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市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3/2023-000038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市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印发 昌吉市 2023 道路交通事故 预防 工作方案 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安办字〔2023〕11号 | 发布日期 | 2023-05-19 11:53:56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各乡镇、街道,市交通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住建局、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代建局、气象局、卫健委、交警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昌吉市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制定了《昌吉市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昌吉市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
昌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昌吉市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防控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根据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安办字〔2023〕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牵引,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减少事故死亡总量,全力防控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昌吉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升源头隐患治理水平
1.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市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进一步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制度和管理机构,完善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高风险运输企业隐患整治。常态化开展运输企业所属驾驶员重点违法情况分析研判,督促客货运企业强化安全教育。加强动态监控抽查检查,常态化整治长期通行异常大客车,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2.强化重点车辆源头问题治理。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持续开展重点车辆隐患“清零”行动。加强车辆检验检测、登记注册等环节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督促“四类企业”“四类场站”等重点货运单位落实源头装载管理措施。严格重点车辆登记审查,逐一联网核查运输资质。交通运输、住建、工信、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加强监管企业内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无保险等问题车辆的排查,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持正驾驶,做好十大类工程机械安全管理,未安装定位管制终端不得上路行驶;未办理通行证不得驶入禁行区域和路段。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交警大队牵头,市住建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代建局分工负责
3.强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管、工信部门源头上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杜绝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车辆流入市场。公安交警部门持续严管严查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行为,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督促整改。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交警大队分工负责
4.强化重点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市交通运输部门严格农村地区驾校培训要求,督促提升培训质量,加强驾校警示提示宣传。公安交警部门持续推进机动车登记查验和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相关部门加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考试环节倒查力度。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交警大队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提升道路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5.强化重点公路隐患治理力度。市交通运输、公路、公安交警部门持续深化县乡道路、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道路监控补光灯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排查迎面相撞、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的普通公路点段隐患,研究制定治理措施。住建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化城市交叉口精细化治理,持续推进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明确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积极争取资金,有效改善县(乡)道路、集镇区、学校周边的照明和信号灯建设情况。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住建局、交警大队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6.强化公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等部门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控制区布置、临时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与维护、施工现场及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严禁作业车辆公路违法载人、违法停车,保障施工安全有序。从严审核施工项目,尽量减少占道时间和占道面积,加强对施工控制区布置和维护的监管。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交通高峰时段,建管单位要监督施工单位落实专人引导和警示,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重点路段交通秩序维护力度。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住建局、代建局、城管局、交警大队分工负责
7.强化重点事故隐患督办整改。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牵头加大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力度,压实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对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实行重点隐患、重大风险、重要区域分级分类挂牌督办、挂账整改。
责任单位: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三)进一步提升路面秩序管控质效
8.强化重点隐患治理力度。市公安交警部门针对性开展重点车辆、严重违法行为、重要时段公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农村“两违”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关注节假日,重点景区、检查站等易拥堵路段通行情况,结合实际开展“亮尾”行动,严防拥堵导致群死群伤事故。严管施工路段通行秩序,依法严查超速行驶、“强超强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影响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强化对长期违法未处理以及涉嫌非法营运等重点车辆研判分析,积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源头治理,协同实施精准打击。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交警大队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9.强化城市交通安全保障。市文旅、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交警部门要督促指导旅游客运企业、包车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规定。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标准开展检验检测。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安全头盔佩戴率和安全带使用率。市公安交警部门要持续加大城市路口交通秩序管理力度,进一步推广在路口施划右转警示区,加强路口警示提示。优化学校出入口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严查接送学生车辆突出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教育局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四)进一步提升宣传引导实效
10.强化重点群体、重要节点宣传。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健全交通安全提示信息精准推送机制,增强安全警示效果。深化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合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两个教育”工作实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重点时段主题宣传和预警提示,针对重要节点客运高峰时期,提前组织开展客运企业负责人、驾驶人、安全员安全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交警大队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11.强化关键阵地宣传。优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效能,创新农村安全文明交通共治模式。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推进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结合“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广场、公路穿村过镇路段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主题宣传。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交警大队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12.强化媒体联动宣传。市公安交警部门要用好新闻媒体和交警新媒体账号矩阵,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提高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及传播能力,强化新媒体建设及宣传联动。
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
(五)进一步提高部门联动工作合力
13.强化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部门主要领导研究解决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完善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部门法定职责,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化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农业农村局、交警大队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14.强化旅游道路安全管理。加大4A级以上景区停车场建设投入,加强旅游支线交通和旅游公路建设,打通“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旅游道路运输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旅游包车、自驾游安全问题监管,全面提升旅游道路运输安全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文旅局分工负责
15.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市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持续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督促消除源头安全隐患。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充装、运输、卸载以及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等全过程的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分工负责
16.强化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加强全市公路网运行态势监测,强化警情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提升跨区域协同管控能力。市气象、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实地踏勘调研本辖区恶劣天气高影响优化提升路段,收集优化提升路段相关设施情况,主动防范化解全市恶劣天气导致的交通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救援救治机制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加强现场救援救治指挥调度,提升伤员救治成功率,保障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安全高效和可持续运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气象局、财政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交警大队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摸排部署阶段(5月30日前)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域,对辖区内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全面评估,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进行细致排查和会商,深化国省道、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优化路口路段指示标志,为全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宣传整治阶段(6月20日—10月20日)各有关部门要提升宣传实效,针对本行业领域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重点路段、重要隐患、重要领域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整治,对重要节点、重点群体、关键阵地加强建准推送、宣传引导;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
(三)总结阶段(10月21日-12月20日)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总结“减量控大”工作,总结经验,认真分析研判季节风险隐患和事故规律特点,推进企业源头安全隐患、道路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总结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治理成果,在工作中推广运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重大意义,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针对短板,严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加强部门沟通协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严格执法,坚持贯彻法治思维。依法加强管理,特别要用好《刑法修正案(十一)》修订的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增设的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罪,加大惩处力度,监督企业主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四)压紧责任,切实增强监管能力。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以“四不两直”等方式,常态化实地督导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切实压实压紧工作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