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昌吉市2022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29/2023-000002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做好昌吉市2022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关于做好 昌吉市 2022 的通知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3-01-31 10:56:29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关于做好昌吉市2022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市委各部、委、办、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政府各委、办、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自治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关于做好自治州2022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昌吉市2022年度述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述法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述法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工作安排,有利于抓住“关键少数”,有效带动“绝大多数”。昌吉市委坚持把依法治市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狠抓“关键少数”,2022年3月,首次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树立起厉行法治的鲜明导向,推动依法治市迈出新步伐。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行动自觉,推动述法工作提质增效;要以述法工作为切入点,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全面推进昌吉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二、精心组织,做好述法各项工作落实
(一)述法对象范围
1.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2.召开述法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听取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述法。其他市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市委各部委、办、局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提交书面述法报告。
(二)述法形式
采取会议方式进行,人数较多的,可采取现场述法和书面述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采取现场网络直播公开述法形式,同时试点在公安、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法部门开展系统内述法,确保述法全覆盖,述法工作应于2月28日前完成。
(三)撰写述法报告。
1.述法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围绕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情况、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情况、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和2021年度述法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认真撰写述法报告。
2.报告要求。撰写述法报告,既要实事求是、有数据、有事例,又要总结提炼、讲成效、讲经验,更要正视不足、找问题、补短板,避免同质化、形式化。篇幅按照履职情况(1/3)、存在问题(1/3)、下一步工作打算(1/3)的比例撰写、字数严格控制在1200字以内,并附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正面典型案例1个(500字以内)。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述法报告纸质版(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和电子版(word文档)拷光盘于2023年2月6日19:00前提交市依法治市办。
3.认真审核。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审核述法报告,提交前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述法报告,市依法治市办将予以退回。
(四)开展述法评议
听取述法的市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同志进行点评,既可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实际集中点评。要根据不同层级实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工作者等列席述法会议,并组织民主测评。述法报告在一定范围摘要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民主测评结果经市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同志审定后,报市委组织部,抄送市纪委监委。
(五)抓好整改落实
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梳理分析个人查摆、上级点评、群众评议指出的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不能一述了之。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述法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述法的牵头推进工作,要切实把握工作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督促推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不同任务、不同职责,通过述法有效体现特点、改进工作。
(二)压实责任,突出实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述法职责,认真撰写述法报告、开展述法评议,从严从实做好问题整改。对不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告诫和约谈。
(三)改进作风,探索创新。结合实际对述法工作的主体范围、重点内容、组织形式、评价方式等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创新,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杜绝搞“上下一般粗”同质化述法、“左右互相抄”复制式述法;及时梳理述法工作开展情况,好经验好做法和遇到的困难问题,3月5日前市依法治市办将向依法治州办报送书面述职工作报告。
(四)强化衔接配合。要用好述法评议结果,推动述、考、评、督、责各环节一体贯通。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衔接配合,推动测评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相结合,建立述法结果与干部评价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强化述法与法治督察的协同联动,将述法情况纳入2023年度法治督察重点内容,通过述法进一步检验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联系电话:2527386
中共昌吉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