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2024年12月优抚对象优抚金发放情况公告
| 索 引 号 | CJS049/2025-000004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昌吉市2024年12月优抚对象优抚金发放情况公告 |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2024 12 情况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06 10:52:12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24年12月优抚对象优抚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抚恤对象领取抚恤金加补助金,优待对象领取优待金或者补助金。2024年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是根据《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新退役军人发〔2023〕36号)文件要求,提高优抚对象补助金标准足额发放。
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分为8项。一是残疾人员,一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9854.17元;一级因病伤残每人每月9354.17元;一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10367.5元;二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8725元;二级因病伤残每人每月8241.67元;二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9382.5元;三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7594.17元;三级因病伤残每人每月6980元;三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8231.67元;四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5978.33元;四级因病伤残每人每月5391.67元;四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6747.5元;五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4522.5元;五级因病伤残每人每月4122.5元;五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5270元;六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3824.17元;六级因病伤残每人每月3170元;六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4116.67元;七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2698.33元;七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3072.5元;八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1742.5元;八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1940元;九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1270元;九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1610.83元;十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949.17元;十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1131.67元。二是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人每月2774.17元。三是病故军人遗属,每人每月2561.67元。四是烈士遗属,1.烈士遗属,每人每月3290.83元;2.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每人每月690元。五是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2155元。六是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1年兵每人每月1152.33元;2年兵每人每月1209.67元;3年兵每人每月1267元;4年兵每人每月1324.33元;5年兵每人每月1381.67元;6年兵每人每月1439元;7年兵每人每月1496.33元;8年兵每人每月1553.67元;9年兵每人每月1611元;10年兵每人每月1668.33元;11年兵每人每月1725.67元;12年兵每人每月1783元;七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月947.5元;八是“两参”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2024年全市11月享受优抚对象生活补贴共计841人,发放补贴资金1361748.54元。
1.残疾军人补助234人,补贴发放526475.01元;
2.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533人,补贴发放733630.19元;
3.病故军人遗属补助2人,补贴发放5123.34元;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6人,补贴发放5685.00元;
5.老复员军人补助15人,补贴发放32325.00元;
6.烈士遗属补助2人,补贴发放6581.66元;
7.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补助2人,补贴发放5548.34元;
8.年满60岁烈士子女补助2人,补贴发放1380.00元;
9.参战、参试退役军人45人,补贴发放45000.00元。
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实行按月发放的方式,12月由昌吉市财政局通过农商银行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
三、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要负责人:刘 锋 副书记、局长 2262002
经 办 人:马国卿 优抚安置干事 2262811
2.昌吉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苏怀儒 联系电话:2529668
经 办 人:白梦洁 联系电话:2528504
3.昌吉市农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赵建红 联系电话:2237360
经 办 人:王克杉 联系电话:22373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