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教育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 索 引 号 | CJS027/2022-00001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24 10:36:59 |
| 名 称 | 昌吉市教育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教育局 优化 环境 服务承诺 承诺书 | |
| 来 源 | 昌吉市教育局 |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诚信... |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根据《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结合昌吉市教育局工作职责,现公开承诺如下:
1、落实好义务教育段进城务工、投资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升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原则,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就近学校学位允许的前提下,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在我市投资的外来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项目、加工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项目,投资额达到我市营商政策相关标准后,由投资者本人向昌吉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提交就学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持户口本、在我市市区的住房证件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备案后,按相关政策同等条件优先安排。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已经取得我市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享受我市市民同等待遇。
2、落实好进城务工、投资人员随迁子女教育资助政策。为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投资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公平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昌吉市把家庭经济困难进城务工、投资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同等享受各项资助政策。
3、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和《昌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特别是学前教育领域,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对符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基本条件的民办幼儿园给予认定。
4、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坚持“育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宗旨,以群众办事“省心、省事、省力”为目标,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进服务方式,梳理权力职责,精简办事流程等途径,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一是梳理公开审批服务事项,让教育审批权力运行“阳光化”。通过昌吉市政务服务网、昌吉市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实现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优化流程,转变职能,促进教育行政决策“科学化”。建立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昌吉市教育局
2022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