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公告
索 引 号 | CJS037/2024-0000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07 17:37:18 |
名 称 |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公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国家税务总局 昌吉市 税务局 2023 法治 政府建设 建设情况 情况的 | |
来 源 | 昌吉市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积极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各项法治任务,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情况
一是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将全面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季度全体干部学法用法内容。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机制。2023年度开展宪法、民法典普法活动3次,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1次,“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开展3次,全局190人次参加“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习近平法治思想考试、2023年度考试,参与率与通过率均为100%。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堵征管漏洞促增收,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带来的影响。二是依法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政策落实跟踪问效,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到户,解读准确,享受及时。
(三)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全面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非强制性执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制度,2023年度对2300户次纳税人作出“首违不罚”。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大企业税收风险提醒、约谈和自查辅导”事项4户。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税务证明事项20574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均采取集体讨论决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加强部门法制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预防和化解涉税争议中的专业优势。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局配备执法记录仪20台,法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对税收执法过程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深入地掌握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情况,确保税务执法公正。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强化舆情监督管理协调处置能力,提高全局舆情监控管理工作水平,在“问需求、解难题、优服务”专项行动中,收集问题53个,解决问题53个。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争议,依法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2023年处理简单纠纷28件,一般争议8件。涉税矛盾争议处理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通过公布“码上监督”二维码等,调查处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形成全社会监督的格局;通过走访纳税人等举措,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依法监督,促使执法权利严格在法治轨道行驶。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坚持“互联网+税务”的理念,建立“问办协同”工作机制并制定13项业务清单,对部分非实名办税业务,纳税人缴费人仅需通过电话预约和远程帮办的方式,在线即可完成业务办理,周均业务办理量达500余笔。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听取法治工作汇报2次。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重要任务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二、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对税收征管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更好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二是以三项制度为主要抓手,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税收典型案例开展生动直观的税收普法。
(二)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一是税收执法风险意识还需加强,税收人员法治观念仍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学习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分散自主学习抓的还不够好,学习宣传的形式不够灵活多样。
三、2024年依法治税工作计划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致力于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推进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三项制度为抓手,持续开展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建设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和落实部门权责清单以及税费服务、税费征管等工作规范,进一步优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税收法治环境。
(三)加强与地方部门间工作配合。与检察院、社保局等单位构建多元化治理平台,不断加强日常工作中的信息交流和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税收共治。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