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昌吉市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3/2023-000041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昌吉市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安全生产 政策文件 印发 昌吉市 违规 施工 电气 气焊 作业 专项整治 整治方案 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安办字〔2023〕24号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12:01:57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昌吉市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昌吉市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昌吉州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昌州安办字〔2023〕45号),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刻吸取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武义县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1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聚焦电气焊违规作业,深入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混乱、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下大力气整治电气焊违规作业、无证作业、冒险作业,坚决落实电气焊作业审批、清理、动火、监护、处置“五到位”措施,坚决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合格上岗硬要求,全面提升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管理能力,坚决遏制违规电气焊作业引起火灾事故的多发势头,为我市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一)全市涉及电气焊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涵盖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医院、学校、养老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休闲娱乐场所、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各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全市持有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主要包括: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人员;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建筑焊工)”的人员;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承压焊和结构焊)”的人员。
三、整治重点
(一)违规施工作业。重点检查电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作业是否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备案;是否落实电气焊作业相关操作证,资格证培训、考核是否严格把关;施工单位、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拆除工程是否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依法将拆除工程有关资料申请备案等。
(二)安全责任不落实。重点检查企业单位是否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限额以上工程的施工单位、限额以下工程的建设单位和个人是否履行现场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现场,是否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督促各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等。
(三)管理制度不健全。重点检查是否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现场是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和措施;营业或使用期间施工作业,是否明确施工区和使用区的安全管理责任,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管理;公共娱乐场所、商场、集贸市场是否在营业时间进行电气焊施工、维修作业等。
(四)防护措施不到位。重点检查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明确现场监护人员,清理周边可燃物;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是否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是否按规定落实现场监护、防火分隔等措施;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带火花作业时,是否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是否落实作业审批现场确认、安全交底、气体检测等工作环节等。
四、整治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7月30日前,全市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电气焊作业开展一次全方位自查自纠,核查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作业监护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和风险辨识情况,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完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和管理制度。对采取外包外租方式解决本单位电气焊作业需求的,必须将作业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建立电气焊作业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核验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落实监护措施,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上岗作业。
(二)强化企业全员安全大培训。7月30日前,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大培训,重点突出动火作业管理、电气焊作业十不准、火灾逃生、动火作业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做到不漏一岗、不漏一人,要组织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11月30日前,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以电气焊引发火灾为主题的逃生应急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掌握自救互救能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电气焊用工单位监管。12月1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全覆盖检查要求,持续对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医院、学校、养老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休闲娱乐场所、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排查,要建立任务清单、隐患清单、整改销号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推行“逢查必考”制度,将电气焊作业人员考试作为执法检查的内容之一,对考试不合格的要重新组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强化电气焊打非治违。组织开展电气焊作业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一批电气焊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凡发现电焊工违规作业的,一律开展“一案双查”,既要依法处罚违法作业人员,也要严格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相关人员资格,涉事企业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应急、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单位要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联动,做好行刑衔接案件查办,加大危险作业罪的侦办力度。
(五)强化警示教育和媒体曝光。加大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宣传力度,7月25日前各部门各地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拓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电气焊作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曝光一批违规电气焊典型违法行为和事故案例,形成社会各界对电气焊作业安全高度关注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开展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极端重要性,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切实在思想上警醒起来、行动上动员起来、措施上严格起来,坚持真查真治“全覆盖”,严查严治“零容忍”,严厉打击电气焊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督查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加强责任落实、培训教育、考试取证、用工监管、打非治违、警示教育等环节管理。要根据工作进度和分工安排,对重点场所、重点工作开展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督促按进度完成整治任务,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情况,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三)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安委办统一部署,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全程跟踪专项整治进展成效。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确定一名整治工作联系人,于7月24日前将人员名单、职务和联系方式报市消防救援大队。自即日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每月25日前报送整治进展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含整治进展情况)至市消防救援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