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市2023年度专题述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29/2024-000006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市2023年度专题述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印发 昌吉市 2023 工作方案 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依委发〔2024〕1号 | 发布日期 | 2024-02-18 10:43:03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关于印发《昌吉市2023年度专题述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昌吉国家高新区党工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政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
现将《昌吉市2023年度专题述法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昌吉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昌吉市2023年度专题述法工作方案
根据州党委依法治州委员会《关于印发<昌吉州2023年度专题述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依委发〔2024〕1号)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昌吉市专题述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举措,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新依委发〔2021〕4号)要求,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抓好“关键少数”作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走细的关键抓手,作为推进法治昌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好昌吉州“5543”述法工作品牌,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不断开创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为全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确定述法主体
1.市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向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进行述法。
2.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市委各部委办局和政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
3.城市建设、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五大行政执法领域率先开展行业述法工作,带动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进行述法,拓展述法范围。
4.鼓励支持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积极参与述法工作,推进述法有效覆盖。
(二)明确述法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区州市委、人民政府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举措、重点内容落实情况。
2.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情况。
3.认真落实区州述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述法反馈问题和自查问题整改情况。认真做好区州法治督察、巡视巡察等反馈问题的整改。
4.紧密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岗位职责、工作实践和个人思考,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述法。
5.政府诚信履约践诺,解决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以及道路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谈任务落实、经验做法、问题差距、改进措施,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不能只讲过程,要突出实际成效。
(三)创新述法形式
坚持落实规定要求和创新自选动作相结合,结合主动创新,勇于先试先行,一体推进“会议述法+书面述法+行业述法+媒体述法”相结合的述法方式,确保述法工作有效覆盖。
1.专题述法。召开述法工作会议听取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专题述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听取16个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部门单位负责人现场述法。现场述法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2.书面述法。除专题述法的主要负责人外,其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述法。
3.行业述法。城市建设、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五大执法领域的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组织本行业进行述法。
4.媒体述法。创新运用“媒体述法”形式,打造电视媒体述法“一把手谈法治”专题节目,在昌吉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开辟“法治”专栏,在法治培训班开展“法治论坛”,定期发布述法优秀作品并征集2024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向民众报告、听取民众意见、请民众评议。在“法治昌吉”公众号平台分期分批发布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进一步扩大公众知晓率和知晓度。
(四)抓牢述法环节
1.坚持会前调研与述法点评相结合。听取专题述法的市委书记要在调研的基础上梳理法治建设重点问题,结合法治督察、法治考核、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情况形成点评意见,增强述法点评的针对性、实效性。
2.坚持开门述法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坚持开门述法,根据不同层级实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工作者、中小微企业代表等列席专题述法会议,并组织现场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经同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同志审定后,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抄送同级纪委监委机关。
3.坚持整改落实与法治督察相结合。要认真梳理分析个人查摆、上级点评、群众点评指出的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整改见成效、基层有收获、群众得实惠。自治区依法治疆办、州党委依法治州办将把整改情况作为2024年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进行实地核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题述法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要内容的具体举措,是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精准切口和重要抓手,切实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落实推进法治昌吉建设各项任务,不断提升专题述法质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切实承担起对述法工作的统筹推动职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完善细化职责清单,规范述法程序、明确述法内容等制度机制,推动述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衔接配合。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衔接配合,推动测评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相结合,建立述法结果与干部评价相挂钩的工作机制。研究建立专题述法点评、测评结果纳入法治考核有关制度,推动述法与年终考核同安排、同组织、同推进常态化。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衔接配合,把述法情况纳入党委巡察内容。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通过述法检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四)总结提炼经验。专题述法工作于3月5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及时统计本单位述法工作数据,汇总本部门、本行业述法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和创新做法,形成2023年度专题述法情况报告,依法治市办将根据报送情况适时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同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报送2023年度党政主要领导职责清单。专题述法情况报告和党政主要领导职责清单于专题述法会议结束后5日内将电子版(光盘)和纸质版报送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纸质版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殷东坡 0994-25185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