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3/2021-000081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关于做好 今冬明春 安全生产 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安办字〔2021〕36号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11:19:53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临近年终,随着春节越来越近,北京冬奥会也将在明年2月份举行,为确保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区、州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现就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岁末年初,因雨雪冰冻雾霾等极端天气、春运人流、节假日人群集聚、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旺盛等多种因素影响,一直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煤炭、燃气、冰雪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任务十分艰巨。同时处于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及北京冬奥会敏感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州、市近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部署,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时刻保持高度警醒,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在前期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格管控安全风险,彻底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春节和北京冬奥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强化措施,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6月14日市安委办下发《关于在全市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昌市安办字[2021]11号)文件要求,26个检查组的牵头单位要持续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加强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力度,聘请专家,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存在的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坚决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二)强化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联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昌市安生字〔2021〕2号)文件要求,各包联领导要定期至包联企业,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以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同时要坚持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相结合,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特点,抓好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和事故隐患“清零行动”。继续开展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和事故隐患“清零行动”。按照我市制定的“双清”方案,由主要领导带队,发挥各专班的作用,开展安全风险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实现事故隐患当日“动态清零”。强化危险作业风险管控,及时堵塞安全漏洞,确保精准管控风险和整改隐患。
(四)持续加大风险研判力度,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行业领域要根据季节变化和生产特点,广泛深入的开展全覆盖、无盲点的风险分析研判工作。风险研判要做到全覆盖、无盲点,横向分析研判到每一个企业,纵向要分析研判到企业每一个流程;同时要认真审核企业上交的风险分析研判工作报告,企业研判不细不严,未分析研判到作业流程“最后一公里”的必须督促企业重新研判。
(五)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昌吉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1个牵头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视程度,持续对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期评估工作,对照本行业领域2021年专项整治任务清单,认真梳理,找出至今未完成的任务,下大力气,采取强硬措施,确保在期限内完成任务,为明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尾打好基础。
三、突出重点,全面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加强冬季火灾防控措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市消委会《昌吉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抓好“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巩固整治成果,逐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宾馆、娱乐场所、夜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冬季夜间亡人火灾多发的实际,加强对群租房、职工宿舍等高风险场所的夜间检查,坚决纠治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充电等动态隐患。要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要切实加强高层住宅、城市综合体、城市居民区以及农村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大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二)强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市燃气监管部门要深刻汲取去年以来近我市和各其他地区燃气闪爆事故教训,按照昌吉州安委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昌吉州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安生字[2021]12号)文件精神,制定燃气隐患排查方案,督促企业聘请专家开展隐患排查,对城市燃气管网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加大对老旧小区的隐患排查力度。同时要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市燃气使用商户和居民安装燃气报警器和燃气保护装置,确保在2022年6月30日前安装好全市的燃气报警器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尽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燃气使用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利用入户走访、检查等时机,现场宣教,提升群众燃气安全知识;尤其对孤寡老人加大走访排查频次,确保再不发生燃气闪爆类似事故。
(三)强化道路交通领域安全检查工作。道路交通部门要针对冬季交通事故频发现象,深入分析辖区重点、危险路段交通安全形势和事故发生特点,对重点县乡道路进行实地勘察和隐患治理“回头看”,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和巡查力度,针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加强巡逻管控力度。重点对北过境、北外环、东外环等大货车通行重点路段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大货车事故多发路段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防控。同时要加强重点车辆的管控工作。交通、交警部门要对全市已备案的“两客一危”车辆运输企业进行约谈,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签订安全主体责任书。严格制定并落实大型车辆通行证准入制度,在城区划定大型车辆禁行区域,设定准入条件,并向社会公告,从制度上将不放心的车辆、违法车辆隔离在禁行区外围。
(四)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发改部门要制定“一矿一策”专家会诊的方式,对生产矿井要加大检查力度,聘请专家,重点对煤矿防瓦斯、防水、防冒顶、防火等灾害进行专项检查,帮助煤矿检查并制定防控风险的措施,同时加大对煤矿“六大系统”和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障运行正常;对停产矿井要强化住矿值守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已关闭矿井、技改矿井、停产整顿矿井等巡查监控力度,严防建设、整改期间擅自组织生产、严控下井人数,严防发生事故。
(五)强化冬季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文旅、交通、公安交警以及各乡镇等单位要加强对旅游包车和自驾游车辆的执法检查,严查超速、超载、违法占道、疲劳驾驶以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对邻水邻崖、陡坡、急转弯、大雾、结冰等复杂路段的安全管控和巡查频次,严查严防旅游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对进入南部山区、三工滩等易发生“野滑雪”的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设置路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冬春季节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及时发布大雾、雨雪、冰冻等预警信息,强化应急处置联动机制。要认真做好“两节”、全国两会、“春运”、“冬奥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领导干部要及时靠前指挥,组织力量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昌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