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交警大队车辆逾期未检验名单公示
| 索 引 号 | CJS006/2024-000004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昌吉市交警大队车辆逾期未检验名单公示 |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交警大队 车辆 检验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11 17:15:36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依据机动车的安全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应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为持续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将逾期未审验的车辆名单公布如下,请名单中的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到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
逾期未审验车辆



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