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昌吉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检查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3/2022-000020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切实做好昌吉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检查工作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切实 做好 昌吉市 地震灾害 对准 准备 检查工作 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抗震办字〔2022〕2号 | 发布日期 | 2022-06-03 18:16:29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3月10日自治区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全面迎接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开展检查。自治区此次检查采用自查和抽查方式开展,同时强化监督指导服务。
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自查工作。自查过程中,应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于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认真按照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检查要点和对接要点、检查评价表和对接情况表(详见附件),逐条检查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情况,要深入到所辖区域存在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涉及的点位和村(社区)调研,充分掌握基层情况,对标对表、查缺补漏、边查边补,扎实做好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要认真梳理总结,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做到全面细致、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客观反映问题和短板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对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提出工作建议。请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含电子版)报送昌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昌吉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时间安排适时在6月上旬采取地毯式现场服务指导工作。
附件:1.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检查要点和对接要点
2.昌吉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检查评价表
3.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对接情况表
昌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附件1:
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检查要点和对接要点
一、检查要点
(一)整体情况
1.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监督检查等情况。
(二)有关重要文件落实情况
2.2022年3月10日自治区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现场会议落实情况。
3.《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2022年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新抗震办[2022]3号)落实情况。
4.关于切实做好昌吉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检查工作的通知(昌市抗震办字〔2022〕2号)
(三)预案机制准备方面
5.乡镇、街道地震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预案、地震重点危险区应急准备专项预案制修订情况,村、社区等基层人员疏散方案和地震预案学习掌握情况。
6.指挥协调机制、信息收集研判机制、新闻宣传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区域联动机制等建设情况,特别是震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的工作流程、处置措施,指挥部组成、分组、职责及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情况。7.地震应急桌面推演、单项演练和综合实战演练开展情况。
(四)力量队伍准备方面
8.乡镇、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地震救授力量建设情况,不同规模力量调度和编组演练方案制定情况。
9.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等辖区基层救授力量组织建设情况。
(五)物资装备准备方面
10.救灾物资储备及需求测算情况,物资筹集方案制定情况,以及物资调运、发放准备情况。
(六)抢修保通保障准备方面
11.地震重点危险区交通、通信、电力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抢修保通方案制修订,抢修保通队伍、装备建设等通保障准备情况。
12.通信设备配备、高科技手段利用、通信保障预案制修订等通信保障准备情况,以及队伍定位、行进轨迹、卫星通信、无线通信等与应急部指挥一张图、卫星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对接情况。
13.震后第一时间交通管控措施的方案、机制和力量预置情。
14.震后第一时间现场管控、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方案。
(七)风险排查防范方面
15.摸清风险底数,城乡民居抗震设防达标情况,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及相关专项预案制修订情况。
16.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开展和评估结果使用情况。
17.地震易发区居民小区、学校、医院,以及重要设施的抗震加固情况。
18.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及启用预案制定情况。
(八)社会动员方面
19.应急指挥体系、灾情信息报送体系、社会力量注册登记、社会公众求助热线、网络求助、物资捐赠平台或渠道等建设情况。
20.科普教育,引导社会公众主动防灾、科学避灾、有效减灾,增强防灾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等情况
二、对接要点
(一)指挥协调方面
1.基层抗震指挥部与区州市等上级指挥部的对接机制方案。(责任单位: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
2.自治区领导或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预案对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3.区州现场指挥部现场办公及后勤等条件保障对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二)力量队伍方面4.基层地方救援力量方案与区、州、市力量支援方案的对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5.国家、区、州、市支援力量的现场转运、通行、物资装备、后勤生活等保障对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三)物资装备方面
6.基层地方政府对国家、区、州、市物资支援的要求,以及接收、发放的准备。(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7.应急资源管理平台使用及数据录入和更新情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各成员单位)
(四)新闻宣传方面
8.基层地方政府对区、州在新闻发布、舆情管控等方面的对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各成员单位)
(五)信息报送方面
9.基层地方政府灾情、抗震救灾信息报送机制、报送渠道、报送内容等对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10.地方和自治区应急通信保障的对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商务和工信局、通信三大运营商)
三、抢修保通保障准备方面
地震重点危险区域的交通、通信、电力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抢修保通方案制修订,抢修保通队伍、装备建设等抢通保障准备情况。(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11.通信设备配备、高科技手段利用、通信保障预案制修订等通信保障准备情况。(责任单位: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12.震后第一时间交通管控措施的方案、机制和力量预置情况及震后第一时间现场管控、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方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风险排查防范方面
13.摸清风险底数,城乡民居抗震设防达标情况,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4.居民小区、学校、医院,以及重要设施的抗震加固情况。(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15.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及启用预案制定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附件2:
昌吉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检查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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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査单位: 检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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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査项目 |
检查情况 |
检査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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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
较好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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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整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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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监督检査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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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工作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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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分管领导是否亲自听汇报、做检査、抓落实,设置专门机构和专项小组,具体分工安排是否明确等组织领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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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持责任,在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在队伍建设、装备准备、物资准备、应急演练 、宣传教育等方面是否有专项资金保障(资金量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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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是否安排专项督査检查,掌握实际情况,协调解决困难,并督促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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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预案机制准备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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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乡镇、街道地震应急預案和各成员部门预案、地震重点危险区应急准备专项预案制修订情况,村、社区等基层预案编制情况,以及各成员预案衔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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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各部门是否及时修订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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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应急部门是否制定地震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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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公安、卫生、交通、通信、自然资源等部门是否制定地震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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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各成员部门是否针对地震重点危险区编制了地震应急准备专项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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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
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预案编制覆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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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指挥协调机制、信息收集研判机制、新闻宣传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区域联动机制、军地协同机制等建设情况,特别是震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的工作机制、具体流程、处置措施,指挥部组成、分组、职责及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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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①指挥协调机制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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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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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新闻宣传机制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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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社会动员机制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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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区域联动机制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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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军地协同机制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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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涉及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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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是否建立了震后笫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的工作机制、具体流程、处置措施,指挥部组成、分组、职责及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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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间衔接情况,是否明确指挥职责权限和任务分工,理顺前后方指挥部、上下级指挥部、行政领导人和现场指挥官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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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是否有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实体化运作的方案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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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地震应急桌面推演、单项演练和综合实战演练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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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2022年以来乡镇、街道抗震指挥部是否开展过地震应急综合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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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2022年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部门是否制定了地震应急演练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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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2022年以来应急部门是否开展了部门内地震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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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
2022年以来其他部门开展地震应急演练的情况(包括桌面推演、单项演练或综合实战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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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力量队伍准备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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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地震专业救援力量建设情况,需求测算及不同规模力量调度和编组方案制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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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具备地震专业搜救能力的队伍建设情况(列出队伍名称、人数、地点、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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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是否针对不同灾害规模进行捜救力量需求测算,并制定地震专业救援队伍的编组和调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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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军队抢险力量、医疗救护力量、航空救援力量以及社会应急力量掌握情况,需求测算及不同规模力量调度和编组方案制定情况,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力量组织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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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列出队伍名称、人数、地点、联系 人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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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军队抢险力量(列出队伍名称、人数、地点、联系人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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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涉及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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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医疗救护力量(列出队伍名称、人数、地点、联系人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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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航空救援力量(列出队伍名称、人数、地点、联系人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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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涉及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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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社会应急力量(列出队伍名称、人数、地点、联系人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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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
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力量组织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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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
是否针对不同灾害规模进行救援力量需求测算,并制定救援力量调度制度和编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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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物资装备准备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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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救灾物资储备及需求测算情况,物资筹集方案制定情况,以及物资调运、发放准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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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①本地救灾物资规模,可満足多少人次的救灾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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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大震巨灾情况下本地可运用的救灾物资规模,可満足多少人的救灾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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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本地大震巨灾情况下需救助人员规模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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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需求昌吉州、自治区救灾物资支援规模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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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是否针对地震重点危险区制定救灾物资调拨方案,明确调拨机制、运输方式、分配方式等,确保能快速装载,按需及时调拨,运输分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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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是否落实产能储备,对消耗较大的物资提前建立集中生产调度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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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是否实行平台化运作,加强物资管理,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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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抢修保通保障准备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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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地震重点危险区交通、通信、电力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抢修保通方案制修订,抢修保通队伍、装备建设等抢通保障准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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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是否制修订震后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城市供水、 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抢修保通方案,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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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
是否根据抢修保通方案组织开展了专业队伍建设,明确相应单位,并配备了必要的装备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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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
在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抢修保通方面,本地有多少成规模的建设、施工企业,有多少大型机械、专用设备、车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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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
是否能确保救援力量、装备第一时间装载运输,在灾区能够优先通行,救援车辆及油料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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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通信设备配备、高科技手段利用、通信保障预案制修订等通信保障准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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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
是否在重点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配备了天通、北斗等卫星通讯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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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
是否对通讯装备进行专门的维护和使用培训,至少安排两人会使用、保持卫星电话随时可通话、与应急电源同地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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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震后第一时间交通管制措施的方案、机制和力量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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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是否有交通管控方案,是否能够第一时间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是否提前制定通行证并通知各成员部门知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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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
是否与空管部门建立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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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震后第一时间现场管控、維护社会稳定的措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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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
是否有现场管控方案,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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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
是否掌握重点单位(党政机关、监狱、银行、医院、文物、 商场、加油站、危化企业、物资仓库等)分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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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风险排査防范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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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摸清风险底数,城乡民居抗震设防达标情况,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査与治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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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是否对城乡民居是否达到抗震设防要求进行了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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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
是否掌握了未达标城乡民居(包括城中村老旧房屋)的总量和分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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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
对未达标城乡民居是否进行了加固治理,如有改造程度、改造数畳、改造后的建筑抗震水平的资料,应附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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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
①是否开展重要水库水坝、病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厂库、 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生命线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军事设施等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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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针对风险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或者专项整改方案,措施或方案是否落实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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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开展和评估结果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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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
是否完成2022年度重点危险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工作。是否对不同等级灾害进行了评估。评估工作是否覆盖了危险区内的全部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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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
预评估结果是否巳轻提供给各成员部门,各成员部门或单位是否结合预评估结果采取了防范准备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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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地震易发区居民小区、学校、医院,以及重要设施的抗震加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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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
是否掌握居民小区、大中小学校舍、医院,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危险化学品厂库、水库大坝、重要军事设施等抗震加固情况,巳加固规模、待加固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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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及启用预案制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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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
①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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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是否有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标准、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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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是否建有应急避难场所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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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
①是否对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资金保障、蔬散演练、 启用做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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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是否对应急避难场所内的功能布局、周边村、社区疏散做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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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有关重要会议文件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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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2022年3月10日自治区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现场会议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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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
《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2022年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新抗震办[2022]3号)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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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
《关于切实做好昌吉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检查工作的通知》(昌市抗震办字〔2022〕2号)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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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社会动员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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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灾情信息报送平台、社会力量注册登记、社会公众求助热线、网络求助、物资捐赠平台或渠道等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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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
灾情信息报送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情况,报送渠道是否通畅,报灾的时效性如何,是否明确灾情信息员、消防“轻骑兵”的数量、分布、覆盖范围、人员更新管理办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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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
社会救援力量在册和非在册、合作机制建立、网络平台互动 、网上登记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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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
社会救助热线、网络求助平台、物资捐赠平台的建设、运行 、维护情况,是否能及时有效掌握求援求助需求,管理规范,公开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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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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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对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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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对接项目 |
对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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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指挥协调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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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地方抗震救灾指挥部与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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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本级相关预案、方案中对与上一级指挥机构街接是否做明确规定,明确任务,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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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国家、自治区领导或指导组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衔换机制和应急保障预案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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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是否制定了国家、自治区层面指导组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的对接保障方案,明确对接部门、人员和交通、办公、生活保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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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国家、自治区现场指挥部现场办公、后勤等条件保障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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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国家、自治区现场指挥部现场办公、通信、后勤等条件保障准备,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对接单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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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力量队伍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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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地方数援力量方案与自治区力量支援方案的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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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地方救授力量调派方案和国家、自治区支授救授力量调派方案在力量需求、指挥关系、协调联络等方面进行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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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国家、自治区支援力量的现场转运、通行、物资装备、后勤生活等保障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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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①是否专门制定了转运工作方案,保证人员、装备第一时间装载运输,救援队伍在灾区能够优先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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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是否有队伍在灾区的工作车辆、油料木料等耗材、食品饮用水等支持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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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物资装备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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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地方救灾物资方案与自治区物资保障方案的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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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地方层面与自治区层面是否进行了沟通衔接,调拨方案是否协调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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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应急资源管理平台使用及数据录入和更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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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地方和自治区物资管理平合在管理、数据、调拨方面是否开展了有效的沟通和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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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新闻宣传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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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地方和自治区在新闻发布、舆情管控等方面的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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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地方和自治区在新闻发布方面是否建立上下畅通的协调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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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对接项目 |
对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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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是否制定应急新闻宣传工作预案(包括新闻发布模板、與情处置预案、现场记者管理、专家库、科普资料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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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是否与地方宣传网信部门建立沟通协作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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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是否与国家、自治区主要媒体驻地方机构和地方重点媒体建立应急新闻宣传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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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信息报送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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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灾情、抗震救灾信息报送机制、报送渠道、报送内容等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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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地方向自治区层面报送情况信息的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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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 |
灾情震情信息是否坚持应报尽报,做到首报快速、核报准确、续报及时、终报全面;是否明确首报时间、内容、报送单位,重要的续报及时不缺漏。明确报送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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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
地方和自治区应急通信保障的对接 |
|
|
5.2.1 |
地方和自治区在应急通信保障方案、人员和装备配各方面是否有效街接,确保关键时刻不缺位,通讯畅通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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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
地方在队伍定位、行进轨迹、卫星通信、无线通信等方面与应急部指挥一张图、卫星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对接情况 |
|
昌市抗震办字〔2022〕2号
关于切实做好昌吉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3月10日自治区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全面迎接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开展检查。自治区此次检查采用自查和抽查方式开展,同时强化监督指导服务。
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自查工作。自查过程中,应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于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认真按照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检查要点和对接要点、检查评价表和对接情况表(详见附件),逐条检查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情况,要深入到所辖区域存在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涉及的点位和村(社区)调研,充分掌握基层情况,对标对表、查缺补漏、边查边补,扎实做好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要认真梳理总结,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做到全面细致、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客观反映问题和短板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对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提出工作建议。请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含电子版)报送昌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昌吉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时间安排适时在6月上旬采取地毯式现场服务指导工作。
附件:1.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检查要点和对接要点
2.昌吉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检查评价表
3.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对接情况表
昌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附件1:
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检查要点和对接要点
一、检查要点
(一)整体情况
1.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监督检查等情况。
(二)有关重要文件落实情况
2.2022年3月10日自治区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现场会议落实情况。
3.《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2022年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新抗震办[2022]3号)落实情况。
4.关于切实做好昌吉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检查工作的通知(昌市抗震办字〔2022〕2号)
(三)预案机制准备方面
5.乡镇、街道地震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预案、地震重点危险区应急准备专项预案制修订情况,村、社区等基层人员疏散方案和地震预案学习掌握情况。
6.指挥协调机制、信息收集研判机制、新闻宣传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区域联动机制等建设情况,特别是震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的工作流程、处置措施,指挥部组成、分组、职责及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情况。7.地震应急桌面推演、单项演练和综合实战演练开展情况。
(四)力量队伍准备方面
8.乡镇、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地震救授力量建设情况,不同规模力量调度和编组演练方案制定情况。
9.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等辖区基层救授力量组织建设情况。
(五)物资装备准备方面
10.救灾物资储备及需求测算情况,物资筹集方案制定情况,以及物资调运、发放准备情况。
(六)抢修保通保障准备方面
11.地震重点危险区交通、通信、电力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抢修保通方案制修订,抢修保通队伍、装备建设等通保障准备情况。
12.通信设备配备、高科技手段利用、通信保障预案制修订等通信保障准备情况,以及队伍定位、行进轨迹、卫星通信、无线通信等与应急部指挥一张图、卫星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对接情况。
13.震后第一时间交通管控措施的方案、机制和力量预置情。
14.震后第一时间现场管控、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方案。
(七)风险排查防范方面
15.摸清风险底数,城乡民居抗震设防达标情况,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及相关专项预案制修订情况。
16.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开展和评估结果使用情况。
17.地震易发区居民小区、学校、医院,以及重要设施的抗震加固情况。
18.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及启用预案制定情况。
(八)社会动员方面
19.应急指挥体系、灾情信息报送体系、社会力量注册登记、社会公众求助热线、网络求助、物资捐赠平台或渠道等建设情况。
20.科普教育,引导社会公众主动防灾、科学避灾、有效减灾,增强防灾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等情况
二、对接要点
(一)指挥协调方面
1.基层抗震指挥部与区州市等上级指挥部的对接机制方案。(责任单位: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
2.自治区领导或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预案对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3.区州现场指挥部现场办公及后勤等条件保障对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二)力量队伍方面4.基层地方救援力量方案与区、州、市力量支援方案的对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5.国家、区、州、市支援力量的现场转运、通行、物资装备、后勤生活等保障对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三)物资装备方面
6.基层地方政府对国家、区、州、市物资支援的要求,以及接收、发放的准备。(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7.应急资源管理平台使用及数据录入和更新情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各成员单位)
(四)新闻宣传方面
8.基层地方政府对区、州在新闻发布、舆情管控等方面的对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各成员单位)
(五)信息报送方面
9.基层地方政府灾情、抗震救灾信息报送机制、报送渠道、报送内容等对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10.地方和自治区应急通信保障的对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商务和工信局、通信三大运营商)
三、抢修保通保障准备方面
地震重点危险区域的交通、通信、电力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抢修保通方案制修订,抢修保通队伍、装备建设等抢通保障准备情况。(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11.通信设备配备、高科技手段利用、通信保障预案制修订等通信保障准备情况。(责任单位: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12.震后第一时间交通管控措施的方案、机制和力量预置情况及震后第一时间现场管控、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方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风险排查防范方面
13.摸清风险底数,城乡民居抗震设防达标情况,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4.居民小区、学校、医院,以及重要设施的抗震加固情况。(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15.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及启用预案制定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附件2:
昌吉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检查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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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査单位: 检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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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査项目 |
检查情况 |
检査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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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好 |
较好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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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整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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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监督检査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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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工作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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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分管领导是否亲自听汇报、做检査、抓落实,设置专门机构和专项小组,具体分工安排是否明确等组织领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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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持责任,在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在队伍建设、装备准备、物资准备、应急演练 、宣传教育等方面是否有专项资金保障(资金量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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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 |
是否安排专项督査检查,掌握实际情况,协调解决困难,并督促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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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
预案机制准备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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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乡镇、街道地震应急預案和各成员部门预案、地震重点危险区应急准备专项预案制修订情况,村、社区等基层预案编制情况,以及各成员预案衔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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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各部门是否及时修订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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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 |
应急部门是否制定地震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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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公安、卫生、交通、通信、自然资源等部门是否制定地震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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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各成员部门是否针对地震重点危险区编制了地震应急准备专项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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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
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预案编制覆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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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指挥协调机制、信息收集研判机制、新闻宣传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区域联动机制、军地协同机制等建设情况,特别是震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的工作机制、具体流程、处置措施,指挥部组成、分组、职责及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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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①指挥协调机制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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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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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新闻宣传机制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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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社会动员机制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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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区域联动机制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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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军地协同机制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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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涉及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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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是否建立了震后笫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的工作机制、具体流程、处置措施,指挥部组成、分组、职责及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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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间衔接情况,是否明确指挥职责权限和任务分工,理顺前后方指挥部、上下级指挥部、行政领导人和现场指挥官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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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是否有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实体化运作的方案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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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地震应急桌面推演、单项演练和综合实战演练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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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2022年以来乡镇、街道抗震指挥部是否开展过地震应急综合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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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2022年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部门是否制定了地震应急演练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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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2022年以来应急部门是否开展了部门内地震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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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
2022年以来其他部门开展地震应急演练的情况(包括桌面推演、单项演练或综合实战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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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力量队伍准备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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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地震专业救援力量建设情况,需求测算及不同规模力量调度和编组方案制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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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具备地震专业搜救能力的队伍建设情况(列出队伍名称、人数、地点、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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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是否针对不同灾害规模进行捜救力量需求测算,并制定地震专业救援队伍的编组和调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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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军队抢险力量、医疗救护力量、航空救援力量以及社会应急力量掌握情况,需求测算及不同规模力量调度和编组方案制定情况,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力量组织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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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列出队伍名称、人数、地点、联系 人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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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军队抢险力量(列出队伍名称、人数、地点、联系人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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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涉及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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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医疗救护力量(列出队伍名称、人数、地点、联系人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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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航空救援力量(列出队伍名称、人数、地点、联系人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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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涉及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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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社会应急力量(列出队伍名称、人数、地点、联系人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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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
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力量组织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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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
是否针对不同灾害规模进行救援力量需求测算,并制定救援力量调度制度和编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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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物资装备准备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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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救灾物资储备及需求测算情况,物资筹集方案制定情况,以及物资调运、发放准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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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①本地救灾物资规模,可満足多少人次的救灾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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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大震巨灾情况下本地可运用的救灾物资规模,可満足多少人的救灾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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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本地大震巨灾情况下需救助人员规模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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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需求昌吉州、自治区救灾物资支援规模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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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是否针对地震重点危险区制定救灾物资调拨方案,明确调拨机制、运输方式、分配方式等,确保能快速装载,按需及时调拨,运输分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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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是否落实产能储备,对消耗较大的物资提前建立集中生产调度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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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是否实行平台化运作,加强物资管理,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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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抢修保通保障准备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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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地震重点危险区交通、通信、电力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抢修保通方案制修订,抢修保通队伍、装备建设等抢通保障准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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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是否制修订震后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城市供水、 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抢修保通方案,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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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
是否根据抢修保通方案组织开展了专业队伍建设,明确相应单位,并配备了必要的装备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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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
在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抢修保通方面,本地有多少成规模的建设、施工企业,有多少大型机械、专用设备、车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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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
是否能确保救援力量、装备第一时间装载运输,在灾区能够优先通行,救援车辆及油料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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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通信设备配备、高科技手段利用、通信保障预案制修订等通信保障准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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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
是否在重点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配备了天通、北斗等卫星通讯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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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
是否对通讯装备进行专门的维护和使用培训,至少安排两人会使用、保持卫星电话随时可通话、与应急电源同地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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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震后第一时间交通管制措施的方案、机制和力量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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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是否有交通管控方案,是否能够第一时间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是否提前制定通行证并通知各成员部门知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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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
是否与空管部门建立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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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震后第一时间现场管控、維护社会稳定的措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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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
是否有现场管控方案,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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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
是否掌握重点单位(党政机关、监狱、银行、医院、文物、 商场、加油站、危化企业、物资仓库等)分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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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风险排査防范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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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摸清风险底数,城乡民居抗震设防达标情况,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査与治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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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是否对城乡民居是否达到抗震设防要求进行了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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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
是否掌握了未达标城乡民居(包括城中村老旧房屋)的总量和分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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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
对未达标城乡民居是否进行了加固治理,如有改造程度、改造数畳、改造后的建筑抗震水平的资料,应附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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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
①是否开展重要水库水坝、病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厂库、 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生命线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军事设施等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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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针对风险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或者专项整改方案,措施或方案是否落实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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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开展和评估结果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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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
是否完成2022年度重点危险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工作。是否对不同等级灾害进行了评估。评估工作是否覆盖了危险区内的全部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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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
预评估结果是否巳轻提供给各成员部门,各成员部门或单位是否结合预评估结果采取了防范准备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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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地震易发区居民小区、学校、医院,以及重要设施的抗震加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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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
是否掌握居民小区、大中小学校舍、医院,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危险化学品厂库、水库大坝、重要军事设施等抗震加固情况,巳加固规模、待加固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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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及启用预案制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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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
①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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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是否有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标准、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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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是否建有应急避难场所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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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
①是否对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资金保障、蔬散演练、 启用做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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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是否对应急避难场所内的功能布局、周边村、社区疏散做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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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有关重要会议文件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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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2022年3月10日自治区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现场会议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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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
《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2022年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新抗震办[2022]3号)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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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2 |
《关于切实做好昌吉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检查工作的通知》(昌市抗震办字〔2022〕2号)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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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社会动员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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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灾情信息报送平台、社会力量注册登记、社会公众求助热线、网络求助、物资捐赠平台或渠道等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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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
灾情信息报送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情况,报送渠道是否通畅,报灾的时效性如何,是否明确灾情信息员、消防“轻骑兵”的数量、分布、覆盖范围、人员更新管理办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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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
社会救援力量在册和非在册、合作机制建立、网络平台互动 、网上登记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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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3 |
社会救助热线、网络求助平台、物资捐赠平台的建设、运行 、维护情况,是否能及时有效掌握求援求助需求,管理规范,公开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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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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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对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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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对接项目 |
对接情况 |
|
一 |
指挥协调方面 |
|
|
1.1 |
地方抗震救灾指挥部与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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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本级相关预案、方案中对与上一级指挥机构街接是否做明确规定,明确任务,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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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国家、自治区领导或指导组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衔换机制和应急保障预案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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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是否制定了国家、自治区层面指导组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的对接保障方案,明确对接部门、人员和交通、办公、生活保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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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国家、自治区现场指挥部现场办公、后勤等条件保障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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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国家、自治区现场指挥部现场办公、通信、后勤等条件保障准备,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对接单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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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力量队伍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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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地方数援力量方案与自治区力量支援方案的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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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地方救授力量调派方案和国家、自治区支授救授力量调派方案在力量需求、指挥关系、协调联络等方面进行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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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国家、自治区支援力量的现场转运、通行、物资装备、后勤生活等保障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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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①是否专门制定了转运工作方案,保证人员、装备第一时间装载运输,救援队伍在灾区能够优先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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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是否有队伍在灾区的工作车辆、油料木料等耗材、食品饮用水等支持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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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物资装备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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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地方救灾物资方案与自治区物资保障方案的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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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地方层面与自治区层面是否进行了沟通衔接,调拨方案是否协调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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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应急资源管理平台使用及数据录入和更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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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地方和自治区物资管理平合在管理、数据、调拨方面是否开展了有效的沟通和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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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新闻宣传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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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地方和自治区在新闻发布、舆情管控等方面的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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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地方和自治区在新闻发布方面是否建立上下畅通的协调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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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对接项目 |
对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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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是否制定应急新闻宣传工作预案(包括新闻发布模板、與情处置预案、现场记者管理、专家库、科普资料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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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是否与地方宣传网信部门建立沟通协作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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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是否与国家、自治区主要媒体驻地方机构和地方重点媒体建立应急新闻宣传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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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信息报送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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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灾情、抗震救灾信息报送机制、报送渠道、报送内容等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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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地方向自治区层面报送情况信息的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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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
灾情震情信息是否坚持应报尽报,做到首报快速、核报准确、续报及时、终报全面;是否明确首报时间、内容、报送单位,重要的续报及时不缺漏。明确报送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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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地方和自治区应急通信保障的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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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
地方和自治区在应急通信保障方案、人员和装备配各方面是否有效街接,确保关键时刻不缺位,通讯畅通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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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
地方在队伍定位、行进轨迹、卫星通信、无线通信等方面与应急部指挥一张图、卫星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对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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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昌吉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3月10日自治区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全面迎接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开展检查。自治区此次检查采用自查和抽查方式开展,同时强化监督指导服务。
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自查工作。自查过程中,应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于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认真按照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检查要点和对接要点、检查评价表和对接情况表(详见附件),逐条检查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情况,要深入到所辖区域存在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涉及的点位和村(社区)调研,充分掌握基层情况,对标对表、查缺补漏、边查边补,扎实做好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要认真梳理总结,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做到全面细致、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客观反映问题和短板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对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提出工作建议。请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含电子版)报送昌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昌吉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时间安排适时在6月上旬采取地毯式现场服务指导工作。
附件:1.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检查要点和对接要点
2.昌吉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检查评价表
3.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对接情况表
昌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附件1:
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检查要点和对接要点
一、检查要点
(一)整体情况
1.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监督检查等情况。
(二)有关重要文件落实情况
2.2022年3月10日自治区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现场会议落实情况。
3.《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2022年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新抗震办[2022]3号)落实情况。
4.关于切实做好昌吉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检查工作的通知(昌市抗震办字〔2022〕2号)
(三)预案机制准备方面
5.乡镇、街道地震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预案、地震重点危险区应急准备专项预案制修订情况,村、社区等基层人员疏散方案和地震预案学习掌握情况。
6.指挥协调机制、信息收集研判机制、新闻宣传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区域联动机制等建设情况,特别是震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的工作流程、处置措施,指挥部组成、分组、职责及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情况。7.地震应急桌面推演、单项演练和综合实战演练开展情况。
(四)力量队伍准备方面
8.乡镇、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地震救授力量建设情况,不同规模力量调度和编组演练方案制定情况。
9.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等辖区基层救授力量组织建设情况。
(五)物资装备准备方面
10.救灾物资储备及需求测算情况,物资筹集方案制定情况,以及物资调运、发放准备情况。
(六)抢修保通保障准备方面
11.地震重点危险区交通、通信、电力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抢修保通方案制修订,抢修保通队伍、装备建设等通保障准备情况。
12.通信设备配备、高科技手段利用、通信保障预案制修订等通信保障准备情况,以及队伍定位、行进轨迹、卫星通信、无线通信等与应急部指挥一张图、卫星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对接情况。
13.震后第一时间交通管控措施的方案、机制和力量预置情。
14.震后第一时间现场管控、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方案。
(七)风险排查防范方面
15.摸清风险底数,城乡民居抗震设防达标情况,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及相关专项预案制修订情况。
16.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开展和评估结果使用情况。
17.地震易发区居民小区、学校、医院,以及重要设施的抗震加固情况。
18.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及启用预案制定情况。
(八)社会动员方面
19.应急指挥体系、灾情信息报送体系、社会力量注册登记、社会公众求助热线、网络求助、物资捐赠平台或渠道等建设情况。
20.科普教育,引导社会公众主动防灾、科学避灾、有效减灾,增强防灾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等情况
二、对接要点
(一)指挥协调方面
1.基层抗震指挥部与区州市等上级指挥部的对接机制方案。(责任单位: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
2.自治区领导或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预案对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3.区州现场指挥部现场办公及后勤等条件保障对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二)力量队伍方面4.基层地方救援力量方案与区、州、市力量支援方案的对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5.国家、区、州、市支援力量的现场转运、通行、物资装备、后勤生活等保障对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三)物资装备方面
6.基层地方政府对国家、区、州、市物资支援的要求,以及接收、发放的准备。(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7.应急资源管理平台使用及数据录入和更新情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各成员单位)
(四)新闻宣传方面
8.基层地方政府对区、州在新闻发布、舆情管控等方面的对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各成员单位)
(五)信息报送方面
9.基层地方政府灾情、抗震救灾信息报送机制、报送渠道、报送内容等对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10.地方和自治区应急通信保障的对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商务和工信局、通信三大运营商)
三、抢修保通保障准备方面
地震重点危险区域的交通、通信、电力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抢修保通方案制修订,抢修保通队伍、装备建设等抢通保障准备情况。(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11.通信设备配备、高科技手段利用、通信保障预案制修订等通信保障准备情况。(责任单位: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12.震后第一时间交通管控措施的方案、机制和力量预置情况及震后第一时间现场管控、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方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风险排查防范方面
13.摸清风险底数,城乡民居抗震设防达标情况,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4.居民小区、学校、医院,以及重要设施的抗震加固情况。(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15.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及启用预案制定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附件2:
昌吉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检查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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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査单位: 检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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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査项目 |
检查情况 |
检査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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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
较好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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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整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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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监督检査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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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工作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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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分管领导是否亲自听汇报、做检査、抓落实,设置专门机构和专项小组,具体分工安排是否明确等组织领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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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持责任,在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在队伍建设、装备准备、物资准备、应急演练 、宣传教育等方面是否有专项资金保障(资金量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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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是否安排专项督査检查,掌握实际情况,协调解决困难,并督促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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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预案机制准备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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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乡镇、街道地震应急預案和各成员部门预案、地震重点危险区应急准备专项预案制修订情况,村、社区等基层预案编制情况,以及各成员预案衔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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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各部门是否及时修订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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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应急部门是否制定地震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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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公安、卫生、交通、通信、自然资源等部门是否制定地震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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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各成员部门是否针对地震重点危险区编制了地震应急准备专项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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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
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预案编制覆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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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指挥协调机制、信息收集研判机制、新闻宣传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区域联动机制、军地协同机制等建设情况,特别是震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的工作机制、具体流程、处置措施,指挥部组成、分组、职责及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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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①指挥协调机制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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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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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新闻宣传机制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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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社会动员机制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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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区域联动机制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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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军地协同机制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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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涉及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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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是否建立了震后笫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的工作机制、具体流程、处置措施,指挥部组成、分组、职责及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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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间衔接情况,是否明确指挥职责权限和任务分工,理顺前后方指挥部、上下级指挥部、行政领导人和现场指挥官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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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是否有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实体化运作的方案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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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地震应急桌面推演、单项演练和综合实战演练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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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2022年以来乡镇、街道抗震指挥部是否开展过地震应急综合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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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2022年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部门是否制定了地震应急演练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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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2022年以来应急部门是否开展了部门内地震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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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
2022年以来其他部门开展地震应急演练的情况(包括桌面推演、单项演练或综合实战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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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力量队伍准备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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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地震专业救援力量建设情况,需求测算及不同规模力量调度和编组方案制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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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具备地震专业搜救能力的队伍建设情况(列出队伍名称、人数、地点、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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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是否针对不同灾害规模进行捜救力量需求测算,并制定地震专业救援队伍的编组和调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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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军队抢险力量、医疗救护力量、航空救援力量以及社会应急力量掌握情况,需求测算及不同规模力量调度和编组方案制定情况,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力量组织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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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列出队伍名称、人数、地点、联系 人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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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军队抢险力量(列出队伍名称、人数、地点、联系人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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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涉及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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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医疗救护力量(列出队伍名称、人数、地点、联系人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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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航空救援力量(列出队伍名称、人数、地点、联系人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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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涉及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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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社会应急力量(列出队伍名称、人数、地点、联系人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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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
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力量组织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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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
是否针对不同灾害规模进行救援力量需求测算,并制定救援力量调度制度和编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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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物资装备准备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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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救灾物资储备及需求测算情况,物资筹集方案制定情况,以及物资调运、发放准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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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①本地救灾物资规模,可満足多少人次的救灾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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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大震巨灾情况下本地可运用的救灾物资规模,可満足多少人的救灾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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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本地大震巨灾情况下需救助人员规模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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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需求昌吉州、自治区救灾物资支援规模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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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是否针对地震重点危险区制定救灾物资调拨方案,明确调拨机制、运输方式、分配方式等,确保能快速装载,按需及时调拨,运输分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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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是否落实产能储备,对消耗较大的物资提前建立集中生产调度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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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是否实行平台化运作,加强物资管理,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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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抢修保通保障准备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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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地震重点危险区交通、通信、电力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抢修保通方案制修订,抢修保通队伍、装备建设等抢通保障准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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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是否制修订震后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城市供水、 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抢修保通方案,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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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
是否根据抢修保通方案组织开展了专业队伍建设,明确相应单位,并配备了必要的装备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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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
在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抢修保通方面,本地有多少成规模的建设、施工企业,有多少大型机械、专用设备、车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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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
是否能确保救援力量、装备第一时间装载运输,在灾区能够优先通行,救援车辆及油料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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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通信设备配备、高科技手段利用、通信保障预案制修订等通信保障准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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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
是否在重点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配备了天通、北斗等卫星通讯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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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
是否对通讯装备进行专门的维护和使用培训,至少安排两人会使用、保持卫星电话随时可通话、与应急电源同地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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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震后第一时间交通管制措施的方案、机制和力量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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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是否有交通管控方案,是否能够第一时间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是否提前制定通行证并通知各成员部门知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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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
是否与空管部门建立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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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震后第一时间现场管控、維护社会稳定的措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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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
是否有现场管控方案,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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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
是否掌握重点单位(党政机关、监狱、银行、医院、文物、 商场、加油站、危化企业、物资仓库等)分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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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风险排査防范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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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摸清风险底数,城乡民居抗震设防达标情况,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査与治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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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是否对城乡民居是否达到抗震设防要求进行了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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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
是否掌握了未达标城乡民居(包括城中村老旧房屋)的总量和分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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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
对未达标城乡民居是否进行了加固治理,如有改造程度、改造数畳、改造后的建筑抗震水平的资料,应附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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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
①是否开展重要水库水坝、病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厂库、 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生命线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军事设施等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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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针对风险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或者专项整改方案,措施或方案是否落实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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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开展和评估结果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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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
是否完成2022年度重点危险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工作。是否对不同等级灾害进行了评估。评估工作是否覆盖了危险区内的全部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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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
预评估结果是否巳轻提供给各成员部门,各成员部门或单位是否结合预评估结果采取了防范准备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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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地震易发区居民小区、学校、医院,以及重要设施的抗震加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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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
是否掌握居民小区、大中小学校舍、医院,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危险化学品厂库、水库大坝、重要军事设施等抗震加固情况,巳加固规模、待加固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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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及启用预案制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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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
①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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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是否有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标准、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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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是否建有应急避难场所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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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
①是否对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资金保障、蔬散演练、 启用做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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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是否对应急避难场所内的功能布局、周边村、社区疏散做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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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有关重要会议文件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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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2022年3月10日自治区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现场会议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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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
《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2022年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新抗震办[2022]3号)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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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
《关于切实做好昌吉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检查工作的通知》(昌市抗震办字〔2022〕2号)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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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社会动员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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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灾情信息报送平台、社会力量注册登记、社会公众求助热线、网络求助、物资捐赠平台或渠道等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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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
灾情信息报送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情况,报送渠道是否通畅,报灾的时效性如何,是否明确灾情信息员、消防“轻骑兵”的数量、分布、覆盖范围、人员更新管理办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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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
社会救援力量在册和非在册、合作机制建立、网络平台互动 、网上登记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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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
社会救助热线、网络求助平台、物资捐赠平台的建设、运行 、维护情况,是否能及时有效掌握求援求助需求,管理规范,公开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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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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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对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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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对接项目 |
对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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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指挥协调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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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地方抗震救灾指挥部与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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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本级相关预案、方案中对与上一级指挥机构街接是否做明确规定,明确任务,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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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国家、自治区领导或指导组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衔换机制和应急保障预案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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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是否制定了国家、自治区层面指导组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的对接保障方案,明确对接部门、人员和交通、办公、生活保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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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国家、自治区现场指挥部现场办公、后勤等条件保障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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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国家、自治区现场指挥部现场办公、通信、后勤等条件保障准备,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对接单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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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力量队伍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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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地方数援力量方案与自治区力量支援方案的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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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地方救授力量调派方案和国家、自治区支授救授力量调派方案在力量需求、指挥关系、协调联络等方面进行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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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国家、自治区支援力量的现场转运、通行、物资装备、后勤生活等保障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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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①是否专门制定了转运工作方案,保证人员、装备第一时间装载运输,救援队伍在灾区能够优先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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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是否有队伍在灾区的工作车辆、油料木料等耗材、食品饮用水等支持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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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物资装备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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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地方救灾物资方案与自治区物资保障方案的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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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地方层面与自治区层面是否进行了沟通衔接,调拨方案是否协调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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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应急资源管理平台使用及数据录入和更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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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地方和自治区物资管理平合在管理、数据、调拨方面是否开展了有效的沟通和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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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新闻宣传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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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地方和自治区在新闻发布、舆情管控等方面的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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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地方和自治区在新闻发布方面是否建立上下畅通的协调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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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对接项目 |
对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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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是否制定应急新闻宣传工作预案(包括新闻发布模板、與情处置预案、现场记者管理、专家库、科普资料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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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是否与地方宣传网信部门建立沟通协作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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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是否与国家、自治区主要媒体驻地方机构和地方重点媒体建立应急新闻宣传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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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信息报送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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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灾情、抗震救灾信息报送机制、报送渠道、报送内容等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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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地方向自治区层面报送情况信息的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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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
灾情震情信息是否坚持应报尽报,做到首报快速、核报准确、续报及时、终报全面;是否明确首报时间、内容、报送单位,重要的续报及时不缺漏。明确报送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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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地方和自治区应急通信保障的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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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
地方和自治区在应急通信保障方案、人员和装备配各方面是否有效街接,确保关键时刻不缺位,通讯畅通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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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
地方在队伍定位、行进轨迹、卫星通信、无线通信等方面与应急部指挥一张图、卫星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对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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