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督渠道公示
| 索 引 号 | CJS025/2026-000032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督渠道公示 |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自然资源 执法监督 渠道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1-13 13:11:58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为加强自然资源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昌吉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督渠道公示如下:
一、监督举报内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发现以下行为,可进行举报:
1.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如非法占地、无证开采、破坏耕地等);
2.行政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3.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不公正;
4.其他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监督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执法监督举报电话:0994-2344843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北京时间)
2.来信来访
地址:昌吉市石河子路104号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邮编:831100
3.其他渠道
通过“12336”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电话进行反映。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信息、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
2.鼓励实名举报,便于核查反馈;
3.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4.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反馈机制
对受理的举报线索,昌吉市自然资源局将依法核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实名举报且留有联系方式)。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