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十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三次常务会议
| 索 引 号 | CJS001/2022-00004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1-10 17:23:13 |
| 名 称 | 昌吉市十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三次常务会议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第三 |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 内容概述 |
2021年
2021年12月28日,市十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相关议题、方案、实施意见。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姚进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会议强调,各市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充分认识依法治疆的重要性,时刻把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坚持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看待问题、解决矛盾,将问题矛盾放在法律框架下处理,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各市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中央和区、州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常态化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在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审议稿)》。会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特别是亮点工作、国家级荣誉等成绩,配合起草班子进一步完善《报告》。 会议强调,各市领导、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州党委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毫不动摇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抓好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等工作,确保我市粮食安全万无一失。 市领导王江涛、马楠、司睿吉·克力木、徐杰、徐志军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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