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沟镇“爱心一元捐”项目募捐活动方案
索 引 号 | CJS114/2022-00002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硫磺沟镇“爱心一元捐”项目募捐活动方案 | ||
主 题 词 | 硫磺沟镇 爱心 一元 募捐活动 活动方案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2-05-28 13:02:44 | |
发文单位 | 硫磺沟镇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硫磺沟镇“爱心一元捐”项目募捐活动方案
“爱心一元捐”项目是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2010年面向全疆的自主公益品牌项目,在汇聚各界爱心开展扶贫济困的同时,依法规范慈善行为,积极打造阳光慈善,透明慈善。
一、活动主题
“爱心一元捐”
二、活动背景
以“爱心一元捐”项目为平台,倡导“人人可慈善、人人可公益”的慈善理念,坚持依法组织、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捐赠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到慈善公益活动中,并将慈爱之心传递给需要帮助的妇女和儿童。
三、募捐目的
围绕妇女儿童发展的需要,依法筹集善款和物资,通过资助服务项目,提高妇女儿童的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改善贫困妇女儿童生存与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四、受益对象
生产生活陷入困境的女性、家庭贫困影响学业的学生。
五、募得款物用途
昌吉市妇联所筹善款将全额返回开展“爱心一元捐”的妇联用于“贫困妇女扶贫创业、贫困儿童公益助学、困难群体临时救助”项目,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
六、募集时间
全年接受捐赠。现金、转账、物资均可。
七、捐赠对象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昌单位、民营企业在岗人员,以及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八、募集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九、募集标准
提倡盈利单位捐赠一天的利润,机关单位捐赠节约一笔资金。提倡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单位以专项救助基金的形式进行爱心捐助。
十、善款管理
(一)、上缴善款。个村、社区妇联将“爱心一元捐”所筹善款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接收,认真登记、按时上缴。善款上缴按照村、社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到乡镇、街道至市妇联的程序进行,最后由昌吉市妇联上缴至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同时开具自治区财政厅的捐赠专用收据。
(二)、社会公示。镇妇联对所筹善款要进行层层公示,即村(社区)、乡(街道)妇联,昌吉市妇联所筹善款在昌吉市媒体上进行公示。
昌吉市硫磺沟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