,加强平台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在应用中发现问题、找到问题,逐步完善平台功能,为更好地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做出努力。
(四)深化工程建设审批改革工作。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工程项目早落地投产。一是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进一步推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系统应用,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投资项目线上审批,达到系统使用全覆盖,全面实现系统外无审核。实现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环节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远程推送。二是持续推行“拿地即开工”模式。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在取得正式用地许可手续前,完成办理工程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许可手续的预审,在补齐相关资料后依法依次核发正式的许可手续,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内,并集中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和实施信息。三是推进水电气暖协同报装改革。本着“方便企业项目、降低成本”的原则,对水电气暖报装流程进行梳理,组合优化报装流程,改变企业向水电气暖专营单位分别提交报装申请的模式,变企业多头跑为专营单位“接力跑”,企业无需申请,专营单位主动对接,通过信息共享、数据整合、后台业务协同办理,真正实现企业“零跑腿”。
(五)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21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条件、标准、流程,完善办事指南,加强审管联动,强化信息双向推送认领,避免系统性风险;围绕商务、工程建设、公路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集中清理有关部门、机构和各地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推进“一照多址”改革,在现有快递企业实行“一照多址”基础上,探索推进连锁企业“一照多址”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建立“企业开办专区”,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税务、人社、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领域共享应用,协调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互信互认;放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限制,落实自治区统一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负面清单。
(六)积极推行“网上办”“邮递办”“简易办”“预约办”“就近办”“视频办”等微改革措施。一是“网上办”。引导群众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掌上社保”或微信公众号“昌吉市市民服务中心”“人社”、“e就业”等在线查询办事指南、办理相关业务,保证办事群众在家也能办成事。二是“邮递办”。对于无法网上、掌上、自助办理的事项,鼓励办事群众通过电话咨询、网上申请、线下邮递的方式邮寄资料至市民服务中心或各业务单位,由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结后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三是“简易办”。对昌吉市辖区大型商超商圈内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营业执照时,简化其住所使用材料,如华洋、汇嘉、枫叶广场等。四是“预约办”。对确需到大厅办理的事项,通过电话提前咨询并预约,预约成功后由大厅工作人员统筹协调,及时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窗口办理,简化办事环节,最大限度减少大厅逗留时间。五是“就近办”。持续梳理高频办理事项清单,下放乡(镇)政务服务大厅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全面推广“政银”合作模式,大力推行“营业执照自助打印一体机”在银行网点的落地使用,实现企业登记注册、证照打印、账户服务在银行就近办理。六是“视频办”。筛选一批可使用远程视频对所需条件进行认证的事项,依托网络系统实现远程踏勘,为审批决策提供强有力的辅助依据。
(七)多措并举,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州、市防控工作精神,多措并举切实打好“防疫战”,为办事群众保驾护航。一是加强宣传,优化服务。提升群众网办意识,加强行业部门专网、政务服务app、网上服务大厅的宣传,引导群众网上办理,必须现场办理的非紧急类事项预约办理、延期办理,确保政务服务不打烊、群众安全有保障。二是严格把控,入厅必测。防疫期间,对进入办事大厅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要求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监测和登记,工作人员每日3次测量体温,每日登记,做好严防严控与为民服务两不误。三是强化管理,消毒防疫。安排保洁员每日3次对大厅全区域进行清洁消毒,保证大厅通风,防止因人员聚集等造成交叉感染,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四是加强物资管理,保障后勤供应。提前储备防护口罩、消毒水、红外线体温枪等物资,并要求严格规范使用。
(八)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日常考核,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认真坚持定期学习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狠抓行政审批业务理论学习和审批服务技能提升。举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知识竞赛活动,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激发审批工作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审批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审批质量。加大督办力度,完善“日督办、月通报”制度,保持压力传导实时动态,可查可比提升审批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对工作失职、排名靠后的承办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考核问责,做到有章必依、动真碰硬。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改革成效,运用服务评价器,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请服务对象作出评价,倒逼落实服务承诺。
(九)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多地联办”“州内通办”“跨省通办”。从区州确定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2021年底前实现127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含2020年底前实现54项),积极推进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牵头推进全市“跨省通办”业务应进必进;做好“跨省通办”专区接入工作,实现国家、区、州确定的事项“一站入、一站办、一站评”;配合市政府制定“州内通办”目录;统一跨省通办业务规则和标准;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市民服务中心设立“跨省通办”专窗,开展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行政审批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李曙光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王一民、政务中心副主任曾福国担任,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由王一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营商环境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
(二)细化工作任务。政务中心、各科室负责人、进驻单位首席代表要高度重视,对其承担的工作任务,要主动认领,进一步做好细化分解,将每项工作任务量化到人到岗,并明确完成的时限和标准,确保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地有声,深入持续推进。同时要严格按照工作任务与分工安排,各牵头部门要实行分管局领导负总责,牵头科室业务人员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三)强化督查问效。目前营商环境各项目标任务已明确,政务中心、各科室负责人、进驻单位首席代表要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查,特别是信息报送情况,将采取“周汇总、月通报”的形式,由局办公室加强信息统计,并将日常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施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