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分析报告 (12月1日-12月31日)
| 索 引 号 | CJS044/2025-000230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昌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分析报告 (12月1日-12月31日) |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12345 政务服务 运行分析 分析报告 12 31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06 16:09:12 | |
| 发文单位 | 行政审批局(数字化发展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昌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分析报告
(12月1日-12月31日)
一、整体情况
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昌吉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共转派工单3973件。按期签收率100%,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99.36%。较今年11月办件减少612件,同比下降13.35%。工单数量较多的单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72件(同比上升3.92%),城市管理局799件(同比下降35.25%),公安局529件(同比上升1.93%),市场监督管理局357件(同比上升0.85%),人社局342件(同比上升5.88%)。
(一)诉求分类情况
投诉3332件 占比83.87%
表扬 198件 占比4.98%
求助 195件 占比4.91%
建议 122件 占比3.07%
咨询 80件 占比2.01%
举报 46件 占比1.16%
(二)承办单位工单办理量 (详见附件1)
市直部门4440件 
街道 403件
乡镇 188件
二、诉求热点问题
202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群众反映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住房保障类(679件,占比17.09%)。主要涉及物业管理377件、房产交易127件、房屋建设124件、保障性住房26件、拆迁改造24件、人防工程1件。
2.公共服务类(649件,占比16.34%)。主要涉及供暖服务436件、供水服务126件、供电服务37件、供气服务28件、便民服务14件、其他8件。
3.交通出行类(562件,占比14.15%)。主要涉及路况管理162件、道路设施112件、车辆管理108件、公交车相关95件、出租车相关投诉57件、城际客运20件、其他8件。
4.民生保障类(541件,占比13.62%)。主要涉及劳动纠纷377件、社区管理51件、社会保障44件、劳动权益20件、社会福利16件、户政管理14件、公积金服务5件、社会救助5件、就业服务2件、其他7件。
5.经济综合类(426件,占比10.72%)。主要涉及消费维权271件、价格监管79件、行业监管25件、综合审批20件、违规经营9件、检验检疫6件、商务贸易5件、其他11件。
6.城乡建设类(367件,占比9.24%)。主要涉及市容管理189件、公用设施82件、违法建设27件、城乡规划18件、公共井盖17件、环卫设施16件、应急抢修14件、施工管理2件、园林绿化2件。
7.党务政务类(256件,占比6.44%)。主要涉及表扬197件、政务效能42件、其他17件。
8.公共安全类(185件,占比4.66%)。主要涉及消防安全90件、食品安全39件、特种设备37件、社会治安17件、其他2件。
9.环境保护类(103件,占比2.59%)。主要涉及人居环境80件、生态环境23件。
10.科教文旅类(69件,占比1.74%)。主要涉及教育规范22件、旅游服务15件、社会教育14件、教育政策8件、其他10件。
11.医疗卫生类(59件,占比1.49%)。主要涉及医疗服务36件、医药管理19件、公共卫生2件、计划生育1件、全民健康1件。
12.农林水土类(42件,占比1.06%)。主要涉及三农30件、土地资源12件。
13.营商环境(27件,占比0.68%)。主要涉及政府违约失信22件、国企违约失信4件、企业负担重1件。
14.社会团体(6件,占比0.15%)。主要涉及民族宗教4件,党群工作2件。
15.热线服务类(1件,占比 0.03%)。主要涉及表扬工作人员的问题。
16.高效办成一件事(1件,占比 0.03%)。
三、超期签收和超期办结情况
本月超期签收工单共计19件,其中:农业农村局5件,人社局3件,环宇燃气3件,代建管理中心2件,城管局1件,自然资源局1件,残联1件,清源水务1件,三工镇1件,庙尔沟1件。
本月超期办结工单共计69件。其中:交通局30件,城管局10件,卫健委6件 ,北京南路街道3件,市监局2件,人社局2件,文旅局2件,教育局2件,项目代建中心2件,消防大队2件 ,国家电网2件,住建局1件,公安局1件,工信局1件,农业农村局1件,应急管理局1件,水利局1件。
四、疑难工单
工单号:SLY65000024112565000000035
标 题:昌吉市世纪广场地库不容许安装充电桩?
内 容:昌吉特变物业侵犯消费者权益,业主要求安装充电桩物业告知市政府不容许安装,有隐患,也没有负荷。但前期地库已安装了很多充电桩,同样都是消费者,不同政策。难道停止新装充电桩就能消除隐患?那之前装的就没有隐患吗?新的不容许装那已经装的怎么解决?都是响应国家政策,为什么只有少部分人可以便利?为什么不统筹考虑?为什么其他城市,其他人口密集省市都没有限制?到底是特变高层原因还是市政府原因?
住建局最终反馈:该小区电力产权在特变电工有限公司能源动力分公司(该公司为发电单位也是该小区供电单位),该问题已有昌吉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处理答复,建议继续转办该单位。工信局最终反馈:该件非我单位职责范围内。建国路街道最终反馈:经社区与物业公司对接,目前,世纪广场小区居民入住率已超过80%,家庭使用的电器设备及功率不断增加,电力系统供电容量只能满足居民用电、公用设施及消防设施的用电需求。为了保障业主家庭用电及公用电梯、消防设施的安全用电,供电部门(能源公司)暂时无法办理新能源车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的手续,待后期增容、扩容后再确定能否办理相关手续。另经核实,小区物业公司已将情况上报产权单位,该小区电力产权在特变电工有限公司能源动力分公司,后期由电力产权单位解决增容、扩容问题。请转产权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督促解决增容扩容问题,进而解决充电转安装问题。非供电公司直供,按照(国办发【2023】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相关内容:压实新建居住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有资产移交意向的客户,由开发商、物业等产权方向供电公司提交资产移交意向书。供电部门按照《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标准》(XJJ074-2022)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需建设单位按标准改造,验收合格后供电部门组织装表送电,双方签订正式移交协议文件,之后由供电公司承担小区相应的供电保障工作。据此,要么特变房产增容扩容,要么向供电企业移交后由供电企业解决问题。请转职能部门。此件多次推送住建局、工信局、建国路街道,最终未能得到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联络员要对本单位工单答复意见严格审核,确保回复准确、清晰、完整,符合相关政策法规。
(二)各承办单位联络员要及时关注工作群内通知,对每日“自治区抽访不合格工单”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时进行申诉。
(三)各承办单位要对本单位工单进行梳理分析,尤其是针对高频问题,要查找问题根源,总结规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复反映的问题。
附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