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评定残疾等级人员情况的公示
| 索 引 号 | CJS049/2025-000001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申请评定残疾等级人员情况的公示 | ||
| 主 题 词 | 评定 残疾 情况的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10:52:12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现将以下同志评定残疾等级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明扬,男,1997年6月生,汉族,2014年9月入伍,2018年12月退出现役。2015年9月17日,李明扬在乌拉斯台口岸训练时摔倒导致左膝受伤,经昌吉州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膝半月板损伤。现拟评定残疾等级为残疾军人因公九级。
肖凯提·塔依尔,男,1987年6月生,维吾尔族,2011年9月入伍,2018年10月退役。2017年5月21日,肖凯提·塔依尔在喀什公安消防支队喀什市大队院内训练时,扭伤左膝关节,经昌吉州人民医院诊断为:前交叉韧带断裂、外侧半月板撕裂。现拟评定残疾等级为残疾军人因公八级。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
1月9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该申请人的相关情况。
联系电话:0994-2262811
联系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438号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