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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硫磺沟内小煤矿多年无序开采,地表破坏严重,先后形成28个采坑。昌吉市政府及其国土部门生态恢复进展缓慢,直至2017年7月才编制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现场抽查发现,昌吉市仅对两处最大采坑进行了简单回填,其他采坑基本未开展生态恢复;兖矿集团硫磺沟煤矿煤矸石堆放未落实分层压实要求,存在自燃现象;景园集团煤矿在未落实任何环保要求的情况下,于2016年进行煤炭开采,废渣和原煤就地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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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昌吉州硫磺沟28处采坑的环境治理与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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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进一步摸排昌吉市硫磺沟及南部矿区存在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巡查,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等破坏矿产资源行为。
2、开展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生态修复。根据28个矿坑的分布、大小及生态破坏程度等,分批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修复:进一步细化完和完善方案。2019年6月底前完成14处采坑的治理任务;2020年底前完成11处采坑治理任务。严格按照原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矿区生态恢复相关治理标准和规范,对2019-2020年需治理完成的采坑“一坑一方案”重新修订完善并组织专家评审,对治理采坑清理、削坡回填、覆土复绿,达到与周边地貌相协调的效果。
3、督促兖矿集团煤矿清理处置煤矸石。依法查处兖矿集团硫磺沟煤矿违法行为,责令其于2018年2月底前将堆存的煤矸石全部清运,并规范处置。
4、责令景园集团煤矿停产整治。2017年2月已责令景园集团煤矿全面停产整治,2018年2月底前全面清理堆存的废渣和原煤。在未取得环保手续之前,不得开工建设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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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2018年5月底前,开展“回头看”行动,进一步摸排昌吉市硫磺沟及南部矿区存在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巡查,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等破坏矿产资源行为。
二是2018年年底28处采坑治理已完成整改措施销号3处。分别为:24号采坑(原飞龙煤矿)、26号采坑(八一沟),25号采坑(原跃进煤矿东侧)、目前3处采坑累计回填土方量近586万立方米。同时按照督导要求,2019年委托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对ck27、ck28号2处采坑,委托新疆地矿局第十一地质大队对ck1-ck23号23处采坑的“一采坑一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和善,并于2019年5月22日,邀请自治州评审专家组对各采坑现场进行了查看,于2019年5月24日对25个整治方案进行评审并通过;截止6月30日,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7、28等14处采坑全部完成施工。累计完成土方量4585640立方米、平整场地2120800平方米、撒播草籽面积2120800平方米、设置围栏7335米,于10月5日自查验收通过。同时已于七7月5日提前启动CK1-CK11采坑的治理工作,截至8月31日,1、2、3、4、5、6、7、8、9、10、11等11处采坑全部完成施工。累计完成土方量1523468立方米、平整场地740800平方米、播撒草籽面积740800平方米、设置围栏2165米,于10月5日自查验收通过。截至目前硫磺沟28处采坑已全部完成治理任务。
三是切实整改兖矿煤矸石问题。目前,该措施已由原昌吉市煤炭局整改完成,已上报销号。
四是关于景园集团煤炭开采,废渣和原煤就地堆放的问题。目前,该措施已由原昌吉市煤炭局整改完成,已上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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