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九届昌吉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索 引 号 | CJS015/2025-000060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中共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九届昌吉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七 整改 进展情况 情况的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10 18:47:16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住建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中共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九届昌吉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5日至6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2日,昌吉市委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住建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出实效、改出长效。在收到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巡察整改专题研究,认真对照反馈的4个方面33条问题,制定了《昌吉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及整改工作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主要领导主持巡察整改全面工作,局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分管科室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事项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切实发挥“头雁”效应,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一是扛牢政治责任。带领班子成员对照问题,寻找差距,通过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深入思考、认真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清单,定期认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难度较大、推进缓慢的工作集中研究措施,多方攻克。二是压实工作责任。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明确党组书记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相关科室负责人是整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问题整改落实,通过层层督促传导责任,压实整改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跟踪督办。积极主动督导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全面跟踪问效,要求各分管领导全面监督、分析研究,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整改落实到位。
截止2025年11月3日,巡察反馈的33个具体问题,已经整改完成29个,正在整改4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政治理论武装不扎实。
问题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全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照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并按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及开展专题研讨。二是除严格落实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外,在每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之前,提高对学习的敏锐性,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最新要求,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杜绝缺学漏学问题发生。三是严格落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做好“四有”工作(有年度学习计划、有月学习安排、有年度学习小结、有年度学习情况汇总表)。
问题二:干部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及年度学习计划。二是严格落实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确保每周正常开展干部理论学习,全年开展理论学习40次以上。三是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各支部书记加强对学习笔记及干部学习心得体会审签工作,杜绝学风不实等抄袭现象。
(二)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
问题三: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报告制度,中心党支部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判并向市住建局报告,每季度向上级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年底上报全年工作报告。二是住建局、质安中心、住保中心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舆情处置方案及流程,加强网络监督,强化网络舆论管理,及时回应网民关切的热点问题,有序化解网络舆论危机,切实提升应对新时代网络媒体的能力,提高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和引导能力。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报告制度,局党组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判并向市委宣传部报告,质安中心、住保中心每季度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年底上报全年工作报告。
问题四: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和规范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收发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认真履行签收、登记等手续,登记内容详实具体,要素齐全、流转清晰,不得缺项漏项,不得简化记录,按“闭环式”要求进行管理。二是严格执行涉密人员保密管理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涉密人员分类确定、上岗、在岗、出国(境)、离职离岗、权益保障等保密管理要求,按“一人一档”分开建立涉密人员档案,及时掌握涉密人员变动情况,实行全程、动态管理。三是持续开展互联网应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日常监督,全面排查互联网计算机、服务器、移动存储介质,对存储、处理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信息资料予以彻底清理、删除,防止互联网计算机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信息安全。四是加强保密教育培训。将保密教育纳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保密知识讲座和法律法规学习,使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入脑入心,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三)反馈问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问题五: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未全面落实三年行动方案问题。制定了《昌吉市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2月-2024年9月)和《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在方案中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各阶段明确了时间结点及工作内容。昌吉市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发了《昌吉市关于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通知》,同时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品房销售风险提示单》和《新建商品房购房注意事项》,张贴在各房产公司的售房部进行宣传。2023年8月、2024年8月组织昌吉市房地产业协会分别开展《关于自治区房协在昌吉市举办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培训班》活动,主要针对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最新相关政策法规和《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全国统一考试用书),通过每年的培训,加强昌吉州房地产经纪人员队伍建设为企业培养人才。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通力协作拟定了《2024年促进房地产健康良性发展的措施》,通过推行房票给予购房户优惠补贴、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交房即办证、容缺办理前期手续、压缩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等措施,大力支持房地产业发展。通过开展昌吉市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工作,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健全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住建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的通知》(新建房〔2024〕1号)要求,加快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支持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昌吉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按照《关于成立昌吉州保交房工作专班的通知》、《昌吉州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总体方案》和《昌吉州进一步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工作实施方案》精神,通过对昌吉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研判,强化统筹谋划,细化政策措施,拟定了《关于成立昌吉市保交房工作专班的通知》、《昌吉市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总体方案》和《昌吉市进一步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工作实施方案》,已报昌吉市保交房工作专班审核。二是延期交房及验收问题。通过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法院、国有公司与房产企业磋商进行融资参与项目建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的方式,同时要求企业制定延期赔付方案,与业主进行协商沟通,解决延期交付问题。要求房产企业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完成验收手续。三是物业服务管理未落实优化服务标准问题。严格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州物业管理服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模板,严格落实物业服务等级和合同的备案工作,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按照服务等级标准及物业服务合同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拟定了《昌吉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实施方案》和《昌吉市住宅小区以奖代补的实施方案》,通过业主委员会、社区、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多方对小区物业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和政府以奖代补的方式,强化物业服务管理,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昌吉市居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全覆盖工作,由业主监督物业服务质量,同时加大党建引领物业工作,充分征求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意见,通过社区代管、居民自管、专业物业服务等方式完成物业服务100%覆盖的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标准。
问题六:保障性住房建设未落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调整后政策,做好政策衔接,结合昌吉市实际情况,按照供需平衡的原则,切实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利用2022年棚改腾退用地(福利大院)集中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24套,目前正在建设中。2024年通过引导社会性投资新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25套,已投入使用。2025年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项目,规划选址在昌吉市城南城北选址两宗地共新建1000套,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
问题七:民生实事工程项目未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实施的州政府家属院南院、昌卫小区、宇逸家园等10个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于2024年12月底已完成工程竣工和交付使用。
(四)反馈问题: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乏力。
问题八:安全生产监管不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沐阳东苑、妇儿中心、昌吉学院三期教学楼、惠民园、金悦花园二标段、华尔兹立体停车场等7个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落实项目各参建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高处作业安全培训,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工人进场前开展三级安全教育。三是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企业现场指导,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危大工程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加强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四是督促施工、监理等企业负责人要带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项目负责人切实履行法定的安全职责,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履职。五是做好施工现场塔吊、吊篮、施工电梯等机械设备检查、检修、保养、检测工作,确保设备运行无安全隐患。六是坚决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深入项目生产一线组织开展大范围、高密度检查和巡查;强化对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的企业、大型公共建筑等重点工程项目监管,对存在安全风险的,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对存在较大事故隐患的责令停止施工。
问题九: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严厉查处围标串标行为,加强评标委员会对围标串标行为即时审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等情况,且投标人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判定投标人投标无效,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二是对中标项目的施工现场实行动态跟踪检查,重点核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是否与中标信息一致,发现不一致的重点排查是否有围标串标行为,对查实的围标、串标企业给予责令停业整顿、依法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罚。三是加强对昌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招标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针对诚信不足、业务不精、服务态度差、业主反应突出的招标代理机构,限期整改直至退出昌吉市招投标市场,以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问题十:公共租赁住房监管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持续不断加大体制机制完善工作力度,在分配工作环节,结合昌吉市公租房供需实际情况,做到公平、公正、公开。2024年将分配方式由集中摇号分配调整为轮候选房分配,进一步缩短保障申请受理审核及落实保障时间,目前昌吉市现有3868套公租房分配保障3737户保障家庭,入住率达到96.6%。审核确认保障资格132户,已分配选房132户。转租转借方面,通过入户排查发现3户存在转借问题,按照《昌吉市公租房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处理,已全部清退。2025年7月31日,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与昌吉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公租房后期管理移交确认单》,承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后期运营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入住办理、合同签订、入户核查、租金收缴、房屋维修、退房验收等。二是认真开展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制订工作实施方案,集中对公租房申请、分配、运营管理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情况进行整治,做好公租房保障政策宣传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不受损害。三是按照市委政府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督促住保投公司加强公租房后期管理,及时催缴租金,加大宣传,对公租房违纪违规情况立即处理。
(五)反馈问题:建设项目管理有短板。
问题十一: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7个项目未竣工问题。截止目前,昌吉市2022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正在建设中,昌吉市头屯河水厂及管网建设项目(二期)管网一至四标段、昌吉市南部信息文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指路标志、城市无障碍设施公交站台改建及迁移项目等6个项目正在进行竣工验收。下一步,住建局将加强统筹协调,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竣工。二是52个项目竣工未验收问题。经核实,昌吉市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昌吉市北京路道路恢复工程重复统计,因此已竣工未验收的项目个数实际为51个。其中14个项目已完成验收,2个项目尚未完工,35个项目已完工正在报送竣工验收资料,住建局将持续督促建设单位将符合验收项目上报竣工资料。三是79个项目已竣工未审计问题。经核实,昌吉市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昌吉市北京路道路恢复工程重复统计,因此已竣工未审计的项目个数实际为78个。截至目前,15个项目已完成结算审核,剩余63个项目正在整改中。
问题十二:项目变更程序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昌吉市供热保障提升项目北京路道路恢复工程,为项目可研范围内项目;昌吉州昌吉市2023年南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不存在变更建设内容未重新报批问题,因此变更建设内容未重新报批的项目个数实际为12个。截至目前,存在变更建设内容未重新报批的12个项目已全部报请市发改委完成重新审批。
问题十三:项目资金管理不合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财务制度管理,严格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对未审核签批工程款请示当时在任领导已经完成审批补签。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建设项目资金支付流程。三是严格按照项目采购合同,根据质保金相关规定收取质保金,坚决杜绝违规支付工程款,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六)反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然存在
问题十四: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该问题在巡察期间已经立查立改。用当年工作经费置换改变资金用途支付职工餐费、公务用车管理费、办公经费,置换后已经上缴财政国库昌吉支库。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严格了财务支付审批制度,强化财经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会计监督,确保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问题十五:违反公车管理规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公车管理制度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务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进行再学习再教育,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公务用车管理理念。二是加强公车管理,加强对公务车辆日常用车、派车、加油、维修等程序管理,对车辆行驶轨迹、充值加油、行驶里程数、维修保养登记、维修项目和维修频率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问题出现。三是对违规车辆及时进行清退。
问题十六: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自查历年差旅费报销明细账,建立健全差旅费审批制度,组织职工学习了《昌吉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昌吉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二是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支付管理办法,规范财务支付流程,严格差旅费报销原始票据审核,做到报销票据真实可靠完整准确。
(七)反馈问题:执行财经纪律松弛。
问题十七:固定资产管理有风险。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提高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建立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科室、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在制度的约束下,让单位所有干部职工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责任意识,对资产使用管理各环节实施严格管控,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设定固定的清查周期,如每季度或者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清查过程中,要深入到各个办公室、会议室、库房、资料室等资产存放地点,逐一核对资产的实物与账目记录是否相符。对于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资产,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目前,35辆车辆已完成移交,5辆不知去向的车,找到1辆已办理销户,其余4辆正在对账查找。三是加强能力建设。督促资产管理相关人员加强学习,熟悉资产管理方面政策法规,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个人职业素养,若资产管理人员调整变动,要将交接工作落实到位,防止资产流失。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专干职责对现有固定资产及时做好登记及核销工作,完善造册登记工作。
问题十八:支付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申请访惠聚工作队调取菜苗、煤炭等7笔3.92万元发放表,并复制后备查存档。二是梳理个人借款备用金,主要是出差预借差旅费,出差回归立即进行了还款冲账。三是组织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强化公务款卡管理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公务卡结算范围,联系开户银行对全体在编人员办理了公务卡,并加强公务卡结算监督管理。四是与劳务提供方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明确发票要求,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执行。
问题十九: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市住建局5名职工个人借款49.2万元,其中39.2万元是疫情期间隔离宾馆三区两通道改造项目,此笔借款已偿还,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10.02元巡查当月已经扣回完成整改。市征收办个人社保、公积金代缴3.9万元已扣回,银行利息12.95万元已完成收缴并上缴国库完成整改。13.56万元党费尚未上缴完成,目前,未上缴党费明细已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上缴。
问题二十: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至2023年期间市住建局购买打印耗材、广告制作费等113笔51.14万元的采购手续进行自查。经自查,上述购买款项均履行了签批手续,但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要求其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提升其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意识。二是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规范项目资金支付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与相关科室沟通,提前梳理采购计划,适宜进行电子卖场采购的突发项目或零星项目,进行统筹安排,合理采用电子卖场进行采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二十一:冲销往来账务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其他应收3万元,其他应付42.13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呆账。截止目前,将冲销往来款项按照相反的会计分录冲红,使其往来款项恢复至冲销前状态,同时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往来,对账龄年度过长往来款项冲销时,申请财政、审计相关部门审核批复后予以冲销。
(八)反馈问题:工作作风不实不细。
问题二十二:工作弄虚作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意识,要求相关责任人写书面检查,深刻反思出现工作弄虚做假的原因。二是强化干部对工作职责的认识,明确岗位的重要性和责任担当,细化任务分配,建立监督机制,实施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工作进展和成果进行评估。三是强化工作责任制,各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具体承办人是直接责任人,后续再发生此类问题,局党组将通过第一种形态按工作责任给予处分。
问题二十三:为民服务意识树的不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国网供电公司进行现场验收,督促施工单位验收过程中就国家电网提出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确保通过竣工验收,验收完成后及时移交至国家电网公司进行后期的运营维护工作。目前,施工单位已完成整改并移交至昌吉市供电公司。二是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四个小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迅速整改。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材料进场、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全过程管控体系;动员居民广泛参与,鼓励有技术专长的小区居民参与工程监督和验收,实现“民意验收”和专业验收相结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回应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三是对责任干部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并在干部职工中进行通报,同时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把为人民服务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提高办理业务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健全工作问效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管理,以管理抓好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发生,进一步提升责任担当,提高全体干部为民服务意识。
(九)反馈问题: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
问题二十四:执行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39.8万元大额资金支出清单,核对上述支出用途,确保资金使用合规。2024年12月两间出租房屋租期到期后,对该房屋后续出租使用问题提交党组会集体议定,产生的房租全部上缴市国库。二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共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规则》,局党组班子牢固树立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自觉意识,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及干部职工充分知悉需报局党组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三是对于需要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事项,提前进行充分准备,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指导,确保议题的质量。
问题二十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打折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党委成员及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提高局党组、机关党委、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政治自觉。二是质安中心、住保中心、局机关支部补充制定2023年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整改台账,并做好整改工作。三是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2025年3月召开了2024年度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大会,推动基层党建与局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问题二十六: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未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属各党支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支委会及专题会议,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二是层层压实责任,住保中心将本单位的机关党建任务细化分解到人、具体到事、明确到时,保证工作有回应有落实。三是组织综合党委党建指导员开展专题学习,提升党建指导业务能力。四是党建指导员每月下企业开展指导工作不少于一次、局综合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非公企业党的建设近期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党建指导员反馈的问题,切实发挥党建指导员和局综合党委对非公企业的指导帮扶工作。
(十)反馈问题:机关党建工作有弱项。
问题二十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执行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各支部在每次“三会一课”开展前,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结合支部及本单位近期工作重点提前确定会议议题、相关学习内容、党课主题等,党支部书记亲自审定后方可开展,确保议事内容全面、规范,杜绝未按要求开展党建工作及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党课讲稿网上抄袭等问题再发生。二是加强对支部委员业务培训,各党组织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补课学习,局党组及各支部每年组织支部委员开展业务培训不少于两次,提高支委履职尽责能力素质。三是建立党建工作月报制,局属各党组织每月向局党组报送党建工作开展清单,对累计两次未按要求落实工作的党组织,由局党组班子成员对党组织支部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问题二十八: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要求,明确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会的流程,组织生活会前,通过支委会及党员大会形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上级下发的组织生活会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在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时,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内容和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三是党支部班子成员会前充分交流,支部书记严格审核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确保组织生活会严肃性,督促党员谈心谈话真正做到敢于较真碰硬,达到组织生活会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问题二十九: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指导手册》进行专题学习,积极对接上级党组按照《指导手册》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努力提升业务水平,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二是严格规范落实“三学三亮三比”活动,组织党员签订党员承诺践诺书,开展“四个合格党员”每季度评选工作。组织党建干事参加组织部开展的党建业务培训会,加强党建干事的业务能力。三是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打造沉浸式主题党课等活动,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努力提升干部精气神。同时,组织党建干事到先进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和学习,加强党建干事的业务能力。
(十一)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的不实。
问题三十: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组中心组、每周干部理论学习时,深入学习中央、区、州、市纪委全会精神,集体观看《廉政教育系列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年度内受处分的支部党员,均在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进行了通报。二是已于2025年4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对2025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对关键领域、重点工作、关键环节重点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从工作职权、职权运行流程、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等方面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问题三十一:廉政教育不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廉政教育学习,结合党组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学习,将廉政知识纳入学习计划,对未学习的区州市纪委全会精神重新进行学习。二是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未再出现此类问题。三是2024年12月,开展廉政谈话,对关键岗位干部结合岗位职责进行一对一的谈话。加强对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2024年6月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
问题三十二:“挂证”行为排查不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名在编人员通过对接企业进行了解聘注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其进行了处理。2名临聘人员均已辞职离开岗位。
(十二)反馈问题:巡察整改问题边改边犯。
问题三十三:2021年市委交叉巡察组反馈的“项目建设施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实时梳理各项目整改情况,建立整改清单,制定验收计划,依照计划一一落实验收,对不提交验收申请及提交验收资料进展缓慢的施工企业发督办函,按照计划尽快完成验收。2022年底完成竣工验收24项;2023年共完成竣工验收9项;2024年完成竣工验收12项;2025年完成竣工验收2项;截止目前还有24项未验收。二是主动靠前服务,积极与施工企业对接,了解其不积极提交验收申请的原因,通过提前向企业提供分阶段验收资料清单、对具备条件的部分工程先行开展验收、对非关键材料实行容缺受理与责任制等方式方法,持续推进整改。三是收到验收申请后5日内成立验收监督小组,依法履行职责,对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及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现场监督。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住建局党组织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学习,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下功夫抓实廉政工作,层层传达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以上率下、做出示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政策,加大监督力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二)持续对标,不断抓好整改落实。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肃政治生活,严守党的纪律。对需要形成制度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紧盯责任科室、责任人,锲而不舍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检验。加强同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协调,加大对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督查力度,对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乱整改等情况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营造风清气正的整改政治生态。
(三)建章立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加强制度建设,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入手,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认真查找问题深层次原因,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94-8280055;邮政信箱昌吉市建国西路134号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