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公安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 索 引 号 | CJS006/2023-000028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昌吉市公安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公安局 行政执法监督 投诉 举报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3-08-29 13:18:30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及相关事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监督投诉举报的范围
(一)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开、不文明,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投诉举报。
(二)执法人员在从事执法活动时,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不主动表明身份的问题。
(三)执法人员在没有经过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即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执法行为简单随意的问题。
(四)执法人员不履行立案程序、不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不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权利、不制发送达处罚决定、不告知当事人复议诉讼渠道,严重违反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问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一)监督投诉举报须知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动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对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
四、投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994-5302061
2.举报地址:昌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昌吉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