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行政审批局“双减”工作 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CJS044/2021-000150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双减”工作 实施方案 |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市行 行政审批 实施方案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19:28:42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从多个方面发力,扎实推进“双减”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严格审批。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局“双减”工作的组织领导,由行政审批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曙光担任组长,王一民副局长任副组长,商事登记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事登记科,负责配合教育、市监等部门,进行宣传教育、执照注销吊销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是做好组织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新党办发[2021]39号)、《昌吉市关于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和信息资讯类公司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落实文件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做好政策宣传解答。利用市民服务中心大屏幕、宣传资料等手段,进行政策宣传,对前来办理学科类培训机构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认真解答不能办理的缘由。
三是把好核准关。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原则,对没有取得教育管理部门颁发的教育办学许可证不得审批发放营业执照。做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的核准。
四是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工作。积极配合昌吉市教育局、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家监管部门,停止办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业执照登记工作,非学科类(体育、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培训机构审批正常进行,对申请变更或注销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尽快完成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