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3/2023-000010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印发 昌吉市 今冬明春 消防安全 专项检查 实施方案 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安办字〔2022〕30号 | 发布日期 | 2023-01-02 12:36:49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各乡镇、街道,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河南安“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乌鲁木齐市“11·24”火灾教训,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稳控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统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昌吉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昌吉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2.《居民楼院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记录》《“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3.居民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表
4.高层建筑火灾逃生自救“三要诀”
5.3类重点高层建筑20类突出风险
昌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
昌吉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乌鲁木齐市“11.24”火灾教训,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稳控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统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昌吉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专项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严格落实分片包干制度,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年底前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提级调查,按照有关要求实行挂牌督办。
(二)坚持综合治理。行业部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系统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强力推动整改落实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等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坚持群防群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内容,进一步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积极调动基层组织和群众积极性,引导城镇居民对照《居民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表》(附件2),开展进家庭消防安全自查,社区要收集登记存档,指导隐患整改;广泛开展“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火源、电源、气源),加强源头管控。积极引导居民安全用火用电、购买合格电气产品、规范大功率电气使用和停放电动自行车,及时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五)坚持从严问责。严格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十项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在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检查城镇、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的住宅小区、出租房等居民楼院。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市场、石化企业、“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同一建筑内容纳10人以上,从事纺织、鞋帽、玩具、电子、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经营性自建房、涉疫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轧花厂、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重点检查以下突出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电力枢纽事故油池、电线电缆管道防火封堵不严。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生命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和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设施故障瘫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六)四类不当违规行为。劳动密集型企业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改变厂房内部使用性质,违规存储使用醇基燃料等突出风险隐患。“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期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资金投入不足、整改责任不清,历史遗留隐患问题整改难度较大,导致隐患问题久拖不改。部分单位针对性火灾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火灾风险较高。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缺乏消防安全明白人,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弱,自防自救能力不强,消防宣传教育不经常不深入,消防安全常识普及度不高等问题。
四、检查方式及工作措施
(一)检查方式
一是单位全面自查(2023年1月7日前)。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物业管理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相关单位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集中排查(2023年1月23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执法检查内容,对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城镇居民楼院、高层住宅小区、“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以及没有物业管理单位住宅楼的消防安全检查,并填写《居民楼院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记录》《“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附件2);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是部门(单位)重点核查(2023年1月14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联合应急管理、住建、消防救援、发改、商务工信、文旅、市场监管管理等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明确的检查范围和治理重点进行全覆盖消防安全检查。要摸清底数,督促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掌握单位管理现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要督促单位现场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函告市消防救援机构。各部门要将此次消防安全检查纳入各行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二)工作措施
一是深入推进高层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紧盯3类重点高层建筑,集中整治20类突出风险隐患(见附件5),加强隐患排查整改,严格十项整治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高层建筑突出消防安全风险,切实提升抗御重大火灾能力水平。严格高层建筑许可审批、物业管理、燃气安全、电气安全、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二是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把劳动密集型企业隐患治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形成消防工作合力。要对同一建筑内容纳10人以上,从事服装、鞋帽、玩具和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要逐家企业、逐栋厂房建立台账,采取标本兼治措施,坚决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
三是强化低设防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紧盯老旧小区、经营性自建房、涉疫场所、轧花厂等低设防区域,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内部安全管理,畅通疏散通道,提高火灾防范能力。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列出火灾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落实精准防控措施。特别是要加快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改进度。
四是强化沿街门店、“九小场所”等场所的隐患治理。要深刻汲取“9·28”吉林长春宏禹小油饼百姓餐厅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沿街店面、“九小场所”、城中村等区域的安全隐患治理。定期组织村(社区)、公安派出所、警务站等基层组织力量对“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连片村落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动火施工作业、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影响疏散逃生、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不畅等隐患问题。加强燃气、醇基燃料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中的安全监管,对使用燃气和醇基燃料的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农贸市场、大排档、小吃店等场所开展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和人员严格落实燃气和醇基燃料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是打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持续巩固打通“生命通道”治理成效,聚焦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建筑外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的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12月3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联合消防救援、住建、自然资源、公安等有关部门(单位),集中对城市内住宅小区内消防车通道不畅、违规搭建临时用房、违规占用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设置固定隔离设施等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要坚决予以清理拆除。其他各有关部门、村(社区)、公安派出所要重点围绕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外窗是否安装影响疏散逃生的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隐患问题,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六是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器材“进万家”,针对典型火灾事故案例,统一制作警示教育片、宣传挂图和安全通告,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剖析火灾原因和事故教训,加强对居民楼院特别是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时正确逃生自救方式的宣传,在高层建筑显著位置张贴《高层建筑火灾逃生自救“三要诀”》(附件4),增强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鼓励家庭配备灭火器、防烟面罩、灭火毯等灭火自救逃生器材;居民家中可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使用炉灶的家中安装独立式CO探测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进家庭”专项活动,乡镇(街道)要组织动员基层网格员、志愿者、保安等基层力量,结合基层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做好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火灾防范工作。加大全民消防学习平台推广力度,调研平台知晓率及使用率,通过各类提示方式,教会群众如何使用平台,开展积分兑换礼品活动,鼓励群众开展线上消防安全学习,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11月2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强化协作配合,实施综合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定期联合开展检查督查,推动形成消防工作合力。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分级分类建立台账,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对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消防风险隐患要盯紧盯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动态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三)严格督导问责,强化责任落实。州、市两级将把此次消防专项检查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督导检查内容,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集中检查、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采取集中约谈、定期通报、专项督办等措施进行推动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全面开展检查指导,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凡督查发现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工作部署情况于1月7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每月23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2023年3月23日前,请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2
居民楼院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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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院 名称 |
物业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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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院 地址 |
物业负责人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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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1、物业管理单位是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开展消防检查巡查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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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梯间、走道是否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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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梯间、走道、电缆井、管道井是否违规堆放杂物、保持畅通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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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违规乱拉乱接电源线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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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正常、完好有效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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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面是否占用、堵塞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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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共区域电气线路是否老化、超负荷运行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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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居民楼直通屋面的楼梯和安全出口是否堵塞、锁闭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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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居民区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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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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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根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之规定,针对以上第条存在的问题,现责令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整改完毕。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人员: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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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记录一式两联,一联存档、一联交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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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员工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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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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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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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筑的总数量 |
栋 |
企业建筑的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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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全部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 |
□是□否 |
企业是否开展培训、消防演练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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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排查内容 |
是否存 在问题 |
存在的主要问题情况 |
是否整改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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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筑是否具有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合格手续;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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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厂房、库房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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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厂房、库房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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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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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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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违规电气焊、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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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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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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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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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存在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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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第条存在的问题,现责令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整改完毕。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人员: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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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企业类型”填纺织、制鞋、制衣、玩具、电子、肉食蔬菜水果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其他等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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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方式:上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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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七类”突出问题排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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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
安全出口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
是否违规搭建可燃芯材彩钢板建筑、可燃门斗门廊 |
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
门窗是否设置栅栏等影响逃生 |
楼道内是否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堆放杂物 |
是否违规住人 |
其他隐患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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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所:小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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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商店 |
X县X镇X路X号 |
张X |
136XXXXXX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否 |
否 |
使用大功率加热电器 |
|
|
二、场所:小餐饮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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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场所:小旅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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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场所:小歌舞游艺游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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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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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场所:小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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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场所:小型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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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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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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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场所:“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者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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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居民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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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要点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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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燃气管道、燃气灶具是否存在天然气泄漏,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 |
□是□否 |
|
2 |
家用电器或线路是否定期检查,是否存在铜芯线路、铝芯线路混接等私拉乱接的隐患问题,是否存在未安装漏电保护、短路保护等装置; |
□是□否 |
|
3 |
是否存在使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装修,增大火灾载荷; |
□是□否 |
|
4 |
是否存在大功率电气设备长期处于通电状态,或过负荷选用插线板充电等; |
□是□否 |
|
5 |
在离家或睡前检查用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
□是□否 |
|
6 |
厨房、阳台、管道井、电缆井是否堆放大量可燃杂物 |
□是□否 |
|
7 |
是否存在在电暖气上烘烤衣物,未将电暖气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
□是□否 |
|
8 |
购买电器产品时,要注意核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明文件,不要购买不合格的电器产品。 |
□是□否 |
|
9 |
是否在电梯前室、楼梯间私自设置鞋柜、储物间等杂物; |
□是□否 |
|
10 |
是否将私家车停放在消防车通道或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
□是□否 |
|
11 |
是否在楼梯间、疏散通道、住宅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在室内为蓄电池充电;是否存在“飞线充电”等行为; |
□是□否 |
|
12 |
是否熟悉建筑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熟悉逃生路线,掌握基本的火灾扑救技能;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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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是否教育儿童禁止玩火、在房屋内放火或向室外扔可燃物;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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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是否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外固定区域,并购买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
□是□否 |
|
15 |
是否将大量可燃物堆放建筑周边,尤其是采用可燃易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周边; |
□是□否 |
|
16 |
是否学习掌握《高层建筑火灾逃生自救“三要诀”》; |
□是□否 |
楼单元室业主签名:联系方式:
附件4
高层建筑火灾逃生自救“三要诀”
高层建筑内部发生火灾时,请及时通知相邻住户,并选择正确方式迅速逃生。
要诀一:无烟迅速逃生。开门前先触摸门锁,若温度不高,楼梯内无烟气,携带防烟面具或湿毛巾,迅速沿楼梯向下逃生,通过楼梯间时顺手关闭防火门。(向下逃生过程中如遇烟气向上蔓延,应尽可能疏散至就近楼层房间并关闭楼梯间防火门,按“要诀二”退守待援。)
要诀二:浓烟退守待援。若门锁温度很高或开门有浓烟,应退守待援。用床单、衣服堵住门缝,泼水降温防烟(高层住宅入户门一般为防火门,可耐火1小时以上)。拨打“119”通报位置,卸下家中窗帘放在远离窗口位置,在阳台等显著位置发出求救信号。
要诀三:有烟冷静应对。如果您所处建筑有两部楼梯,应迅速通过另一部无烟楼梯向下逃生;如果您所处建筑有单元楼梯通向楼顶平台或设有室外连廊,在确保出口畅通和没有浓烟的前提下,可通过这些部位从相邻单元的疏散楼梯逃生。逃生过程中应佩戴防烟面具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高层建筑外墙发生立体燃烧时,楼梯间内无浓烟,应佩戴防烟面具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快速穿越烟雾区向下逃生;若通道已被浓烟封闭,应按“要诀二”退守待援。谨
记:烟气是火灾第一“杀手”,防止烟气侵入房间,避免吸入
烟气是逃生自救的“不二法宝”。
逃生“三忌”:忌惊慌失措、忌贪恋财物、忌乘坐电梯。
楼道“三禁”:禁楼道堆放杂物、禁楼道停放电动车、禁管道井堆放杂物。
家庭消防安全“四件宝”:灭火器、防烟面具、手电筒、灭火毯
附件5:
3类重点高层建筑20类突出风险
3类重点高层建筑:2000年底前建成、建筑高度大于24m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2000年底前建成、建筑高度大于27m的老旧高层住宅(含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高层公共建筑(含高层商住楼)。
(一)20类共性突出风险
1.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2.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3.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外墙保温材料防护层破损、脱落。
4.屋面、地下室等区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违规设置群租房。
5.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
6.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按照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设置警示牌。
7.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停用。
8.建筑配备的灭火器、防火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识等消防器材损坏、报废未及时更换。
9.未聘请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10.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高层建筑,未实行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制度,或值班人员每班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二)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突出风险
1.无物业服务企业、无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无人管理。
2.公共区域电气线路绝缘老化、私拉乱接现象严重。
3.住宅部门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共用疏散楼梯。
4.室内(外)消火栓无水或水压不足。
5.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防火防烟分区、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等建筑防火要求。
(三)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突出风险
1.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2.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3.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4.避难层(间)被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
5.分区消防供水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结合本地高层建筑火灾风险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扩展整治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