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2025年第一季度优抚对象优抚金发放情况公告
| 索 引 号 | CJS049/2025-000005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昌吉市2025年第一季度优抚对象优抚金发放情况公告 |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2025 第一季度 情况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17 17:59:42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25年第一季度优抚对象优抚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抚恤对象领取抚恤金加补助金,优待对象领取优待金或者补助金。2025年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是根据《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新退役军人发〔2024〕24号)文件要求,提高优抚对象补助金标准足额发放。
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分为八项。一是残疾人员,一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10347元;一级因病伤残每人每月9728元;一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10990元;二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9161元;二级因病伤残每人每月8571元;二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9945元;三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7974元;三级因病伤残每人每月7259元;三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8726元;四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6277元;四级因病伤残每人每月5607元;四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7152元;五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4749元;五级因病伤残每人每月4287元;五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5586元;六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4015元;六级因病伤残每人每月3297元;六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4364元;七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2833元;七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3257元;八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1830元;八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2056元;九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1334元;九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1707元;十级因公伤残每人每月997元;十级因战伤残每人每月1200元。二是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人每月2913元。三是病故军人遗属,每人每月2664元。四是烈士遗属,1.烈士遗属,每人每月3488元;2.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每人每月731元。五是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2265.08元。六是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720*(服役年限)+13140/年;七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月947.5元。八是两参人员每人每月1042元。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2025年1-3月全市发放优抚对象优抚资金5791827.96元。
1.伤残人员发放2366245.72元;
2.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3029655.00元;
3.病故军人遗属发放21312.00元;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发放23496.00元;
5.在乡老复员军人发放120049.24元;
6.烈士遗属发放27904.00元;
7.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发放23304.00元;
8.年满60岁烈士子女发放5848.00元;
9.两参人员发放174014.00元。
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实行按月发放的方式,1-3月由“新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平台”通过农商银行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
三、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要负责人:马敏锐 副书记、局长 2262002
经 办 人:马国卿 优抚安置干事 2262811
2.昌吉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苏怀儒 联系电话:2529668
经 办 人:赵 晨 联系电话:2528504
3.昌吉市农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赵建红 联系电话:2237360
经 办 人:王克杉 联系电话:2237354
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