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昌吉市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3/2023-000040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昌吉市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安全生产 政策文件 印发 昌吉市 青少年 儿童 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安办字〔2023〕21号 | 发布日期 | 2023-07-25 11:58:33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精神,根据《关于切实做好防范暑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新安办发电〔2023〕44号),昌吉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昌吉市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昌吉市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儿童溺亡事故,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区、州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方法,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网络。
二、工作目标
以不发生造成青少年儿童伤亡的溺水事故为目标,以全市各类水域为重点,以加强宣传教育为抓手,全面清查并彻底整改溺水隐患,杜绝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5日。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司其职,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市教育局: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防溺水的“十个一”制度,全面开展学生“六不”教育及加强安全教育平台使用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家长会,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进一步落实好家长对子女的监护主体责任;结合暑期“千师访万家”活动,开展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定期推送防溺水温馨提示,强化防溺水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假期值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信息报送人员,如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及时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市水利局:加强水库和内河管理,督促乡镇水管站所和水工程管理单位在其管辖的水利工程范围内,对发生溺水事件可能性较大的区域,设立醒目警示标识,加强日常巡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市交通局: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牌。
市公安局:研究制定溺水事故处置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在第一时间投入救援。同时,会同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对非法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
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对可能遭遇地质灾害的路段、地段进行监控,切实做好预防地质自然灾害有关工作。对经批准允许取土的地点,要求当事人设立警示标识,落实防范措施。
市卫健委: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进行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自救、施救知识。
市住建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必须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
市应急局:督促各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制度,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措施,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市文旅局:加强公园景区管理,对公园景区内水域设立警示标识,并加强安全巡查。督促旅行社加强对青少年儿童游客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市城市管理局:加强职责内公共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对防护设施破损等情况及时更换和修复,加大巡查劝导力度。
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了解安全运行状况,认真查找问题,做到即查即改。
各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本辖区内河道、溪流、水库和人工开挖的池塘等水域安全管理制度;负责辖区内所有河流、沟塘、桥梁等重点地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每个警示标识牌要注明该水域相关信息、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涉校重点水域地段加装防护栏;要实行乡镇、村、组三级包保责任制,重点水域、塘坝等要明确安全巡查员,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工作;部署并督促村(居)委会对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落实;切实抓好暑假期间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重点环节,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及全面排查阶段(7月底前)。各乡镇、各学校对工作进行再次动员部署,制定和完善学生防溺水工作机构、人员、方案,全面完成水域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建立工作台账、安全标志标识、救护设备配置等查漏补缺;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完善日常巡查和救援机制。
(二)整改及集中治理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査,边整改”。
(三)总结考评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市安委办结合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要求,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抓紧抓实。要以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市安委办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纳入2023年各乡镇街道、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事故责任倒查,对因宣传教育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管等原因造成成学生溺水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协调,狠抓落实。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各部门共同努力。各乡镇、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在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加强沟通,认真分析反馈,作好总结汇报。宣传、教育、水利、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学生防溺水工作,为学生的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